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
浏览量: 时间:2020-02-12 18:13:54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于2015年4月1日经省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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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于2015年4月1日经省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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