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办〔2018〕22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湖南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2-22 21:37:06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湖南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湘办〔2018〕22号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湖南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组 长:

杜家毫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许达哲 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

常务副组长:

乌 兰 省委副书记

副组长:

陈向群 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

向力力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隋忠诚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吴桂英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戴道晋 省政协副主席

许凤元 省军区副政治委员

成 员:

赖明勇 省政协副主席、省科技厅厅长

张 健 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

王 群 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汤 军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

秦国文 省委副秘书长

卿立新 省委副秘书长、省委网信办主任

陈仲伯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欧阳煌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许忠建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

蔡建和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周 湘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龙建湘 省委统战部副部长

龚凤祥 省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胡伟林 省发改委主任

蒋昌忠 省教育厅厅长

曹慧泉 省经信委主任

徐克勤 省民宗委主任

唐白玉 省民政厅厅长

石建辉 省财政厅厅长

胡 奇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王一鸥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邓立佳 省环保厅厅长

鹿 山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周海兵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詹晓安 省水利厅厅长

袁延文 省农委主任

胡长清 省林业厅厅长

徐湘平 省商务厅厅长

禹新荣 省文化厅厅长

陈小春 省卫生计生委主任

胡章胜 省审计厅厅长

徐正宪 省政府外事侨务办主任

陈献春 省旅发委主任

丛培模 省国资委主任

张 严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刘崇斌 省统计局局长

张世平 省政府金融办主任

刘年来 省能源局局长

曾震亚 省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

李新连 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局长

王志群 省扶贫办主任

张志军 省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

徐文龙 省总工会党组书记

汤立斌 团省委书记

姜 欣 省妇联主席

肖红林 省残联理事长

潘碧灵 民进湖南省委主委

孟庆强 省电力公司董事长

张福坤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总队长

许继金 省通信管理局局长

马天禄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行长

李赛辉 湖南银监局局长

邱 勇 湖南证监局局长

朱 正 湖南保监局局长

袁建良 国开行湖南省分行行长

张 勇 农发行湖南省分行行长

陶伟梁 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行长

黄建新 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副主任

欧阳艳 省委督查室主任

宁资利 省政府督查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扶贫办,王志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湖南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


第一总河长:

杜家毫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总河长:

许达哲 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

副总河长:

乌 兰 省委副书记

陈向群 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

隋忠诚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兼任省河长办主任)

省级河长湖长:

乌 兰 省委副书记(担任沅水干流河长)

陈向群 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担任湘江干流河长)

黄关春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担任黄盖湖湖长)

黄兰香 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担任渌水河长)

王少峰 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担任舞水河长)

蔡振红 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担任耒水河长)

胡衡华 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担任浏阳河河长)

谢建辉 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担任涟水河长)

张剑飞 省委常委、省国资委党委书记(担任洣水河长)

何报翔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担任资水干流河长)

隋忠诚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担任洞庭湖湖长)

陈 飞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担任长江湖南段河长)

吴桂英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担任溇水河长)

许显辉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担任酉水河长)

陈文浩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担任澧水干流河长)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傅奎负责河长制湖长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成 员:

赖明勇 省政协副主席、省科技厅厅长

王 群 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陈仲伯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肖百灵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周 湘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胡伟林 省发改委主任

曹慧泉 省经信委主任

袁友方 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胡 奇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王一鸥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邓立佳 省环保厅厅长

鹿 山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周海兵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詹晓安 省水利厅厅长

袁延文 省农委主任

胡长清 省林业厅厅长

陈小春 省卫生计生委主任

胡章胜 省审计厅厅长

丛培模 省国资委主任

李金冬 省工商局局长

肖迪明 省政府法制办主任

孟庆强 省电力公司董事长

徐旭阳 省畜牧水产局局长

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每个由省领导任河长湖长的河湖明确一个或两个成员单位作为河长制湖长制责任联系单位,协助省级河长湖长工作,具体负责督促本流域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组织召开省级河长湖长会议、开展河长湖长巡河巡湖,协调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等。

今后,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湖南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并按照《湖南省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湘办发〔2013〕26号)有关规定自行发文,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不再行文。




附件:省级河长湖长设置方案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5日






省级河长湖长设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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