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自然资办函〔2019〕140号《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减免部分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2-21 05:45:27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减免部分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赣自然资办函〔2019〕140号






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现将《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减免部分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96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减免部分不动产登记收费是国务院深化降费减负作出的决策部署,各地要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减免收费有关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及时将减免收费有关政策文件张贴在登记窗口,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地要加强向地方政府报告,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取得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经费的保障支持,保证不动产登记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全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减 免部分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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