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医保联发〔2019〕5号《中共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深化医疗保障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20-02-19 03:20:46

中共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深化医疗保障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







浙医保联发〔2019〕5号







各市、县(市、区)改革办(跑改办)、医保局、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委(局):

为推动医疗保障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切实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质量,提高参保人员获得感和满意度,打造医保经办最便捷省份,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医保办事“零跑腿”的目标要求,从参保群众看病报销“关键小事”入手,加强医保经办标准化建设,打通医保服务最后“堵点”,提升医保服务质量,增强全省参保人员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简化办”,推进领跑者标准建设。按照《浙江省医保经办事项“领跑者”标准》,推进医保经办标准化,实现11个主项34个子项全省规范统一。完善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全面取消《浙江省医保经办事项“领跑者”标准》规定外的其他申请材料,确保11月底前90%以上的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通过整合服务环节、压缩办理时间等措施,做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力争实现医保办事“一次都不跑”。

(二)力行“联网办”,打通堵点实现“零跑腿”。搭建全省医保数据交换平台,建立医保部门数据仓,通过异地参保信息数据交换,实现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理“零跑腿”。推进省内医保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自费结算医疗明细数据、电子发票向全省异地就医平台汇集,实现零星费用报销“网上办”“零跑腿”。推动定点医药机构上传门诊电子病历,逐步取消纸质证历本,实现医保证历本电子化。

(三)抢抓“掌上办”,加快推进医保移动支付应用。按照政府数字化转型要求,实现参保人员在线申领、在线验证开通电子社保卡,在线完成预约挂号、医保结算、移动付费、检查取药、查阅报告、处方外配等全流程的就医服务。推广诊间结算、自助结算,探索定点药店“扫码付”,配合做好“医后付”“医信付”和试点医院“刷脸付”。加快将网上办事向移动端拓展,年底前医保经办11个主项34个子项全部开通网上办理,11月底前80%以上的医保事项实现“掌上办理”。

(四)深化“聚合办”,做好医保相关“一件事”。落实医疗救助费用报销“一件事”,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鼓励各地探索“3+N”一站式结算模式,将其他补助待遇纳入直接刷卡结算范围。打通就医“一件事”,医保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强化沟通联系,共同推进“两卡融合、一网通办”,打通参保人员就医全流程,确保挂号就诊、检查检验、费用结算、配药等“一码通”。做好出生、身后“一件事”,推进部门数据共享、流程再造,实现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新生儿参保登记、缴费等工作;积极配合民政、公安等部门做好死亡参保人员的医保注销、待遇终止等工作,提供覆盖参保人员全生命周期的便捷服务。

(五)实行“联合办”,加强部门联动协作。提升城乡居民慢病保障待遇,会同省卫健、省市场监管、省药监等部门指导各设区市及时出台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政策,将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等12种常见慢性病纳入城乡居民门诊规定病种范围,允许城乡居民在药店刷卡购买规定病种药品,推进医保慢性病药品第三方配送服务,探索互联网医疗服务在线支付。落实国家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部署,深化与沪苏皖医保部门合作,实现全省参保人员在上海门诊就医刷卡结算。扩增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坚持“一窗受理,后台联办”的经办模式,落实社保、医保经办事项前台“一窗受理”、后台部门分办联办。

(六)深化“就近办”,延伸医保服务窗口。打造医保经办30分钟服务圈,全面推行部分医保经办窗口功能前移至医院、银行、基层站所。推进“社银联通”,将参保登记、人员信息变更等事项下放至银行网点。探索“受办分离”模式,逐步将参保登记、证明开具、待遇支付等事项下沉至基层服务平台。探索经办窗口前移,将特治特药备案、转外就医备案、新生儿参保等与就医过程密切相关的事项,委托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窗口受理。推广医保事项同城通办,提升同城通办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行动方案,排出时间表、路线图。各级改革办(跑改办)、医保、人力社保、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政策协同、投入保障和工作对接,共同推动方案落地。

(二)突出实绩评估。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强化评价考核结果运用,及时公布成绩单,排出进度榜。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改革满意度评估,做到工作目标向群众公开,办事内容向群众承诺,改革绩效由群众评价。

(三)抓好宣传引导。各地要广泛宣传深化医保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意义、具体举措和工作成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切实保障改革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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