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政办发〔2019〕7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震灾害防治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津政办发〔2019〕7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全市地震灾害防治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防震减灾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但在地震灾害风险隐患排查与治理、抗震设防基础性工作、应急救灾准备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本市地震灾害防治能力,有效防范、化解潜在地震灾害风险,加速实现“一基地三区”的战略定位和“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目标,现就有关重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视察天津作出的重要指示,围绕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天津的实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深入推进防震减灾关键领域能力提升和城乡抗震薄弱环节治理,加快建立高效科学的地震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全市地震灾害防治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摸清全市地震灾害风险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进行抗震加固、改造或拆除,实现各类建筑“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地震灾害预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断层探测成果和重大工程紧急处置、工程结构健康监测诊断等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开展地震灾害情景构建和对策研究,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健全地震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体系,地震应急准备更加充分。建设地震监测预警信息服务系统,实现地震预警社会服务功能。到2020年,全市整体具备综合抗御6级地震的能力,当遭受达到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基本不会出现建(构)筑物倒塌和较大人员伤亡情况,生命线系统能正常发挥功能,社会基本保持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地震灾害隐患排查治理。统一调查收集全市建(构)筑物、生命线系统、工业设施、农村民居等建筑结构基础数据,建立全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基础信息数据库。分类开展建筑工程结构抗震性能评价,进行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与隐患识别,开展灾害情景构建,摸清地震灾害风险隐患。结合市区棚户区改造行动计划等,对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存在抗震安全隐患的既有房屋建筑、生命线系统、工业设施等工程,组织进行抗震性能安全鉴定,分期分类进行加固或结合土地整理进行征收。结合《天津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加强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推进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提高城乡建筑抗震能力,减轻和防控地震灾害风险。在城乡规划编制中合理避让活动断层、古河道等不稳定地带,规避灾害风险。推动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发展,分担和转移灾害风险。
(二)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与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树立抗震设防要求底线思维,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地震安全性评价与抗震设防要求监管体系和公共服务工作流程。明确需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项目范围,实行项目清单年度筛查,组织开展重大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制定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出台技术规程与实施细则,选取功能规划明确、存量土地规模合适的区域或产业园区,组织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科学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三)夯实地震灾害防御基础。持续开展河西务断裂、汉沽断裂、宝坻断裂、蓟县山前断裂、北大港断裂、潮白河断裂、茶淀断裂等7条主要活动断裂的探测和评价,推广活动断层探测成果在城乡规划、国土利用、新区建设和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选址与建设中的应用。建设全市重大工程结构健康监测与诊断系统,在重大工程特别是超大、超长、超高建筑工程开展结构实时振动与健康监测,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健康运行。
(四)强化地震应急准备和救援能力。制定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发布实施配套管理办法,利用公园、广场、学校、体育场馆和人防工程等公共服务设施,开展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成《天津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2014—2020年)》任务。完善地震应急物资储备和调拨机制,建立实体储备与协议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作训管理,补充和更新专业救援装备,落实应急救援综合训练场地,建设集专业教学培训、训练演练和装备维护保养于一体的综合救援训练基地,提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的专业救援能力。
(五)加快地震预警信息社会服务能力建设。研发地震超快速报系统,实现震后30秒快速发布地震信息,通过广播电台、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化、智能化服务。依托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利用3至5年时间,推动组建形成京津冀地震监测预警“一张网”,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预警信息发布终端示范点建设。有序推进在街镇、园区、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建设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形成覆盖全市的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网络。研发、推广自动化生产线和生命线工程的地震预警自动处置实用技术,提高城市生产线和生命线工程的防灾能力。建设地震监测预警信息服务系统,与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无缝对接,快速发布地震预警信息。出台天津市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建立地震预警信息秒级产出、审核、发布机制,明确监督管理职责,规范地震监测预警系统规划、建设和预警信息发布及响应,有效发挥地震预警的减灾作用。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好本单位相关任务的组织落实。牵头单位要建立协调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做好任务统筹和实施安排,及时跟进各项工作具体落实情况。配合单位要依据职责主动作为,按要求完成好本行业、本领域内的具体任务。
(二)加强属地管理。各区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做好辖区任务的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制定辖区任务实施方案,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按整体要求扎实推进。各责任部门要做好区级任务的指导,组织好相关业务培训,推动任务落实。
(三)加强条件保障。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积极落实资金渠道,各区人民政府要筹措配套资金,确保地震灾害防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协作配合,为任务实施提供必要条件保障。
(四)加强长效管控。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巩固实施成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有关技术系统,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全市地震灾害风险防控措施到位、地震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地震应急准备到位,不断增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地震灾害综合防治能力。
附件: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2月19日
相关链接:津政办发2019年7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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