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府发〔2020〕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
川府发〔2020〕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引导各地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补齐城市功能短板,提升城市品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践行中央“一尊重五统筹”城市工作总要求,将创造城市优良人居环境作为中心目标,补足基础设施短板、优化生态空间格局、秉承历史文脉特色、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加大力度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强化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增进民生福祉是城市发展的根本目的。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着眼于补齐影响人民生活质量的设施短板,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群众提供更优美的生态环境、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便利的生活空间,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生态优先。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城市发展的根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决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新路,保护好山水林田湖草城市生命共同体,优化城市生态空间,完善城市生态绿地系统,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让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让城市融入大自然。
——彰显特色。文化是城市发展的灵魂。坚持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护好前人留下的文化遗产,结合城市历史传承、区域文化、时代要求,探索适宜的城市人文环境营造模式,突出风貌特色,提升城市品位。
——共同缔造。社会治理是城市发展的重要保障。坚持共治共管、共建共享,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集聚社会正能量,加快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推动政府社会群众同心同向行动,共同缔造科学、精细、智慧的城市治理模式。
(三)途径目标。通过示范引领,推进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成都市开展公园城市建设试点。鼓励其他城市(县城)开展基础设施补短板和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试点行动。
到2022年,全省推动实施一批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和生态环境建设重点项目,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全省城市(县城)初步构建绿色低碳、功能完备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和山清水秀、城乡共美的生态环境。成都市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特点初步显现。
到2035年,全省城市(县城)基础设施体系全面健全,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建成功能完备、生态宜居、文化传承、治理高效的现代化城市。成都市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特点凸显并在全省形成示范作用。
二、坚持以人为本,高水准完善城市基础设施
(四)强化城市污染防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集中力量攻克重污染天气、黑臭水体、“垃圾围城”等百姓身边突出的城市生态环境问题,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搬迁改造主城区重污染企业,实施建成区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全面推广绿色施工,强化工地、堆场和道路扬尘综合治理,推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综合整治餐饮油烟污染;加快推进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大力实施水污染防治,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补足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加强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实现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推动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推进工业集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有效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加快建设与前端分类相匹配的收集系统、运输系统和处理设施,全面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推进工业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推进厨余垃圾、建筑垃圾、污泥等开发利用,强化危险废物收集处理;加强城市噪声污染综合防治,推动安静小区建设。
(五)配套城市基础设施。坚持绿色循环低碳,加强城市供水供气、网络通信、市容市貌、应急防灾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打造“15分钟居民生活圈”,配套完善教、科、文、卫、市场、养老等服务设施,拓展城市公共活动空间。加快防洪排涝设施建设,结合公园绿地、体育设施、学校院所等开敞空间建设避险避难场所,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充分发挥城市绿地、水系、建筑、道路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集约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加强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和改造,创新地下管线管理机制,有序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大力开展“厕所革命”,实现城市公厕布局科学、文明卫生、管理规范。
(六)推进城市功能修补。开展城市专项体检,实施城市服务功能更新,补齐城市户外环境设施短板。加强背街小巷和户外广告治理,推进基础设施亲民化、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打通城市“断头路”。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加大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建设力度,推动拆墙并院、拆违增绿等公共空间微更新,提高城市宜居性。合理布局城市休闲游憩空间,发展休闲产业,丰富休闲活动,完善休闲设施,积极营造城市游客与居民休闲消费场景。大力实施电能替代工程,加快推进城市输电线路、变配电设施网络建设和改造,提升城市电网供电可靠性及智能化、信息化、自动化水平。
(七)改造城市老旧小区。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大力改造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着力整治小区水电气等管网老化漏损、道路残缺破旧、管线私拉乱接、绿化短缺失管、车辆乱停乱放等设施不足引起的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居住功能、改善环境条件、配套市政设施、彰显小区文化。积极发展小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保洁等服务,因地制宜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切实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和社会服务水平。
(八)发展城市绿色交通。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倡导绿色出行方式,持续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因地制宜实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成都市基本建成辐射全域的轨道交通网络。强化中心城市对外运输通道,完善都市圈快速城际交通网络,统筹推动城市道路、铁路、航空、公路、水运设施建设,构建绿色便捷的综合立体交通系统。加快实施市政道路黑化工程,提高城市道路舒适性。完善停车场、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在新建小区、老旧小区改造中合理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装置,推动新能源汽车普及应用。规划建设连续、通畅、安全的自行车专用道和人行道,完善城市慢行系统。
三、坚持生态优先,高标准优化城市生态环境
(九)优化城市生态布局。加强对城市山体、水系等自然生态要素的普查和保护,梳理城市内部的水系、绿地和城市外围的河湖、森林、耕地等生态本底,构建城市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持续开展城市生态修复,科学修复被破坏的城市山体、河流、湿地、植被,消除安全隐患,恢复自然形态和山水脉络。开展废弃地和污染土地修复,实现符合条件的废弃地再利用,恢复植被群落,重建生态系统。加强城市及周边的森林培育和植被营造,推广种植乡土植物,形成乔灌草花合理搭配、季相色相有机协调的生态植物群落和独特风光。
(十)提升城市生态品质。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大力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加快建设城市周边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古树名木主题公园、郊野公园和河湖公园(水利风景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加强生态园林城市系列创建工作,科学统筹城市建成区内的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小游园等建设力度,构建大小结合、分布均衡、功能互补、全域覆盖的城市生态绿地系统。推动城市绿道系统建设,形成串联城市绿地、水系和社区的绿色生态廊道,满足群众健身休闲和公共活动需要。推进城市“留白增绿”,开展城区见缝插绿、立体增绿、拆墙透绿。加快实施城市景观绿化工程,推进城市进出通道、互通立交、机场车站等重要节点绿化建设。
(十一)支持成都开展公园城市建设试点。成都市发挥全省“一干多支”首位城市作用,突出建设公园城市特点,充分体现城市生态价值,积极探索大自然生态与现代城市空间有机融合,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相宜,自然、经济、社会、人文相融的新时代城市高质量发展新路径,建设以绿色为底色、以山水为景观、以绿道为脉络、以人文为特质、以街区为基础的美丽宜居公园城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四、坚持文化传承,高品味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十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科学编制城乡建设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纲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街区等保护规划,采用微改造、“绣花针”等精细化方式稳妥改善历史文化城区、街区人居环境。推动现有工业建筑、工业厂房等工业遗产保护工作,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修缮和管理,优先实施原址保护。保护好历史街区、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等文化载体,保护城市传统格局和肌理,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十三)活化利用文化资源。注重历史文化传承,将城市历史文化有机融入公园、广场、绿地等开放空间,鼓励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老建筑进行保护再利用,保留城市历史特色基因,防止简单“一拆了之”。加强城市设计,注重打造重点片区、主要街道、滨水岸线、城市广场等,塑造彰显本地文化特色的城市风貌。加大城市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推动人文资源与休闲旅游、文创会展、体育赛事、商业消费、社会服务等产业的有机融合,促进城市文化价值转化,提升城市吸引力。
五、坚持共建共享,高效率提升城市治理能力
(十四)创新城市治理机制。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建设,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城市治理管理体制。以社区为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建立完善全覆盖的社区基层党组织,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城乡治理体系。大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城市治理的主观能动性,共同构建“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城市现代治理新格局。做好社区绿化美化净化工作,有序实施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建设资源集约型、环境友好型社区。构建社区居民全面参与生活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加强社区环境噪声污染、雨污分流和污水集中收集等综合治理。倡导“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理念,推进社区居民主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高标准创建一批示范社区。
(十五)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地理信息系统(GIS),市政管理等现代技术,依托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构建城市治理信息平台,提高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加强各行业领域管理平台功能整合,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形成全省互联互通、综合高效的城市治理信息平台,大力推动城市“智慧平安小区”和街面联勤警务站建设,加快推动智慧城市建设。
(十六)强化城市精细管理。推进城市管理标准化,强化部门整体联动,做到责任清晰、流程科学、过程可控。推进城市空间网格化管理,完善日常巡查和问题处置网格管理机制。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切入点,深化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标准化城市建设。推进城管执法规范化,深化城市管理“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对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加大查处力度,切实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水平。
六、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和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省级部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开展相关工作。市、县政府是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和生态环境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协调推进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十八)强化政策支撑。支持各地整合政策资源,集聚资金力量,加快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和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和生态环境项目建设、运营。支持地方政府落实绿色采购,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出台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建立工程项目储备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优先列入省级重点项目库。从2020年至2021年,按照“申报—比选—推荐”的公开程序每年确定10个左右试点城市(县城),省级财政通过现有专项资金给予奖补支持。
(十九)加强技术指导。在全省统一规划体系框架下,根据规划编制需要,推动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城市交通及市政公用设施、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等专项规划,逐步健全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体系,落实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战略以及近期、远期重点任务。建立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和生态环境建设试点考评激励退出机制,开展评估工作,对成绩突出的按程序增补为试点城市。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作用,加强理论和实践研究,为全省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二十)鼓励公众参与。大力开展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交平台,增强社会公众对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和生态环境建设的认识。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科学搭建公众参与平台,畅通参与渠道,加强对群众意见的归集、研究、处理、反馈,使群众意见更好地转化为政府决策,形成公众全面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和生态环境建设新局面。
附件:主要任务分工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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