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政办发〔2018〕48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邮轮旅游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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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办发〔2018〕48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天津市邮轮旅游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邮轮旅游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21日


天津市邮轮旅游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年)


为促进本市邮轮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邮轮经济提质增效,培育邮轮经济发展新动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休闲旅游需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围绕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天津的实施,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和效益相统一,推动邮轮旅游品质提升,实现邮轮旅游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加强京津冀邮轮旅游协同发展,持续提升天津邮轮旅游知名度、影响力和吸引力,构筑邮轮旅游产业国际竞争新优势,打造天津邮轮旅游产业升级版和天津旅游新高地,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在邮轮旅游经济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发市场主体内生动力。更好发挥政府在整体布局、政策制度保障、公共服务提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强化部门协同、市区联动,形成发展合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以人为本,需求导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整体推进,突出重点,逐步深入,力求实效。突出为民、便民、惠民,打造更多产品,满足游客的多元需求,提高人民群众邮轮旅游出行舒适度、幸福感和获得感。


绿色发展,创新引领。充分发挥邮轮旅游朝阳产业优势,坚持低碳发展、绿色发展,积极打造绿色环保产业。坚持创新驱动,通过政策创新和技术进步,对接国际规则惯例,大力推进邮轮经济的规模化、品质化,进一步增强发展活力。


协调发展,开放共享。全面落实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坚持特色发展、优势互补,加强与国家部委的沟通协调,争取更多先行先试政策。构建京津冀邮轮旅游发展新机制,共建邮轮旅游大市场,共促邮轮旅游大发展,让游客共享邮轮旅游发展新成果。


三、发展目标


针对国际邮轮旅游发展新趋势和中国邮轮旅游市场进入调整期的新环境,着力做好基础性工作,为实现天津邮轮旅游蓄势发展做好充分准备。进一步巩固天津北方国际邮轮旅游中心地位,服务京津冀、辐射环渤海、面向中国北方,深入拓展邮轮旅游市场空间和提高渗透率,增加邮轮旅游航线,不断完善邮轮旅游产品体系及邮轮母港配套服务功能,延伸邮轮旅游产业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强天津邮轮旅游在国际上的知名度,强化在中国尤其是北方邮轮旅游市场的综合竞争能力。到2020年,实现年进出港邮轮130艘次,年出入境游客80万人次。


四、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京津冀邮轮旅游协同发展。依托京津冀旅游协同发展机制,将邮轮旅游发展纳入三地旅游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组织编印京津冀邮轮旅游宣传折页,联合开展宣传推介活动,加强三地合作,促进邮轮旅游互动式发展。深入开拓京津冀客源市场,强化同城效应,实现市场共建、资源共享、互利共赢,持续提高邮轮旅游在京津冀市场的渗透率,逐步把京津冀区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邮轮旅游集散地,打造国际知名邮轮旅游目的地。(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


(二)进一步提升邮轮母港服务功能。


1.优化完善邮轮旅游核心区规划。以邮轮母港客运大厦及码头区域为邮轮旅游核心区,按照功能定位和市场需求,优化完善核心区邮轮母港港务、商业配套、娱乐休闲等业态布局。(责任单位:天津港集团)


2.持续推进港口设施建设。2018年年底前,完成邮轮母港出境行李罩棚建设,为游客提供舒适的候船环境;完成邮轮岸电设施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提升邮轮母港综合服务功能。提升邮轮母港客运大厦内部功能,丰富便利服务设施。(牵头单位:天津港集团;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


3.促进邮轮港城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吸引餐饮、酒店、购物、展览等服务业态进驻,推动建设集邮轮综合服务、休闲度假、购物居住于一体的综合体。争取在天津国际邮轮母港增设口岸进境免税商店,丰富商品种类,吸引游客购物消费,活跃邮轮旅游经济。(牵头单位: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天津港集团、市财政局、天津海关、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4.加强邮轮母港周边交通配套建设。完善东疆保税港区至市区、滨海新区核心区主要交通枢纽的公共交通体系,增加东疆保税港区至于家堡高铁站、滨海高铁站、津滨轻轨的公交专线,增设通往邮轮母港的城市道路交通指引标志牌。推进京津城际延长线公交化运营,打造京津城际客运便捷通道。(牵头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5.提升邮轮母港经济效益。优化邮轮母港业务布局,支持邮轮母港在邮轮旅游淡季和非邮轮停靠期扩大港口经营范围,提升码头使用效率和公司经营效益。(牵头单位:天津港集团;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三)进一步丰富完善邮轮旅游产品。


1.丰富邮轮旅游线路。推动国内外邮轮公司将天津邮轮母港设为出发港,完善国际邮轮旅游航线,增加抵达港口数量,推动开通远洋航线,争取开通多点挂靠,满足游客多元化需求。(牵头单位:天津港集团;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文化和旅游局)


2.完善邮轮旅游岸上产品。针对国际邮轮旅客需求,进一步开发京津冀旅游资源,串联三地人文旅游景观,推出以长城文化、运河文化、海河文化为主的旅游产品,不断丰富适合邮轮旅游出行的岸上旅游线路。把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新成果及时转化为旅游新产品,发挥全域旅游优势,设计涵盖绿色生态旅游、休闲观光旅游、健康养生旅游等业态的一日游、二日游旅游线路,吸引和促进邮轮旅客停留消费。组织开展“天津·滨海旅游黄金季”等独具特色的系列文化旅游活动,依托东疆湾沙滩景区、方特欢乐世界、天津滨海新区航母主题公园、国家海洋博物馆等景区,打造海滨特色旅游品牌。(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3.拓展海空联运业务。充分发挥海空两港优势,积极探索“邮轮+飞机”联动旅游产品,提高邮轮旅游吸引力。在现有基础上,发展周边地区海空联运业务, 探索开通邮轮母港至北京等周边重要城市旅客直通车业务,加强与周边城市机场、航空公司等相关企业联系,努力扩大海空联运和行李托运业务范围,提升邮轮旅客体验度,增加邮轮旅游辐射范围。(牵头单位:天津港集团;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四)进一步加强邮轮旅游宣传推广。


1.加强邮轮旅游精准营销。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契机,加强客源市场开发。推动在北京公交车站设置站牌广告,展示天津邮轮旅游产品。利用国内各种展会,组织赴北京、唐山、保定、沈阳、呼和浩特、太原、西安、石家庄等中国北方及周边重点城市开展邮轮旅游宣传推介。(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天津港集团、市邮轮游艇协会)


2.加大邮轮旅游宣传力度。利用网络媒体,大力宣传本市邮轮旅游信息,围绕京津冀部分国家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进行多语种宣传。积极开展邮轮旅游市民“面对面”宣传推介活动。组织参加国际邮轮专业展会,积极拓展邮轮旅游市场。利用西安、郑州、石家庄等内地无水港和北京南站、唐山等空铁联运站的优势,做好邮轮旅游宣传推介,增加邮轮旅游客源。办好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设立邮轮旅游展区,邀请邮轮旅游企业参展,进一步提升天津邮轮旅游的影响力。(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天津港集团、市邮轮游艇协会)


3.加强与邮轮旅游业界的沟通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交流,推动沿线友好城市的互访,不断深化旅游合作。加强与上海、深圳、厦门、广州等港口城市的联系,密切合作,促进邮轮旅游共赢发展。加强与邮轮旅游组团社的联系与合作,及时掌握邮轮旅游市场情况,联合开展邮轮旅游宣传,加大客源市场开发力度。(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天津港集团、市邮轮游艇协会)


(五)进一步拓展和延伸邮轮产业链。


1.鼓励和支持邮轮旅游配套产业发展。支持邮轮用品供应企业发展,研究建立国际邮轮采购供应平台。结合东疆保税港区的功能特点,在海关政策范围内,探索开展国内物资按贸易方式供船等创新试点。支持建设邮轮旅游岸上国际配送中心,打造快速高效的邮轮船供体系。(牵头单位: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天津海关、天津出入境边检总站、天津海事局、天津港集团、市邮轮游艇协会)


2.鼓励和吸引邮轮制造及其他配套企业来津落户。鼓励邮轮公司、邮轮旅游组团社落户东疆保税港区,支持从事会展、商场、酒店、餐饮、物流、咨询服务、金融保险等配套服务企业或机构注册经营,培育壮大邮轮旅游产业主体。充分发挥本市融资租赁产业优势,支持造船企业建造豪华邮轮,开展邮轮维修业务,不断拓展本市邮轮旅游产业链。(牵头单位: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天津海关、天津出入境边检总站、天津海事局、天津港集团、市邮轮游艇协会)


(六)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1.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落实京津冀部分国家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进一步优化通关流程。加强自助通关系统建设,推进人工验证台智能化改造,不断提高通关效率。(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天津出入境边检总站、天津港集团)


2.规范邮轮旅游市场。大力推行《天津市邮轮旅游合同》示范文本,通过市场化、法制化的方式,进一步规范邮轮旅游经营行为,合理处理经济纠纷与诉求,维护游客和邮轮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


3.积极研究实行凭票登船制。2018年年底前,参照铁路、航空行业的票务运作模式,针对邮轮港口实务,制定专门的票务方案,促进邮轮票务运作国际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天津港集团)


(七)进一步争取邮轮旅游产业发展政策。积极申请国际邮轮入境外国旅游团15天免签政策在天津邮轮母港口岸实施,促进本市邮轮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天津出入境边检总站、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


(八)进一步加强邮轮旅游人才培养。支持国内外邮轮公司与天津院校深度合作,开展专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培养不同层次专业人员,助推天津邮轮旅游持续健康发展。加大对邮轮旅游的研究力度和投入。(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市邮轮游艇协会)


(九)积极支持邮轮会展业发展。本着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的原则,支持鼓励在天津举办中国邮轮产业发展大会。定期邀请国内外邮轮公司负责人来津参观访问,促进业界沟通,推动产业合作。(牵头单位:天津港集团;配合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市邮轮游艇协会、市文化和旅游局)


(十)充分发挥市邮轮游艇协会作用。积极参与行业政策和产业发展研究,搭建政府与企业沟通的桥梁,打造邮轮相关企业发展交流平台,引导邮轮相关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开展人才培训,提高行业专业服务水平,促进本市邮轮行业发展。(牵头单位:市邮轮游艇协会;配合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委)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邮轮旅游发展推进机制,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牵头,市文化和旅游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天津出入境边检总站、天津海关、天津海事局、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等单位参加。不定期召开会议,主要研究制定邮轮产业发展重大政策,分析解决邮轮旅游发展重大问题,部署推动全局性工作。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协调制定邮轮旅游发展有关支持政策,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邮轮旅游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本行动方案任务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工作推动机制,确保我市邮轮旅游工作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天津出入境边检总站、天津海关、天津海事局、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


(二)加强部门协同。根据工作需要,各相关单位不定期召开邮轮旅游业务工作会议,传达邮轮旅游发展有关会议和政策精神,及时研究本市邮轮旅游产业发展工作。聚焦邮轮母港建设、邮轮航线开发、旅游市场状况、邮轮经营规范,以问题为导向,做好各项工作的协调、推进和落实。(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


(三)加强资金扶持。市文化和旅游局连续3年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支持邮轮母港改造提升服务设施和开展宣传推广。滨海新区要用好每年2亿元的提升港口服务辐射功能专项资金,不断加大对邮轮母港码头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国际邮轮消耗品配送业务、增加邮轮进出境旅客数量,邮轮公司增加航线运营艘次、增加淡季运营艘次、在津全年运营母港邮轮航线,以及旅行社等服务机构增加邮轮旅游业务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同时要加快修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挥政策效能,促进邮轮旅游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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