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供应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供应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梅河口市工信局,公主岭市工信局,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指示以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有关要求,落实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会议部署,统筹做好我省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建立工作机制
省工信厅成立由厅长任组长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度做好口罩、防护服、药品、器械等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各地工信部门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迅速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防控工作机制,并与省厅加强信息对接,加快形成工信系统联防联控局面。各地要在1月26日10时前,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厅医药处。
二、保障生产供应
各地要迅速摸清本地区防控应急物资供应情况,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强协调,做好生产组织和调度工作,帮助解决企业生产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保障生产要素,确保应急物资保质、及时、足量供应。各医药重点企业要增强大局意识,履行社会责任,迅速动员员工复工复产。
三、加强动态监测
各地要确定防控应急物资重点联系企业并准确掌握其生产供应情况,按照有关调度通知要求,及时、滚动报送重点联系企业及产能、产量、生产供应等相关情况。
四、统一调配物资
按照吉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工作方案》要求,省工信厅牵头成立物资保障组,负责统筹防控应急物资分配、调运、保障等工作。省级医药储备企业必须保障储备目录品种达到储备计划数量。
联系人:省工信厅医药处 别国林
联系电话:0431-87077697、13634300061
传真:0431-87077697
附件:吉林省应急物资重点联系企业及品种(暂定)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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