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政办发〔2018〕27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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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办发〔2018〕27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


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11日


 


天津市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


协同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引领、重点突破、先行先试,进一步巩固我市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工作成效,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园区建设、末端网络建设、人才培养、产业融合等基础优势,加快推进制度创新,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数据互通共享、车辆通行、过度包装等发展中的新问题,最大限度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打造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促进快递物流企业转型升级和电子商务企业提质增效,有效提升用户体验,更好地适应和满足网购消费者的需求,进一步提高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


二、发展目标


通过政策和制度创新及改革管理方式、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推广新技术应用、引导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信息互联共享、优化末端配送车辆管理、发展绿色生态链等多项措施,推动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经营模式创新,实现规划布局科学化、基础设施公益化、信息系统开放化、车辆通行便捷化、人才培养多样化、产业发展融合化、生产方式绿色化的全面提升。到“十三五”末,电子商务产业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产业转型升级、就业岗位增加的重要支撑,基本建成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快递物流体系,培育壮大一批辐射范围广、服务能力强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企业,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的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初步建成与高质量小康社会相适应、符合天津城市定位的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制度创新,优化协同发展政策法规环境。


1.简化本市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改革快递企业年度报告制度,试点实施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管理。优化完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许可备案事项网上统一办理。探索对快递企业实行同一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一照多址”模式,降低企业设立成本。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使用信息化监管平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委)


2.创新产业支持政策。创新价格监管方式,引导电子商务平台逐步实现商品定价与快递服务定价相分离。引导快递企业根据消费者的不同需求,提供诸如“定时达”、“限时达”、“预约配送”等增值服务,摆脱快递产品同质化竞争的困境。创新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方式,落实本市《智能邮件快件箱》等地方标准,进一步明确智能邮件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的公共属性地位,推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高校、政府机关、功能区等相关管理单位对进驻本区域(单位)的智能邮件快件箱或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提供有效的用地或用房等保障。(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委、市国土房管局)


3.健全企业间数据共享制度。推进天津市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服务信息公益性服务平台建设,制定相关基础信息与数据交换标准规范和数据保护、开放共享规则,建立数据中断等风险评估、提前通知和事先报告制度,率先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相关基础信息的共享互换、协同作业。在确保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与快递物流企业之间开展数据交换共享,制定数据信息传输、开放、共享和使用的规则规范,保障系统及数据安全,依法保护各接入方合法权益,增强大数据开发和服务等功能,共同提升配送效率。(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邮政管理局)


4.健全协同共治管理模式。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鼓励市电子商务协会、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市快递协会等行业协会组织开展交流合作,制定完善相关行业的自律公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签署企业自律承诺书。引导在本市开展业务、自建快递体系的电子商务企业健全快递服务协议,依法纳入行业监管并向市邮政管理局上传业务数据。推动建设行业诚信认证体系诚信认证平台,并实现与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市场主体联合激励惩戒系统互联共享,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奖励机制,实现行业诚信管理。(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委)


(二)强化规划引领,完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基础设施。


1.加强规划协同引领。推动落实《天津市快递专业类物流专项规划(2016—2020年)》,按照规划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建设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快件处理中心与分拨中心、快递营业场所、快递末端公共服务设施组成的四级快递物流设施体系,将专项规划纳入各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保规划建设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各区人民政府)


2.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标准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项目,予以用地指标保障。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鼓励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建设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项目,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5年期满后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3.加强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支持快递企业建设现代化处理中心、区域性分拨中心、仓配一体化集散中心、高端冷链物流中心、信息数据处理中心。利用天津航空港口、国际邮件互换局资源,在空港航空物流区建设海关、邮政等部门进驻的国际邮件快件监管中心,拓展国际邮件集散功能,提升国际邮件快件的通关效率。推动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企业主动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健全以区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配送节点、村级公共服务点为支撑的农村配送网络。鼓励邮政、快递合作,支持邮政企业的普遍服务局所、村邮站、村邮乐购店等服务设施对快递企业开放使用,提升快递企业在农村地区的服务能力。引导快递企业加强与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及农产品原产地的合作,通过“互联网+农业+快递”,拓展农产品线上线下多种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农委、天津海关、各区人民政府、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4.推进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园区建设升级。引导国家和本市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跨境电子商务创新试验区与快递物流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整合区内现有的展示和仓储资源,加强对电子商务业务的运能保障。加快东疆港跨境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园建设,推进空港航空快递物流园、武清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园升级,支持园区内仓储、运输、配送、生活服务等设施建设升级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园区综合管理水平和信息服务水平。落实好《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市支持快递业加快发展十项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98号)的入园补贴政策,重点支持具有金融结算、海空港联动、多式联运等功能,服务辐射华北地区的快递处理中心、金融中心等入驻园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邮政管理局、有关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规范运营,优化电子商务配送通行管理。


1.推动配送车辆规范运营。落实《快递暂行条例》,规范快递服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对符合国家标准和市邮政管理局车辆外观标识备案管理规定的快递服务车辆,统一喷涂企业车身外观标识或“天津快递”标识,统一编号,统一纳入天津市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服务信息公益性服务平台管理。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统一安装车载智能监控设备,强化快递服务车辆运营动态管理。加强末端投递车辆管理,研究制定末端快递电动车标准规范,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引导企业使用符合标准的配送车型。支持快递企业为快递服务车辆统一购买交通意外险,并组织对快递服务车辆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


2.便利配送车辆通行。对快递服务车辆参照邮政专用车辆管理,优化快递服务车辆通行管控。对本市核发号牌的纯电动轻型、微型厢式货运机动车和纯电动轻型、微型封闭式货运机动车,统一配发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用通行证,给予通行便利。各政府机关、商业区、居住区、高等院校要设置专门路外区域,便于快递车辆停靠、装卸、充电。(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市邮政管理局)


(四)强化服务创新,提升快递末端服务能力。


1.推广智能投递设施。按照本市《智能邮件快件箱》地方标准,加快推进未覆盖智能邮件快件箱的政府机关、办公楼、校园、社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农村地区设置智能邮件快件箱。支持已安装传统信报箱的场所在3年内完成智能邮件快件箱更新改造。鼓励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智能邮件快件箱,并与新建居住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加大老旧社区的智能邮件快件箱推广力度,对于需要更新补建信报箱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更换智能邮件快件箱,推动邮政普遍服务与快递服务一体化、智能化。(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交通运输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2.鼓励快递末端集约化服务。发挥基层治理网格化优势,整合社区便民服务资源,探索建立社区电子商务快递综合服务点,打造“社区电子商务+生活服务+金融服务+末端配送”的综合服务体系。鼓励快递企业与物业公司、商业连锁、便民设施等线下终端合作,搭载快递服务,推广网订店取(送)、店内寄件等多样化服务,缩短快递末端配送距离,提高投递效率。按照本市《农村地区邮政与快递服务规范》地方标准,进一步完善农村寄递服务基础设施,推动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将物流配送线路增开至农村地区,支持企业在农村地区整合商贸、供销、快递等资源,建设集电子商务服务与快递物流配送于一体的农村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公共服务站点,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落实本市高等学校快递服务进校园管理办法,推广天津财经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等试点经验,指导快递企业与高校整合资源,在校园内设置安全隔离的快递服务专用区域,建立岛式或围墙式校园快递配送服务中心,杜绝校园快件“摆地摊”、“取件难”问题。(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邮政管理局、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


(五)强化标准化智能化,提高协同运行效率。


1.提高科技应用水平。支持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企业研发或购置应用智能仓储、自动分拣机器人等先进技术和智能设备,提升装备自动化、专业化水平。鼓励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企业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推进库存前置、智能分仓、科学配载、线路优化,优化服务网络布局,提升运营管理效率。(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


2.鼓励信息互联互通。加强定位服务、物联网、安全监控、分拣配送、仓储管理、安检数据、从业人员数据集中管控等服务快递物流发展的基础平台建设,推进相关基础平台向快递物流企业开放,实现基础平台与相关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支持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企业开放快递物流信息资源,推进大数据的开放、共享与创新应用。加强快递物流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建立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各环节数据接口标准,推进设施设备、作业流程、信息交换一体化。进一步完善天津市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服务信息公益性服务平台,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加强系统互联和业务联动,进一步提高信息在电子商务、快递物流行业之间的流转能力,实现各方信息的有效统一、资源共享和智能匹配。(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委网信办、市邮政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3.推动供应链协同。深化快递物流业与重点领域协同发展,引导大型快递物流企业在津建立订单处理和分拨中心,支持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商、销售商等社会资源进入快递市场,参与快递配送等服务,降低物流成本。发挥快递业网络优势,积极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快递物流服务与制造业协同发展。鼓励快递企业由服务生活领域向服务生产制造领域转型升级,拓展快递企业的物流和供应链综合业务。发挥供应链管理优势,积极融入智能制造、个性化定制等制造业新领域。鼓励仓储、快递、第三方技术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向配送运营中心和专业化、规模化第三方物流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展智能仓储,延伸服务链条,向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和供应链集成服务的第四方物流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


(六)强化绿色理念,发展绿色生态链。


1.促进资源集约。引导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企业开展供应链绿色流程再造,提高资源复用率,降低企业成本。支持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新能源、资源回收再利用等技术的开发和利用力度。加快智能化终端、自动化分拣、机械化装卸、绿色化运输与包装等技术应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2.推广绿色包装。推广实施《快递封装用品》系列国家标准、快递包装以及胶黏剂相关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制定本市减量包装标准。支持企业按照国家和本市标准,购置应用可循环使用的快递封套,鼓励使用环保填充物、可再生纸张的封装用品等绿色包装设备和材料。鼓励在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企业的仓储、运输、配送、分拣、加工全过程推进可循环包装、减量包装和可降解包装。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绿色消费活动,提供绿色包装物选择,依不同包装物分类定价,建立积分反馈、绿色信用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或减量包装。探索包装回收和循环利用,建立包装生产者、使用者和消费者等多方协同回收利用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委、市邮政管理局)


3.推动绿色运输与配送。加快天津市绿色运输工具应用规范标准的制定与应用,提高铁路等清洁运输方式在快递物流领域的应用比例。鼓励企业接入天津市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服务信息公益性服务平台,综合运用平台提供的电子商务交易、物流配送等信息,优化调度,减少车辆空载和在途时间。继续鼓励快递物流领域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大力支持企业购买、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优先为快递企业规划建设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享受非商业、工业电价优惠政策。加快研发适合快递配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市邮政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有关部门合力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工作机制,加强推动督导,狠抓工作落实。市商务委会同市邮政管理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和工作联动。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工作进度,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要主动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力争将本市重大项目纳入上位规划和政策支持范围。


(三)创新资金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在落实好国家和本市支持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业发展各项政策的基础上,整合利用各责任部门现有专项资金,支持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对能够享受部门现有资金政策的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项目,予以大力支持,同时按照责任分工适时增加推动各项任务落地的资金支持方向。充分对接本市已设立的政府投资基金,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项目,放大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协会作用。切实发挥电子商务、物流、快递等行业协会的行业管理职能和作用,加强调查研究、提供政策建议、做好企业服务、开展合作交流,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行业利益,形成政府部门、协会与中介组织、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


(五)做好总结宣传。定期评估工作进度,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成功做法。要充分发挥舆论作用,组织宣传本市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先进典型及取得的成效,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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