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办发〔2019〕16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激发居民消费潜力行动计划〉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激发居民消费潜力行动计划〉的通知》
湘办发〔2019〕16号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激发居民消费潜力行动计划》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O19年7月1日
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激发居民消费潜力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结合湖南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实施实物消费升级行动
(一)推动汽车消费优化升级。全面兑现新能源汽车购置优惠政策。推行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对新能源货车通行实行差别化管理,对纯电动轻型货车少限行甚至不限行。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和智能化服务平台建设。利用专项债券、PPP支持停车设施建设。推进岳阳城陵矶港汽车平行车进口试点。加强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发展汽车赛事、旅游、文化、改装等产业。(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
(二)推动吃穿用消费品质升级。建设生活必需品追溯体系,完善食品药品等重要消费品召回制度,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发挥长沙、岳阳等指定口岸作用,畅通中高端日用消费品进口渠道。支持零售企业开展“海外购”。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商和销售商,促进传统商业商圈升级,打造时尚消费和品质消费地标。打造名菜、名店湘菜餐饮品牌,做精做强中华老字号和湖南老字号,推动老字号进高铁站、机场。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优化空间布局,开展冷链标准化试点,拓展和完善农产品冷链运输高速公路通行“绿色通道”。(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三)推动住房消费持续稳定发展。构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保持房价基本稳定。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建设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开展无障碍城市建设,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鼓励引导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建设公共停车设施。(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
(四)推动信息消费扩容升级。降低宽带和移动网络流量平均资费,落实“携号转网”,规范套餐设置。开展城市千兆宽带入户示范,推动移动网络基站升级,推进5G商用部署。开展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升级改造专项行动和中小学接入宽带网络联网攻坚行动。建设一批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推动超高清视频产品消费,引导交通旅游等生活类信息消费。加强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培育一批数字服务企业。(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广电局)
(五)推动绿色消费发展壮大。推行绿色产品标识认证和采信制度,探索建立绿色产品消费积分制度。加大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创建一批绿色商场、饭店和电商。支持绿色、智能化家电产品销售。加快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探索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协同发展。引导商品包装减量化和再利用,鼓励电子、文印产品回收利用行业发展。(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实施服务消费提质行动
(一)提升旅游消费品质。加快以“锦绣潇湘”为品牌的全域旅游基地建设,持续推动重点景区降低门票价格和环境秩序专项整治。大力开发旅游精品线路和特色产品,支持自驾车和旅居车营地、生态文化主题酒店、民宿客栈建设。开发长江黄金水道邮轮线路,发展内河游艇产业。培育低空旅游、医疗旅游等新业态。促进运游融合,支持高速公路服务区景区化改造,选择有条件的客运站建设旅游集散中心。加强与国际国内旅游组织合作,开展引客入湘活动。(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
(二)增强文化消费供给。在文化服务领域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和国有文化企业公司股份制改造。加快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建设,支持传媒影视、创意设计、网络文学、动漫游戏、音乐视听等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产品开发,引导文化文物单位开展文化创意传统工艺振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三)健全养老消费体系。加快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革,推动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鼓励社会力量新建改造养老服务设施,全面落实外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国民待遇,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对养老机构消防验审实行上门服务、限时办理。简化医养结合机构设立流程,促进医养融合。将不低于55%的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逐步实现社区建设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全覆盖。对接收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给予补贴;对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一站式”服务的企业,依法依规给予税费减免;对符合条件的机构在子公司和服务网点设立上给予扶持。培育适老产品市场。(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
(四)拓展婴幼儿照护消费。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加快社区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建设。规范发展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机构,通过采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措施,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在产业集聚区和用人单位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支持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将入园年龄向下延伸。加强婴幼儿照护专业人才培养。(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五)壮大体育消费市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或创办职业俱乐部。建立多部门对商业性和群众性大型赛事活动联合“一站式”服务机制,争取国际国内高水平赛事落户湖南,积极申办第十五届全运会。创建一批地方、民间自主品牌体育赛事活动。推动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因地制宜发展水上、山地、冰雪运动等体育消费新业态。开展全民健身品牌创建。(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六)满足健康消费需求。优化社会办健康服务机构审批流程,对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健康服务机构,在土地规划、市政配套、人才引进、执业环境等方面与公办机构同等对待。加快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推进特色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开展保健养生、康复疗养等森林康养服务,培育一批优质品牌和龙头企业。支持中医药服务拓展国际市场。建设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推动贫困县县医院远程医疗全覆盖。健全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林业局、省医保局)
(七)引导家政消费升级。健全家政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推动建立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全面实行上岗前健康体检制度。支持家政服务知名品牌建设。完善家政服务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加大对民营培训机构的指导和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
(八)规范发展教育消费。完善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管理制度。落实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培训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老年教育。鼓励省内高校按国家规定引进境外优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资源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三、实施农村消费扩容行动
(一)畅通城乡双向联动销售渠道。鼓励支持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向农村拓展市场,推动农村吃穿用住行等消费提质扩容。加大农村流通产品质量监督,强化农村商贸集市秩序监管。推进全省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鼓励网络销售特色农产品,打造网销“一县一品”农特产品品牌。引导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大专院校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并与对口帮扶地区建立长期稳定供销关系。(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省市场监管局)
(二)健全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实施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农村集贸市场、物流快递网点、“三农”服务站等物流终端设施建设。实施特色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全链条质量监管机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三)加快农村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和天然气进农村。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打造一批乡村旅游风景道。完善农村客运网络体系,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向城市周边延伸。实施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程,加快自然村有线电视、光纤宽带网络和4G网络建设。推动特色商贸小镇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通信管理局)
四、实施消费体验改善行动
(一)积极培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引进电商总部落户,大力培育本土电商,推动电商集聚区建设。培育智慧消费、体验消费、定制消费、共享消费等消费新形态。对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适应平台型消费、共享经济等快速发展需要,研究制定省内管理办法。建设“智慧商店”“智慧商圈”,加速线上线下消费融合。促进社区生活服务集聚式发展,建设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推动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引进一批国际高端服务项目。(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
(二)强化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开展高端品质认证,利用地理标志、老字号、省长质量奖等载体,打造一批展示湖南产品优质形象的品牌和企业。推动省内优势、特色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在重点服务行业制定优质服务规范。在旅游、中医药、养老、家政等领域遴选挂牌一批服务质量标杆单位。(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民政厅)
(三)健全消费后评价制度。健全企业质量安全首负责任、缺陷产品强制召回、质量终身负责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加强消费环境监测评价机制建设,建立一批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点。推动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引导平台型企业建立餐饮、家政、互联网医疗等重点领域服务后评价机制,实行评价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四)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和维权机制建设。利用全省信用信息平台,强化消费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实现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产品抽检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并为公众提供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和消费预警提示。强化守信失信“红黑名单”管理,完善消费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分领域建立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评估机制,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发挥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维护消费者权益作用。加强金融消费、电商消费和老年消费等领域维权,开展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和预付卡治理专项行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
五、实施消费能力提升行动
(一)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落实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机制,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健全生产者补贴制度。积极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向统收统支型省级统筹模式转变。完善统筹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及时调整社会救助、抚恤优待、老年优待等标准。探索开展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工作。(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省税务局、省民政厅、省退役军人厅、省医保局)
(二)完善促进居民消费的支持措施。财政专项建设资金应向消费基础设施补短板领域倾斜,通过PPP、专项债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消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金融机构稳步扩大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旅游贷款等信贷业务。鼓励保险公司进行消费信贷保险产品创新,发展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和健康保险服务。加强农村地区和偏远落后地区的支付结算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
六、实施消费工作改进行动
(一)完善促进消费工作领导机制。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部门协调机制,统筹促进消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细化本领域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消费领域统计监测。落实服务消费和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统计分类,完善重点领域服务消费统计监测,研究建立较为全面反映服务消费发展水平的统计指标体系,利用大数据在消费领域开展形势分析和辅助决策。(责任单位:省统计局)
(三)认真做好消费宣传引导工作。加强对促进消费工作的宣传。构筑良好的消费宣传推介机制,客观真实向消费者推介商品和旅游、文化等服务。引导培育健康理性消费理念。(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78433.html
本文关键词: 湘办发, 中共湖南省委, 办公厅, 湖南省, 完善, 消费, 体制, 机制, 激发, 居民, 消费, 潜力, 行动, 计划,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