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函〔2020〕34号《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水产养殖技术指导服务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水产养殖技术指导服务的通知
苏农函〔2020〕34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省有关单位:
为加强水产养殖管理,扎实做好全省水产品生产保障供给,为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提供稳定的物质基础。近日,我厅组织省渔业技术推广中心、省淡水水产研究所、省海洋水产研究所有关专家,开展线上线下技术服务,制定水产养殖技术规程,通过“不见面、无接触”方式,指导养殖主体加强渔业绿色发展新技术新模式的学习和应用,提升生产管理水平。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水产养殖技术指导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指导服务力度。各地要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养殖主体对线上线下学习咨询的认识,鼓励养殖主体使用“农技耘”(登录网站、下载App、关注微信订阅号等方式均可)、微信、电话、短信等平台载体,通过网络视频学习、线上或电话短信咨询,及时解决养殖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水产养殖管理。
二、抓紧印发技术规程。我厅组织省渔业技术推广中心、省淡水水产研究所专家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水产养殖技术规程》(见附件1),各市、县要按照“人手一册”的原则,尽快将“技术规程”印发到每个养殖户手中,让大家随时能翻阅学习,不断提升水产养殖技术水平。
三、切实提高服务质量。省渔业技术推广中心、省淡水水产研究所、省海洋水产研究所要切实发挥专家技术指导服务团队的作用,及时组织专家更新网络学习视频,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解答好养殖户提出的问题,为全省水产养殖主体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技术指导服务。
四、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技术指导服务工作,整合资源,加大力度,多措并举,为全省水产品生产保障供给提供更强更有力的技术保障。各市、县农业农村局可参照省里做法,组织本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科研专家,成立技术指导组,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深入渔区、渔村、塘口等生产一线,切实加强水产养殖技术指导。工作开展期间,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和做法,并报送省厅渔业处,以便在全省宣传推广,进一步推动和促进水产养殖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附件: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水产养殖技术规程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水产养殖技术指导省级专家组名单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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