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函〔2019〕24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072号(教育类333号)提案答复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0-02-22 04:05:08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3072号(教育类


333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府函〔2019〕244号




陈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教育融合发展的提案》收悉,经会国务院港澳办,现答复如下:


我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举全省之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不断加大力度推动粤港澳教育合作发展,完善区域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公共就业综合服务平台,拓展港澳居民就业创业空间。


一、关于合作办学,建设中葡双语人才培训及旅游教育基地的建议


目前,我省珠海市正在积极推进与澳门城市大学开展合作办学事宜,相关工作进展顺利。珠海市政府已与澳门城市大学基金会签署合作备忘录,计划在珠海横琴开展相关合作,培养中葡双语人才,助力国家更好落实“一带一路”重要战略。该项合作拟设立中葡联合研究生院,通过联合学位、硕博连读、本硕连读等多种学位教育形式,与葡萄牙、巴西、西班牙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设立中葡联合实验室,引入葡萄牙、巴西、西班牙及内地高水平大学的高端实验室及研究团队,以期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设立中葡科技创新与转化基地、中葡联合国际学院,开办相关适合大湾区发展需要的本科专业。


二、关于粤澳课程互认,为港澳子弟学校发展提供支撑的建议


(一)粤澳教育合作基本情况。粤澳教育交流密切,两地教育部门各层次、各领域的教育合作不断深入,在积极探索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创新、合作服务方面均取得了很好效果。一是粤澳教育合作平台建设不断夯实。在健全完善既有交流合作机制基础上,粤澳共同支持建立完善粤港澳高校联盟等多个教育交流平台建设,推动粤澳在合作办学、青少年交流、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等方面深入合作,新增粤港澳超算联盟、粤港澳大湾区体育教育与发展联盟等多个教育交流合作平台,并在此基础上共同开展粤港澳高校联盟校长高峰论坛、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创业教育研讨会等大型教育交流活动,打造活动品牌。二是粤澳基础教育合作稳步发展。粤澳中小学姊妹学校活动不断推进,现有的69对姊妹学校合作开展了多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2018年首次邀请粤澳姊妹学校参加“粤港澳姊妹学校中华经典美文诵读比赛”。为庆祝澳门回归20周年,双方计划今年底在澳门举办粤港澳姊妹学校中华经典美文诵读汇演活动,邀请粤港澳三地姊妹学校共同参与,充分展现两地姊妹学校的合作水平和风采。在教师合作方面,广东省设立粤港澳大湾区教师教育学院,支持澳门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到广东考取教师资格并任教,继续派出优秀教师赴澳担任教学指导教师,有效促进了两地基础教育的相互了解。同时,广东省积极配合澳门特区政府对在广东就读的澳门籍学生实施学费津贴计划,目前该计划已经覆盖广东全省范围,受到在广东省就读的澳门学生欢迎。


(二)珠海市积极发挥区位优势加强粤澳教育合作。在语言文字交流方面,为提高澳门学生的普通话水平,珠海市积极加强珠澳语言文字工作交流合作。珠海市教育局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教育暨青年局签署了教育合作与交流项目备忘录和交流协议,明确珠港澳三地语言文字交流会磋商机制,建立政府、学校间深度交流合作架构,共同为促进三地无缝对接交流与合作提供制度保障。在姊妹学校合作方面,珠海市中小学校与澳门结有13对姊妹学校,今年珠海市教育局与澳门教青局准备再次缔结一批姊妹校,目前双方正在积极对接缔结事项。


(三)支持符合条件的举办者到我省开设港澳子弟学校。我省积极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关于建设港澳子弟学校和港澳子弟班的要求,2018年以来,省教育厅与港澳教育部门多次沟通,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举办者在广东设立港澳子弟学校或设立港澳儿童班,为港澳学生提供多元的就读选择。我省已在深圳设有2所港人子弟学校、另有9个民办学校开设了港人子弟班。近来,广州、佛山、东莞等城市对设立港人子弟学校纷纷提出意向。目前我省对举办港澳子弟学校的政策依据是参照举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有关管理办法。我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举办者到广东开办港澳子弟学校,对符合条件的举办者的申请将予以审批绿色通道的支持。珠海市积极调研本区域港澳学童的入学需要,计划以“琴澳新街坊”(集养老、居住、教育、医疗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民生项目)建设为契机,探索与澳门在教育制度方面的衔接渠道,开设澳人子弟学校(班)。


三、关于畅通到内地就业的渠道,促进港澳青年融入湾区发展的建议


提案关于“畅通到内地就业的渠道,促进港澳青年融入湾区发展”的相关建议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去年以来,围绕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我省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港澳籍居民在粤就业创业提供便利服务。一是落实取消台港澳居民在内地就业许可制度。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全面取消台港澳人员在我省就业许可制度,来粤就业港澳人员与当地居民一样直接办理就业登记;同时,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明确在各项相关业务中不再将办理就业许可作为前置要求,为港澳籍居民在粤就业创业提供便利就业服务。二是加强来粤港澳青年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将来粤求职、工作的港澳人员纳入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对象范围,支持港澳人员使用居民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办理业务,提供就业创业补贴申领、招聘信息、求职应聘等服务。三是推动台港澳人员与本地户籍劳动者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完善就业资金政策,将港澳人员纳入就业扶持对象范围,明确符合相关条件的台港澳居民,可同等申领相关就业创业补贴。四是加强就业交流。今年3月份,组织广州、珠海、佛山、江门、中山、东莞等6市60多家企业,参加澳门科技大学招聘活动,为澳门科技大学毕业生提供一批优质岗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还将组织举办粤港澳青年职业训练营,为港澳青年特别是内地学校毕业的港澳学生提供求职辅导、就业见习、职场体验等服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8月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020-83132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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