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电发〔2020〕2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使用和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使用和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粤建电发〔2020〕2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城市房屋使用和消防安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防范的关键时期,安全防范任务艰巨。近期以来,沈阳、重庆、中山等地连续发生高层住宅火灾事故,消防通道被堵塞。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定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部门职责,督促房屋产权人切实承担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认真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使用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应急管理和消防部门做好各类房屋安全风险防范、排查和处置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全面做好风险隐患排查检查,及时化解处置安全风险
(一)切实保障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通道正常使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泵、消防栓、水枪、水带、灭火器、防火门、强排烟设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车道、消防通道、建筑消防登高面、楼顶消防天面、防火避难层等消防安全通道、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所有设施、通道、场所可以正常使用,符合规范要求。对于检查和清理过程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二)及时清除各类用电用气安全隐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用电用气检查和消防安全“敲门行动”工作;加强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有条件的小区应尽快实现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按标准建设;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安排隐患的排查和处理,发现一宗、处置一宗。
(三)严格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显著位置公告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要求,严禁在禁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严格按照相关管控措施对烟花爆竹燃放残留物进行妥善处理,第一时间予以清理并洒水降温,杜绝火灾隐患。
(四)做好电梯保养维护工作。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定期对电梯进行保养维护,对超出保养维护期限的,要暂停使用,直至委托专业机构完成保养维护,对于存在安全问题的,要立即关停,并按规定申请维修或更换。
(五)加强高空坠物安全防范工作。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建筑外立面等公用部位的安全巡查,对楼体外立面存在脱落危险等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区域,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隔离和防护工作,并按规定申请及时组织维修;要加强普法教育,做文明业主的典范,在显著位置提示高空抛物、坠物的危害及法律后果,提醒业主自觉对其房屋专有部分使用安全进行检查和处理。
(六)加大违规用房清理处置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的违法违规居住场所以及共用部位违规搭建住房、木质阁楼等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并责令整改,对地下室、楼梯间、“三合一”等场所违规安排住人的,要及时予以清理,一律采取措施立即搬离。
三、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做好组织发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立即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所有物业服务企业,并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在春节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对于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的,要确保相关专业性服务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及时整改处置。对于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时进行整改,需要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予以处理处置或必要的协助,需要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规定第一时间予以办理。
(三)开展检查督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行业协会、专家通过随机抽查等方式,对物业服务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拒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或发现风险隐患后拒不整改的,将其相关行为记入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记录和“黑名单”,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公开曝光。我厅将对各地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导。
(四)广泛宣传教育。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宣传栏、公告栏、橱窗、板报、电子显示屏(梯视)、微博、微信等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宣传,树立文明典范,开展案例警示教育,让房屋安全使用和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深入人心。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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