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政办明电〔2020〕2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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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20〕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月27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2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各地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三、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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