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疫情防指办〔2020〕7号《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通知
豫疫情防指办〔2020〕7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机构:
按照国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的通知》要求,为指导各地科学、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我们梳理整合了各地心理援助热线,成立了心理救援医疗队,组织省精神卫生中心制定了心理卫生救援流程图,编制了《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心理应对手册》。各地要按照要求,成立心理救援医疗队,组建心理援助热线队伍,对有关人群开展评估与援助。各地心理救援医疗队、心理援助热线队伍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报省卫生健康委疾控处。
联系人:刘长军
联系电话:0371-85961377
电子邮箱:hnsjkc@163.com
附件:【点击下载】
1.河南省免费心理援助热线一览表
2.河南省心理救援医疗队名单
3.心理卫生救援流程图
4.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心理应对手册
5.国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的通知》
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78202.html
本文关键词: 豫疫情防指办, 河南省, 指挥部, 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 肺炎, 疫情, 紧急, 心理, 危机, 干预,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