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新冠防指〔2020〕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做到“八个坚持八个严禁”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2-03 22:15:29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做到“八个坚持八个严禁”的通知
桂新冠防指〔2020〕11号
各市、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区直、中直有关单位,各人民团体,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对全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出“八个坚持八个严禁”要求:
一、坚持政治首位、忠诚履职,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坚持率先垂范、靠前指挥,严禁擅离职守、临阵退缩。
三、坚持精准施救、全力医治,严禁拒收患者、延误时机。
四、坚持担当作为、英勇奋斗,严禁推诿扯皮、消极应付。
五、坚持科学务实、解疑释惑,严禁弄虚作假、造谣传谣。
六、坚持依规管理、严防死守,严禁违规走访、聚会聚餐。
七、坚持请示报告、信息畅通,严禁瞒报谎报、缓报漏报。
八、坚持严格守纪、经受考验,严禁贪污挪用、侵占资财。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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