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府字〔2019〕1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2+6+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3年左右)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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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2+6+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3年左右)的通知》





赣府字〔2019〕1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江西省“2+6+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3年左右)》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行动计划(2019-2023年左右)


为贯彻省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部署,大力推动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升产业发展能级,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首要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为方向,以项目、企业、集群、园区为着力点,强化招大引强、兼并重组、成果转化、技改扩能,努力做大增量、做优存量,推动新兴产业倍增发展、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新经济新动能快速壮大,促进产业发展能级提升、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新发展理念,走高质量发展之路。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资金链、政策链,不断增强创新驱动、协调融合、绿色生态、开放合作发展能力,着力做大规模、创新动力、调绿形态、优化结构、提升层次,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促进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坚持项目为王,走集群化发展之路。牢固树立“项目为王”意识,强化“不抓项目是失职、不会抓项目是不称职”导向,围绕主导产业和首位产业,以延伸产业链上下游、补齐补强核心关键环节为目标,狠抓集群式项目“满园扩园”行动,推进重大项目招引建设,加快形成拳头、培育集群、打造优势,不断提升产业集群化发展水平。


——坚持企业主体,走市场化发展之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更多依靠市场化机制推动信息、资本、人才、技术、土地等各类要素资源向优势产业、优秀企业和优质项目集聚。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战略引领和规划引导,实施更加协同精准的政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推进园区升级,走集聚式发展之路。突出园区在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主平台作用,推进园区项目集中、企业集聚、产业集群。深化园区发展模式、运作机制、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提升智慧化、绿色化、服务化水平,强化园区资源集合、功能集成、土地集约,增强园区的承载能力,促进产业集聚式发展。


——坚持深化与现代信息技术融合,走智能化、高端化和服务化发展之路。牢牢抓住新一轮信息技术发展机遇,以数字化转型为引领,引导支持企业广泛应用数字技术改造升级,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以及工业设计、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的深度融合,推动产业智能化、高端化和服务化发展。


三、主要目标


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力争实现三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目标。


——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重点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其中,有色金属、电子信息2个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迈上万亿级,装备制造、石化、建材、纺织、食品、汽车6个产业迈上五千亿级,航空、中医药、移动物联网、半导体照明、虚拟现实(VR)、节能环保等N个产业迈上千亿级。


——集群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力争在铜、钨和稀土、光伏等领域培育1-2个世界级产业集群,京九(江西)电子信息产业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万亿级。力争每个设区市打造1个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千亿级产业集群,全省千亿级产业集群达到10个以上。力争全省打造1-2个五千亿级开发区,15个左右千亿级开发区。


——企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力争主营业务收入5000亿级企业实现突破,千亿级企业达到4-5户、百亿级企业达到40户左右,每个设区市至少各打造1户百亿级企业。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超过15000户,在沪、深证券市场公开上市工业企业数达到50户左右。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招大引强工程。深入对接国家制造强国战略,积极策划和争取一批重大项目在我省布局。建设完善招大引强数据库,追踪国内外重点企业产业布局和投资动态,结合全省产业布局和重点发展方向,定期编制发布重点产业、开发区投资指南和招商目录,鼓励各地锁定重点行业和目标企业,进行上门“点对点”精准招商。加强与全国性、国际性行业协会等合作,重点盯引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央企、中国民企500强、行业100强等大企业,大力推进央企入赣、民企入赣、外企入赣。开展“三请三回”活动,建立完善对接机制,积极推动乡友、校友、战友回赣投资。开展集群式项目“满园扩园”行动,国家级开发区每年至少引进一个投资超50亿元的产业项目,省级开发区每年至少引进一个投资超20亿元的产业项目。加强招大引强工作调度督导,定期通报市县、开发区招商签约、项目履约、资金到位和投产达产情况。(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坚持“项目为王”的理念,强化抓谋划、抢开工、促在建、重投产流程管理,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强化项目谋划。全省工业项目库每年滚动储备投资过亿元项目3000项以上。强化调度推进。定期通报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力争每年新开工投资亿元以上项目1500项左右,投产1000项左右。强化建大建强。每年推进实施100个投资2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00个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00个重大新动能培育项目、一批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项目。强化扶大扶强。建立健全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协调用地、融资、环保、用工等问题,对符合条件的重大产业项目实施“一事一议”。强化服务保障。建立健全项目专人责任制,对重大产业项目签约、注册、开工、投产、运营全程领办代办。建立健全一站式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促进项目融资便利化、快捷化。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提质增效改革,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60个工作日以内。全面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金融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壮大优质企业。打造龙头骨干企业。建立健全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库。每个行业遴选2-3家、每个设区市遴选3-5家、每个县(市、区)遴选1-2家重点企业,集中力量培育打造千亿级、百亿级龙头企业。支持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江铜集团)等龙头企业倍增发展。鼓励龙头企业一体化延伸。依托产业链条,通过控股、参股等形式兼并上下游配套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龙头企业多元化发展。围绕主业发展进出口贸易、工程承包、工程施工、物流、设计、服务等关联产业,将优势车间、生产线按规定独立注册。鼓励龙头企业资本化运作。支持龙头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技术、业务、品牌和渠道等重点要素的并购重组,实现快速裂变扩张,增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鼓励龙头企业国际化拓展。支持企业加速建设面向全球的资源、市场、人才配置和生产服务系统,不断开拓国际市场。壮大优质中小微企业队伍。大力促进中小微企业成长提升,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专业化“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力争每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0户。支持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实施股份制改造,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力实施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鼓励、推动更多优质企业上市,扩大资本市场“江西板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金融监管局、江西证监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产业链延伸扩张。大力实施新兴产业倍增、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新经济新动能培育“三大工程”,瞄准优势产业链和新兴产业链,加大力度促进产业链延伸扩张,打造有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集群。推进优势产业链强链延链,紧盯有原创能力、研发优势的前端高端企业,能够显著改善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的项目和技术,大力推进高端补链、终端延链,实现产业链向高端跃升,打造20个市场占有率高、竞争力强的优势产业链。大力培育新兴产业链,重点打造半导体照明、中医药、通用航空、移动物联网、VR、人工智能、节能环保等高成长性、高技术含量的新兴产业链。推进产业集群实现“双百”发展,在全省打造100个省级重点产业集群、力争全部省级重点产业集群主营业务收入过100亿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


(五)推进重大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每年编制发布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项目目录、转化先进适用科技成果目录,支持龙头企业、高校院所联合实施重大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项目。实施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重点工程,大力推进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03专项”)转移转化试点示范。纵深推进一批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每年力争引进和推动100个重大技术创新成果落地我省。实施重点创新成果产业化工程,每年扶持20个左右重点产业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支持5个左右重点产业骨干工程。推进军民融合成果转化。争取我省技术列入国家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民参军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引导军工重点企业编制产能释放清单和承接企业清单,推进瑶湖机场等有条件的军工重大试验设施向民口开放共享。加快建设提升成果转化平台。发展完善技术交易市场,建设网上常设技术市场,鼓励建设专业性技术交易网络平台,促进技术合同登记交易额稳步增长。支持研发设计、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知识产权服务等专业机构规模化发展,鼓励与国际知名技术转移机构开展深层次合作,引进推动更多新技术变革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教育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支持企业改造扩能。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每年发布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南,分行业制定实施技改行动计划,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扩大工业有效投资,力争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30%左右。强力推进智能化改造,加快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升级改造优势传统产业,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带动产品提质、产能释放。强力推进绿色化改造,推行绿色设计、绿色工艺和绿色产品,积极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和清洁生产工艺、技术、装备,提升绿色制造水平,带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强力推进服务化改造,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培育建设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引导企业发展总集成总承包、定制化服务、网络化协同制造等新模式,支持服务外包,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和制造业深度融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培育数字经济新动能。统筹推进数字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布局建设第五代移动通信(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推动南昌市、鹰潭市等在全国率先开展5G试验网建设。推进广电无线物联网(NGB-W)试点建设,加快重点行业物联专网建设,推进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规模部署,2020年底实现窄带物联网(NB-IoT)/增强机器类通信(eMTC)/5G三网共存。培育壮大数字产业。大力发展物联网、VR、大数据与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产业。加快发展物联网产业,打造“物联江西”品牌。用好世界VR产业大会平台,全力打造VR产业“江西高地”。实施大数据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加快建设“云上江西”,培育一批大数据和云计算产业基地。加强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进人工智能产品和技术应用,打造若干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实施两化融合“个十百千万”工程、智能制造“万千百十”工程,加快企业数字化改造升级,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加强数字化技术应用,在农业、市政、交通、教育、医疗、旅游、消防等领域,实施一批“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VR+”“移动物联网+”等试点示范工程,提升经济社会重点领域数字化水平,促进数字经济新动能爆发式增长。(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加快开发区整合优化,支持国家级开发区和发展水平较高的省级开发区整合或代管区域相邻、产业相近的开发区,推动开发区跨区域合作,加快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做大开发区规模、做强实力,实现更多开发区向千亿级、五千亿级跨越发展、转型升级。开展开发区“两型三化”管理提标提档行动。引导开发区和企业全面接入江西工业智慧云平台,加快推进智慧园区和智慧产业集群建设。完善以亩均税收、亩均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和排放工业增加值为导向的开发区争先创优综合考核评价。支持开发区调区扩区和更名。加大资源盘整力度,2020年完成“僵尸企业”处置,加快处置“僵尸项目”,深入开展消化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切实提升资源节约型管理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逐步扩大省级工业转型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2+6+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贴政策。(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西银保监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拓宽融资渠道。在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框架下,按市场化原则设立子基金,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开展产融对接合作,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优先支持产融合作主导产业“白名单”企业融资,确保支持“2+6+N”产业的信贷融资增速高于工业平均水平。发挥江西国资创新发展基金作用,帮助产业龙头、就业大户、战略性行业重点企业以及经营正常、资金流动性暂时困难的企业渡过难关。鼓励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通过首发上市、增资扩股、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金融监管局、江西证监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减税降费。深入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积极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省降成本优环境152条、支持民营经济发展30条等措施。加大重点产品物流费用支持资助力度,对省内重点工业产业集群上下游企业之间,用于购置供需配套的产品和原材料等运输而发生的省内通行费,以及省产重点产品出省销售的通行费给予适当补贴。对省鼓励发展的重点产品,其所发生的物流费用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补贴。(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省委统战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人才支撑。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大力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建立完善试错容错机制,鼓励企业家大胆创新创业。加快引进培养使用高端科技领军人才,聚焦产业发展需求,创新实施省“双千计划”等人才工程,重点引进培养一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团队。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发展平台作用,着力集聚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创新创业人才。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机制,培养造就一支高技能产业工人大军。(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政法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发展环境。扎实推进“五型”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只跑一次”“一次不跑”等改革,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全力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健全政企沟通常态化互动机制,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发现和总结宣传推动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经验典型,营造有利于“2+6+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省政府办公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组织实施。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本行动计划的实施,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本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通报。建立高位化推动、集成化作战、扁平化协调、一体化办理的推进机制,研究制定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合力推进重点工作。建立“2+6+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计划调度机制,定期调度通报实施进展情况。加强“2+6+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考核评价,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工业高质量发展考评体系。(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


附件:1.江西省有色金属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方案


          2.江西省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方案


          3.江西省装备制造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方案


          4.江西省石化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方案


          5.江西省建材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方案


          6.江西省纺织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方案


          7.江西省食品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方案


          8.江西省汽车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方案


          9.江西省航空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方案


          10.江西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方案


          11.江西省移动物联网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方案


          12.江西省半导体照明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方案


          13.江西省VR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方案


          14.江西省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方案


附件1


江西省有色金属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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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6+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计划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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