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函〔2019〕14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盐业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总体方案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0-02-22 04:09:29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盐业集团混合所有制
改革总体方案的批复
粤府函〔2019〕143号
省国资委:
你委《关于报审盐业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总体方案的请示》(粤国资产权〔2019〕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省盐业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总体方案。本次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广东省盐业集团多品种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盐股份)为主体,三年后根据发展情况进一步厘清省盐业集团与广盐股份的关系。
二、请你委督促指导省盐业集团做好混合所有制改革总体方案组织实施工作。省盐业集团要依法依规实施改革,涉及资产整合、员工持股、职工安置、治理结构、选人用人和激励机制等相关事宜,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混合所有制改革后的广盐股份,要在完善法人治理、转换经营机制、“三项制度”改革等方面下功夫,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提高经营效益,切实提升主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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