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教办〔2020〕7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全省大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全省大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的通知
吉教办〔2020〕7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公主岭市、梅河口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目前,我省已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为全力遏制疫情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和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省高等学校、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推迟开学,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再行确定。坚持“一校一策”研究制定推迟开学工作方案,科学合理调整教学计划。
二、各高等学校、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不得在寒假期间举行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所有返校活动一律取消。
三、所有文化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全面停课停训,具体恢复时间将根据省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教育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将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各教育培训机构,做好监督管理和宣传引导工作。
四、各级各类学校一律暂停校园场馆开放,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有留校学生的学校要做好疫情监控。
五、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学生理性认识、科学防控疫情。提醒学生及家长,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减少外出探亲和旅游。
六、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开展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和家长注意饮食、交通等方面安全。明确家长在假期的安全监护责任,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七、各级教育部门要指导、督促学校做好上述工作,并设立举报电话、邮箱,对违反上述要求造成疫情蔓延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吉林省教育厅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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