赣府厅字〔2019〕3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府厅字〔2019〕3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19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从更高层次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主线,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助力建设“五型”政府、打造“四最”环境。
一、聚焦稳定预期,着力加强解读回应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围绕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新动能、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我省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一带一路”建设和建设赣江新区等为重点,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事项的全链条解读机制,把握政策解读节奏和力度,提升解读效果。政策发布前要做好预解读工作,加强舆情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吹风解读。政策制定过程中,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政策发布后要做好政策精准解读和深度阐释,科学解读政策背景、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以及后续工作考虑等。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分别牵头落实)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对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安全生产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针对性,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主动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健全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金融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扶贫办、省医保局、省税务局、省药监局分别牵头落实)
(三)提升解读回应实效。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善于利用多种媒体进行精准解读。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务移动客户端等作用,精准推送政策信息,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落实)
二、聚焦权力监督,着力深化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推进重要决策公开。提高经济政策预调微调透明度,出台和调整相关政策要加强与市场的沟通,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问计求策,使各项政策符合省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依规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同时创新公众参与方式,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鼓励通过“政府开放日”等多种方式,畅通政府与群众互动渠道,让群众讲真话,帮群众解困惑,为群众排忧愁。进一步推进会议开放,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议题,应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落实)
(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问责情况的公开,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落实)
(三)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及时调整完善行政执法机关权责清单,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基本信息和执法结果信息。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落实)
三、聚焦政策落实,着力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措施、健康扶贫“四道保障线”和教育扶贫“双负责制”、因病致贫家庭救助、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等方面,重点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五河两岸一湖一江”整治和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金融监管局、省扶贫办分别牵头落实)
(二)加强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和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的公开工作。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优化全省征地信息公开专栏功能,增强信息查询的精准性便捷性。认真开展研究评估,差别化做好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退役军人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分别牵头落实)
(三)强化财政金融领域信息公开。增加公开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的重点项目的数量和涉及省政府部门的数量。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加快推进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确保均有项目向社会公开。推进全省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由各地政府定期公开其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各级应建立财政信息集中公示平台,将政府及其部门财政预决算等信息集中纳入平台进行公示,公布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别负责落实)
四、聚焦优化服务,着力拓展公开渠道
(一)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试点地区要在年底前全面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任务。以省政府门户网站为总门户,加快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与省政府门户网站的互联互通。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抓紧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及早部署设区市政府门户网站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改造工作。(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落实)
(二)落实政务新媒体监管措施。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大力建设以省政府政务新媒体为龙头,各地、各部门政务新媒体为主体的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矩阵体系,建成一批群众爱看爱用的优质精品账号及应用。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县级政务新媒体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落实)
(三)创新政府公报公开模式。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实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逐步推行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建设政府公报网上数据库,加快推进历史公报入库管理,向社会有序开放。建立健全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公报室报送制度,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落实)
(四)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着力做好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清理整合政务热线,推动政务热线与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知识库,实现“一号对外”,切实解决热线电话号码多、打不通、无回应等问题。(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落实)
五、聚焦提升质量,着力完善公开制度机制
(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考核分值的有关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落实到位,让监督机制发挥刚性约束作用。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
(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后,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集中培训,使其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加强新条例的宣传解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督促教育、环境、文化、旅游、卫生、住房保障、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部门加大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力度,并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相关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制度,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四)推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成果。总结我省基层试点经验做法,结合全国其他试点省份的先进经验,积极推进相关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进程,构建政府重点信息公开标准化机制。召开基层政务公开试点总结推广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做法,部署推广试点成果。制定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指导文件。各地要立足基层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多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
(五)加强相关基础工作。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机构改革涉及的各级政府部门要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方案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并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质量。
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本要点的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省政府办公厅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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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江西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