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商建传〔2020〕58号《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农贸市场消毒指南(试行)〉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2-15 02:20:42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农贸市场消毒指南(试行)〉的通知》
苏商建传〔2020〕58号
各设区市商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商务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现将《农贸市场消毒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遵照执行,加大对农村集贸市场的指导力度,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江苏省商务厅
2020年1月29日
农贸市场消毒指南(试行)
一、消毒液的配制
含氯消毒液:
当天临用现配,浓度为500mg/L~1000mg/L。
配制方法1:在1L冷水中加入500mg/片消毒片1~2片或1000mg/片消毒片0.5~1片,溶解后使用。
配制方法2:将含有效氯5%的84消毒液稀释50~100倍。
二、消毒方法
(一) 营业前2小时至营业结束,打开的门窗进行自然通风换气,有机械通风装置开机运行。
(二) 每天在停止营业后,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垃圾及时清理运走;市场内墙面、地面、柜台、货箱等用500mg/L含氯消毒液喷雾或擦拭消毒的,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每天消毒1次。
(三) 营业人员用流水清洗双手或用免洗手消毒剂(75%乙醇)擦拭手部1分钟以保持手卫生,并戴防护口罩。
三、管理要求
(一)在入口处设置入场戴口罩标识,有专人发放疫情防治宣传卡片,发现可疑病人,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未戴口罩者或发热症状者不应入场。
(二) 农贸市场经营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专门组织,明确分工要求。营业期间相关人员必须在岗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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