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办发〔2019〕13号《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办发〔2019〕13号
各区委,市委各部委办,市国家机关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总公司和高等院校党委:
经市委同意,现将《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是中央确定的“基层减负年”。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表现,结合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的整改,精准发力,拿出有效管用的措施,切实为基层减负。要防止编造减负数据、瞒报谎报情况、隐藏遮掩矛盾,杜绝用形式主义的做法来解决形式主义问题,让基层干部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2019年5月16日
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要求,确保“基层减负年”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不断深化,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树立正确政绩观,力戒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
1.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思想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诉求。
2.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职责,真正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要求落到实处,切实做到“三个一”“四个决不允许”。
3.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市级领导和市级机关带头做起改起,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及本市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规定,重点整治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
二、整治文山会海,力戒作风漂浮、不求实效
4.大幅精简文件会议。确保2019年发至县团级以下的文件、召开的会议减少30%—50%。严格执行中央及本市关于精简文件会议的规定。对没有实质内容、照搬照抄上级文件,或者上级文件政策措施具体、具备直接执行条件的,坚决不予发文。确定每周一为“无会日”,每年设定“无会周”,期间原则上不召开全市性会议。市级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全市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
5.规范发文程序。制定年度发文计划,完善文件审核机制,对发文必要性、合法合规性等严格审核,从源头上减少发文数量。凡内容相关、政策配套的文件同步起草、同步上会、整合发文。科学确定文件密级和印发范围,不涉密的周知性文件尽量公开发布,专项领域的文件做到定向发文、精准发文。未经授权,部门、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文件。
6.突出发文实效。坚决压缩文件篇幅,原则上政策性文件不超过10页,呈报上级的综合报告不超过5000字,专项报告不超过3000字。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文件,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工作方案,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实施细则。文件涉及重点任务的同步明确责任单位,一般不再单独印发分工方案。依托电子政务内网建设推进无纸化办公,减轻基层文件流转负担。
7.加强会议统筹。制定年度会议计划,未列入计划的原则上不再安排,从源头上减少会议数量。凡以文件形式已部署工作的可不再召开会议,凡能以文件形式签批的事项不提请会议研究。提倡合并开会、套开会议,已确定召开时间的会议原则上不作临时调整。文件不成熟不上会、程序有问题不上会,坚决防止同一事项议而不决、反复开会。除中央有具体要求,不搞传达不过夜。
8.严控会议规格。年度全市性会议控制在1小时左右,领导讲话不超过30分钟;工作汇报每人不超过10分钟,交流发言一般不超过3人,每人不超过5分钟。议事协调机构会议一般不超过1小时,市级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全市性会议会期不超过1天,集中开会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0人,一般不作新闻报道。未经批准不得要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部门一把手参会,不邀请非主管负责同志陪会。市级会议原则上只开到区(部门)一级,经批准开到街道(乡镇)的会议,区(部门)不再层层开会。能开视频会的不集中开会,在城市副中心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原则上均采用视频会议形式,让基层少跑路。
三、改进调查研究,力戒走过场、不深入
9.突出问题导向。聚焦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市中心工作,聚焦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多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调查研究,看问题调研点比例不少于50%。注重调研成果转化,为群众办实事、为基层解难题。
10.改进调研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及本市关于加强和改进领导同志调查研究工作的规定,多开展“四不两直”调研,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加强统筹,对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可采取集体调研方式,避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点、一条线路调研,减轻基层和群众负担。
11.拓宽调研渠道。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开展调研。关注各类媒体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在调研时积极回应、推动解决。多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基层群众代表列席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调研座谈会。
四、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力戒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
12.控制总量和频次。严格执行中央及本市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规定,认真落实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开展。进一步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市政府绩效考评、“平安北京”建设考核三项综合考核,能够纳入的尽量纳入。每项市级综合考核每年开展1次,市级部门、议事协调机构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项。
13.优化考核方式。科学合理设置基础共性指标、专项工作指标、行业特色指标,实现一次考核成果共享。督查检查要轻车简从、务求实效,灵活运用“点穴式”督查、实地暗访、第三方核查评估等方式,突出日常性督查检查,减少年底扎堆开展。严格确定考核对象范围,全市性考核原则上不得向下延伸到街道(乡镇)、社区(村)。考核方案要简洁明了,牵头部门要倾听基层意见优化改进,压减被考核单位提交材料数量。
14.纠正重痕迹轻实绩的问题。减少痕迹管理,不得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来代替对实际工作的评价。支持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自然留痕,避免“人为留痕”“事后留痕”。
15.避免滥用考核评价“指挥棒”。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和“责任书”“责任状”等,除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外,其他一律取消。对涉及城市评选评比表彰的各类创建活动进行集中清理,该撤销的撤销,该合并的合并。
五、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力戒向社区甩锅、加压
16.切实为社区减负。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完善社区职责清单,严格落实社区工作事务准入制度,防止以“属地管理”名义将部门的工作责任压到社区。优化整合市、区两级部门延伸到社区的各类系统平台,加强社区居民公共服务基础数据联通共享,逐步实现社区层面一个平台,部门各取所需。
17.大力精简社区表格。建立全市社区填报表格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2019年市、区两级部门要求社区填报的表格事项均精简80%以上。严格控制填报频次,以月报、季报、年报为主,原则上取消周报。规范社区开具证明事项,明确盖章证明事项清单。
18.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接诉即办。深化“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并向社区延伸,完善基层治理的应急机制、服务群众的响应机制和打通抓落实“最后一公里”的工作机制。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整合各类服务热线,建立全市统一的群众诉求受理平台,提高响应率、解决率、满意度。
六、完善问责制度和激励关怀机制,力戒干部不敢担当作为
19.解决问责泛化简单化问题。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实现问责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问责决定应当由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
20.减轻干部不必要的心理负担。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研究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谈话函询要改进方式、把握时机,严格控制知悉范围。改进控告申诉工作,按规定对党员的申诉进行复议、复查,经核实没问题的要及时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恶意造谣中伤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加强对被问责干部的跟踪了解,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有关条件的,该使用的要及时使用。
21.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坚持干部在基层一线锻炼、组织在基层一线选人,坚决不让一线的干部失落。注重在市级党政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干部。加大人员编制待遇向基层倾斜力度,确保街道(乡镇)干部年收入高于市、区部门同级别人员。做好“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基层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工作。落实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严格执行干部休假、体检等制度,加大困难干部补助力度。
七、强化组织保障
22.建立工作机制。在市委领导下,建立市级层面专项工作机制,由市委办公厅牵头,各相关单位参加,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选择若干基层单位作为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的监测点,评估工作效果。
23.强化政治巡视巡察和政治督查。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发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将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列入2019年度市委重点督查事项,并纳入全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向市委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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