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商建传〔2020〕57号《江苏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发动农贸市场恢复营业的紧急通知》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发动农贸市场恢复营业的紧急通知
苏商建传〔2020〕57号
各设区市商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商务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全省商务部门要积极做好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由春节市场保供转向应急保供。为切实解决生鲜产品零售端供应不足的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发动各地农贸市场于1月30日(正月初六、星期四)早市前恢复营业,特别是国有及国有控股、骨干农贸市场必须全部恢复营业。
二、动员农贸市场加强与农批市场的产销对接,组织市场经营户增加蔬菜供应量,特别是叶菜的供应。
三、加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市场经营管理方应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入口处对消费者进行防疫提醒,劝阻有发热、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消费者进入,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应设置体温检查设施。严格执行工作人员戴口罩上岗制度,落实每日岗前检测。张贴醒目标志,提醒消费者进入公共场所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做好农贸市场的通风、换气管理,加大清洗消毒频次。
四、加强农贸市场整治。严禁活禽宰杀销售,严禁非法经营交易、屠宰加工各类野生动物。配合市场监督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五、各地商务部门要按照应急保供的总要求,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深入督导检查,并于1月30日晚上18:00前报送农贸市场开业统计表。
联系方式:
市建处 罗权利;电话:025-57710187,18851023581;
运行处 彭程;电话:025-57710390,18852052262;
传真:025-57710386;邮 箱:luoquanli @doc.js.gov.cn
附件:农贸市场恢复营业统计表
江苏省商务厅
2020年1月28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