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人社系统“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模板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人社系统“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模板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区“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梳理工作的通知》(编号:S20181378)要求,为做好本系统 “八统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各地要根据区厅牵头梳理的全区人社系统“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成果表、材料清单(分别见附件1、2),对本级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对照、核实、调整,务必
确保本级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与同级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事项名称、事项编码、适用依据、申请材料、办事流程、业务经办流程、办理时限、表单内容的“八统一”。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一事通办” 事项“八统一”工作,是我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市要深刻认识开展“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贯彻落实,要明确一名具体工作人员作为“一事通办”的联络员,于2018年7月23日前将名单报送厅政策法规处,负责对接具体事宜,确保“八统一”工作落到实处。
(二)及时录入清单,扎实部署推进。各市要按照人社系统“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成果表和清单材料的内容,结合实际并指导所辖县、乡做好 “八统一”工作。务必于2018年7月25日前将“八统一”清单内容录入自治区政务服务数据标准化管理平台2.0,并在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公布。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并向区厅报告。
(三)做好总结宣传,强化成果运用。各市要利用经典案例、统计数据、对比对照等方式,突出宣传“一事通办”改革的主旨和目标任务、成效和创新做法。“八统一”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深化工作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于2018年8月底前报送厅政策法规处。
未尽事宜,请与厅政策法规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李智芳,0771-5595386,邮箱:gxrstysqgk@163.com。
附件:
1.人社系统“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成果表
2.人社系统“八统一”材料清单
3.“一事通办”工作联络员名单回执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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