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函〔2019〕5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虎门二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0-02-22 04:14:17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虎门二桥车辆通行费
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
粤府函〔2019〕52号
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
粤交费〔2019〕160号请示收悉。同意虎门二桥交工验收通车和收费站收费设施经验收符合省联网收费技术要求后开始收费,收费车型按国家统一标准进行分类,1至5类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3.5,客车实行按次计费,东涌互通立交至海鸥岛互通立交段收费标准为18元/标准车次,海鸥岛互通立交至沙田互通立交段收费标准为24元/标准车次;货车实行完全计重收费,东涌互通立交至海鸥岛互通立交段基本费率为0.54元/吨公里,海鸥岛互通立交至沙田互通立交段基本费率为0.77元/吨公里。
附件:1.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交通行业标准JT/T489-2003)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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