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函〔2018〕33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清远市清西大桥及接线工程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0-02-22 04:24:38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清远市清西大桥及


接线工程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粤府函〔2018〕330号




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


粤交费〔2018〕869号请示收悉。同意清远市清西大桥及接线工程项目交工验收通车和收费站收费设施经验收符合省联网收费技术要求后开始收费,收费车型按国家统一标准进行分类,1至5类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3.5,人民路互通至回澜互通段按次收费,收费标准为18元/标准车次,清远西互通至人民路互通、回澜互通至清新互通段收费费率为0.6元/标准车公里,清新互通至迳口互通段收费费率为0.45元/标准车公里。货车实行完全计重收费,人民路互通至回澜互通段基本费率为0.57元/吨·公里,清远西互通至人民路互通、回澜互通至清新互通段基本费率为0.12元/吨·公里,清新互通至迳口互通段基本费率为0.09元/吨·公里。




附件:1. 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交通行业标准JT/T489-2003)


          2. 清远市清西大桥及接线工程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日




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pg


清远市清西大桥.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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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广东省, 通知, 粤府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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