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府厅字〔2020〕1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全省“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全省“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赣府厅字〔2020〕1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全省“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月23日
全省“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两会”部署要求,扎实开展“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两会”部署要求,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坚定不移将抓好重大项目作为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举措,全力促进项目建设提速提质提效,确保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左右,为加快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项目建设再提速。2020年省级层面重点推进2900个以上省大中型项目,年度计划完成投资7700亿元以上,力争达到8000亿元,比2019年增长10%以上。其中,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335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300亿元以上;总投资50亿元以上项目86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300亿元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要以省大中型项目为基础,结合本部门实际,分别明确重点推进的重大项目清单,全面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步伐。(省发展改革委总牵头,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牵头,各市、县〔区〕政府和赣江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推动项目落地再提速。实施重特大项目引进攻坚计划,举办好“三请三回”“三企”入赣、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经贸合作等重大招商活动。每个国家级开发区至少引进1个投资额超50亿元重大产业项目,每个省级开发区至少引进1个投资额超20亿元重大产业项目,全省共签约落地“5020”重大产业项目100个以上。加强对重大招商活动上签约重大项目的跟踪协调,推动项目尽快履约、尽快落地。(省商务厅牵头,各市、县〔区〕政府和赣江新区管委会负责)推动南昌市华勤生产基地(二期)、吉安柔性线路板等百亿元重大招商项目加快落地。(南昌市政府、吉安市政府相应负责)
(三)推动项目前期再提速。加快重大项目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用地规划优化调整步伐,大力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提质增效改革,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时效。加快推进瑞金机场、南昌绕城西二环等7条高速公路、赣抚尾闾综合整治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力争2020年年内开工建设。大力推动长赣铁路、瑞梅铁路、温武吉铁路、宜春明月山机场二期扩建、遂川至大余等10条高速公路等一批重大项目加快前期工作步伐,力争尽早开工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等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要抓紧明确一批投资规模大、支撑作用强的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前期工作,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建设条件,推动尽早开工建设。(各市、县〔区〕政府和赣江新区管委会负责)
(四)推动项目谋划再提速。围绕“十四五”规划编制,加快编制新时代铁路网、水利、综合交通、能源等发展规划,抓紧谋划全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新格局;针对我省水系发达但利用不足的问题,精心谋划一批有利于提升全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效益的水利、航运等重大项目;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停车场、城乡冷链物流、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认真谋划一批强支撑促升级、补短板增后劲的重大项目。切实加强汇报衔接,积极争取常岳昌铁路、昌厦(福)铁路、新余电厂二期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国家规划“盘子”,为项目尽快启动实施打下扎实基础。(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任责落实。坚持高位推动,继续深入落实各级政府领导挂点联系重大项目制度,报请每位省政府领导挂点联系重大项目,充分发挥以上率下、示范引领作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总协调;省有关部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牵头抓好本行业、本领域重大项目的调度推进,以及项目审批涉及本系统事项的协调服务;各市、县(区)政府和赣江新区管委会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对所属重大项目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实施力度,确保重大项目建设有力有序推进。(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调度推进。健全省级三个层次的重大项目调度推进机制,对省大中型项目实行按季调度通报,对省重点建设项目实行按月调度通报,对50亿元以上项目实行动态调度。省有关部门对本部门重点推进的重大项目要加强梳理调度,建立台账,对未达到计划进度的重大项目及时通报,督促项目加快实施。各地要及时采集、准确报送项目开竣工、实物工作量等信息,持续跟踪项目动态进展,对进度滞后项目要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推动项目加快推进、赶上进度。(省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问题破解。健全省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有关部门参加,采取集中协调、一事一议、现场办公等方式,及时研究协调重大项目推进中的突出问题。各地和省有关部门对所属重大项目要定期调度、梳理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权限、分层级帮助协调解决。属于市县权限的问题,由市县政府担负主体责任,认真解决落实到位;属于省级权限的问题,由省相关部门精心服务,积极协调解决;属于国家部委权限的问题,由省相关部门加强汇报衔接,全力争取支持;对一些重大、复杂的突出问题,由省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进行协调,或报请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要素保障。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将土地林地、建筑用砂、建设资金等要素资源优先向重大项目倾斜。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切实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省大中型项目等省级层面调度推进的重大项目。进一步落实砂石保供稳价各项措施,健全重大项目用砂协调机制,切实强化市场监管,着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砂需求。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着力完善政府资金投入方式,集中支持一批带动性强的示范项目,吸引社会资本跟投。紧盯国家政策动态和资金投向,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车购税资金、水利发展资金等中央各类资金更大支持。抓住国家扩大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规模机遇,健全完善各级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工作协调机制,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扎实做好专项债券项目申报争取和发行使用工作。用足用好金融工具,积极通过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项目收益债券、中期票据等方式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完善政银企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大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加大“险资入赣”工作力度,大力引进境外低成本资金支持项目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金融监管局、江西银保监局等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督查考核。组织开展重大项目建设专项督查,从各地、各部门遴选一批重大项目,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活动,推动全省重大项目尽快落地见效。(省政府督查室牵头)将各地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范围;对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报请省政府给予及时奖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六)强化氛围营造。各地、各部门要深入总结、挖掘“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组织新闻单位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介,多角度、多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全力营造重大项目建设“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省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负责)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深入开展“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按照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在本方案印发1个月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工作方案、项目清单等,并报省发展改革委汇总,确保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提速提质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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