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毕字〔2020〕12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2-19 23:27:07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京人社毕字〔2020〕12号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北京地区各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相关单位:

按照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要求,为切实保障毕业生身体健康和就业权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决定,采取以下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毕业生就业影响。

一、暂停现场招聘活动。

原定春节假期后开展的各类现场招聘活动一律暂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将密切关注疫情变化,及时发布毕业生就业信息。

二、开展线上就业服务。

用人单位要与高校加强联系,通过短视频发布、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开展招聘宣讲活动。鼓励采取电子邮件、传真、网络、视频等手段开展简历投递、在线笔试面试,尽量减少毕业生流动。

三、简化优化就业手续。


用人单位、高校可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与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书。因客观条件制约,学校可依据个人承诺书及相关材料的电子版照片,为毕业生办理就业、升学、出国(境)等手续,并以适当形式向毕业生反馈办理结果。待疫情解除后,毕业生将有关材料原件交至学校。

四、推迟业务办理时间。


将2020年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书开始时间推迟到3月1日,结束时间延至12月31日;延长就业报到、求职创业补贴办理时间;视疫情变化情况,适时启动乡村教师特岗计划、乡村振兴协理员招聘工作。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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