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发改工业〔2019〕765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稳定制造业投资的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稳定制造业投资的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
豫发改工业〔2019〕765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
现将《关于稳定制造业投资的若干政策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9日
关于稳定制造业投资的若干政策举措
为进一步发挥投资在补短板、稳增长、促转型中的作用,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1.实施转型升级千亿投资工程。聚焦产业基础能力提升、产业集群上下游配套、细分领域产业链延伸补强、新兴产业增长点培育、“三大改造”提效扩面等领域,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推动按年度实施600个5亿元以上制造业转型升级项目,力争每年完成投资2000亿元以上。
2.完善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完善建立省级调度、市级服务、县(市、区)推进、企业实施的项目推进机制,狠抓重大项目开工、投产、达效环节,省级建立制造业重大项目工作台账,完善季度调度机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县成立工作专班,对重大项目实行专人分包、按周调度、现场督导,按照计划节点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3.加强项目建设在线监管。依托重点项目建设平台,建立完善重大制造业项目储备库、建设库、达效库“三库”,对重大项目实施滚动管理和精准调度。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4.完善招商引资政策。支持各地完善土地、金融、人才团队、用能用电等政策,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生态。全面兑现符合法律法规的政府承诺和已签订协议,着力降低企业投资和运营成本,提升项目落地便利化水平。
5.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支持各地开展股权、并购等“资本+产业”招商,加强与省、市相关产业基金的对接和项目推介力度。强化对财政出资产业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绩效评价,研究分类设置投资失败允许率,鼓励对战略新兴产业项目大胆投资。依托龙头企业搭建峰会、论坛等招商平台开展产业链招商,吸引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集聚。
6.强化专题招商引资。结合各地发展实际,瞄准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聚焦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装备、生物医药等优势新兴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集群招商,争取引进一批龙头企业、重大项目。
7.积极承接新兴产业布局和转移。充分利用国家推动中部与东部地区示范区结对发展政策,深化豫沪交流合作,支持发展“飞地经济”,通过委托管理、投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共建产业园区。支持各地与国际产业资本合作,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等领域共建国际产业合作园。
三、大力推进三大改造
8.深入推进智能化改造。完善省市两级智能制造示范体系,推动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智能化示范园区建设由试点示范向全面推广拓展,争取全年新增500条智能化示范生产线、100家智能车间和50家智能工厂。强化智能制造项目库建设和示范项目遴选,鼓励各地建立项目首席服务员制度,加快推动实施一批智能化改造,培育5家左右具备国内影响力的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
9.扎实推进绿色化改造。持续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创建,加快推进静脉产业园建设。实施钢铁、水泥、电解铝、铝用炭素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焦化行业落后产能退出,推动危化品生产企业“退城入园”。
10.持续实施技改提速工程。完善技术改造项目库,落实技术改造综合奖补政策,争取国家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滚动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提升工程,实施一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力争2020年规上企业完成技改比例达到30%以上。
四、增强产业集聚区支撑功能
11.持续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用,加大对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抓好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厂房、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项目建设。
12.加快盘活低效资产。结合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探索开展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鼓励采取兼并重组、二次招商等方式,加快推进低端低效产能“腾笼换鸟”,盘活停产半停产企业和停建缓建项目土地、厂房等闲置资源,为新项目落地腾出空间。
13.推进智能化升级。加快智能化示范园区试点建设,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全面启动全省智能化示范园区建设,打造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整体推进区内企业智能化改造,全面实现集聚区企业生产运营、园区运行管理和公共服务智能化,力争到2020年建设20家左右示范园区。
五、加强融资支持
14.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各地与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等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合作,设立优势产业发展子基金,定期组织重点项目集中推介活动,促进产业与基金对接。支持各地依法依规建立“过桥资金”和“担保资金”平台,引导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支持产业链关键环节重大项目建设。
15.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完善建立政府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机制,搭建常态化银企对接合作平台,大力推广“银税通”业务模式,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制造业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提高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合制造业发展的产品和业务,强化知识产权质押、供应链融资、股权质押等多元化融资服务。
16.加强信用融资服务。持续创新推广“信豫融”应用服务,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管理考核,建立健全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向信用状况良好的民营、小微企业提供便利优惠的融资服务。研究制定“信易贷”支持民营与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发挥信用信息促进融资服务的基础性作用,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信易贷”产品和服务。
六、优化营商环境
17.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深入落实国家减税降费等降成本政策措施,完善涉企税费、监督检查等清单制度,持续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积极推进物流标准化示范工程,多措并举降低企业成本。加强政策解读宣传,破解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难题。
18.强化项目用地保障。进一步优化工业用地供应管理政策,在产业集聚区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政策落地。开展产业集聚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实行评价结果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挂钩机制,对评价排名靠后的,新增项目用地原则上以盘活存量土地为主。在具备条件的产业集聚区,试点实施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
19.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全面落实新版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加强审批模式和机制创新,积极实施多图联审、多评合一、容缺办理、联合验收等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率。着力简化工业技改项目审批程序,对“零增地”技改项目实行承诺制。
各地要充分认识稳定制造业投资的重要意义,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推进落实机制,细化完善政策措施,确保落实到位。要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稳定制造业投资、稳住产业链优势、稳定发展信心的认识,形成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