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发〔2019〕8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意见》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意见
2019年4月7日 苏发〔2019〕8号
交通运输是引领性、战略性产业和基础性、服务性行业。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建设交通强国重大战略部署,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高质量建设新时代交通强省,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交通运输发展、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国家发展大局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目标,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更大力度补短板、强枢纽、调结构、惠民生,加快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积极创建交通强国建设先行区,为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更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突出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快补齐铁路、航空、过江通道发展短板;完善货运铁路体系,发挥水运优势,推动运输结构调整;优化综合交通枢纽布局,发展高铁经济、航空经济、港口经济,引领枢纽经济发展;加快城市群城际轨道网建设,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
加强统筹协调。深入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发展战略,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统筹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布局与城镇化发展、交通运输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区域交通协调发展和城乡交通一体化,统筹公铁水空管五大系统协调发展,促进各种运输方式有机衔接。
深化改革创新。深化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完善交通运输市场体系,提升交通运输效率和服务水平。把创新作为交通运输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快培育新动能,拓展发展新空间。
有力有序推进。立足当前,谋划长远,既要加快发展,又要科学发展。对共识度高,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交通工程,要加快组织实施;对规划研究的交通项目,要做好预留控制。
(三)发展目标
近期发展目标:通过3-5年的努力,基本建成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有效支撑和引领全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为交通强省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强化“四大走廊”。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运输走廊初步成型,沿江两岸高铁通道加快建设,长江黄金水道“钻石区段”功能不断发挥。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跨境物流大走廊加快建设,航空航线对沿线节点城市和国家地区的覆盖率显著提高,交通互联互通水平不断提升,中欧(亚)班列品牌影响力明显提升。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运输大走廊加快形成,连云港港区域性国际枢纽港、苏州(太仓)集装箱干线港、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基本建成,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建设取得突破,港口功能不断增强,近远洋航线覆盖度和密度进一步提升。大运河文化带绿色交通走廊加快建设,基本建成以水运为主的绿色运输通道和文化长廊。
——补齐“三大短板”。优化交通建设投资结构,重点向补短板、强弱项领域倾斜。铁路网络加快完善,基本建成全省铁路主骨架和“轨道上的2小时江苏”。沿江城市群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基本建成南京都市圈等重点区域“1小时城际交通圈”。徐州国家铁路物流中心基本建成。航空运输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南京禄口机场国际运输能力进一步提升,无锡硕放机场枢纽功能得到强化,淮安淮河生态经济带航空货运枢纽建设初见成效,民航总体实力大幅增强。过江通道加快建设,过江交通瓶颈基本消除。
——做强“两大特色”。水运优势充分发挥,水路货运周转量占总货运周转量的比例保持在三分之二以上。基本形成以铁水联运为特色的铁路货运体系,公转铁、公转水成效显著,交通运输结构调整走在全国前列。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整体水平全国领先,各种运输方式有机融合、无缝对接、相互支撑、互为补充,城际交通联系更高效,城乡交通发展更均衡,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提升。
——投资突破“一万亿”。加强交通建设稳投资、稳预期工作,2018—2022年,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城市轨道和城市快速路建设投资总规模力争突破一万亿元。
到2020年,基本形成“三纵四横”铁路主骨架,全省铁路营运总里程达到4000公里以上,其中高快速铁路里程超过2700公里。全省运输机场客、货运年保障能力分别达到7000万人次和170万吨。长江过江通道达到17座。省干线航道达标里程达到2510公里,港口综合通过能力达到202亿吨,集装箱通过能力达到1520万标箱。高速公路里程达到4900公里左右,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络进一步完善。综合客运枢纽覆盖60%左右的县级及以上城市,多式联运综合货运枢纽覆盖所有设区市、50%左右的沿江沿海重点港区和内河重点港口。
中长期发展目标: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强省,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全面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交通运输总体发展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高质量交通强省,交通运输总体发展水平进入世界领先行列。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提升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能力
1.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互联互通。以连云港区域性国际枢纽港建设为重点,推进沿江沿海港口战略性物资专用码头和储备基地布局,完善近洋航线网络,提升远洋航线覆盖度和密度,全面融入海上丝绸之路。加快建设连云港新机场,积极开通南京、无锡、连云港、徐州、淮安等机场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航线、航班,构建空中丝绸之路。加快建设连徐高铁,积极推动新亚欧大陆桥铁路通道全线客货分线,结合中欧班列开行,打造陆上丝绸之路。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国际交流合作,继续推进中哈物流合作基地和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建设,将连云港—霍尔果斯串联起的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打造为“一带一路”合作倡议的标杆和示范项目。
2.建设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运输走廊。正确把握五个关系,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加强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共建绿色生态廊道。围绕“交通更顺畅”的要求,畅通高等级航道网,强化港口分工协作,加快建设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和苏州(太仓)集装箱干线港,按照国际先进标准推进通州湾海港建设,加大港口锚地、油污水接收等配套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江苏长江黄金水道“钻石区段”功能。加快建设沿江两岸高铁通道,完善铁路货运体系,形成与黄金水道功能互补、衔接顺畅的快速化、大能力铁路通道。加快过江通道建设。完善公路网络功能,强化各种运输方式的无缝衔接。
3.推动长三角区域交通一体化发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上海进一步发挥龙头带动作用,苏浙皖各扬所长”的指示精神,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统筹推进铁路、公路、港航、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区域资源优化配置,构建设施互联互通、管理协同合作、服务共享共赢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有力支撑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建设。加快高速铁路和城际铁路建设,构筑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综合交通网络。完善公路省际衔接,打通跨区域“断头路”“瓶颈路”。发挥长三角高等级航道网作用,提升省际货运能力。系统谋划机场功能定位,推动分工协作、差异化发展,提升南京、无锡、南通、淮安机场的功能,共建长三角世界级机场群。
(二)着力补齐交通基础设施短板
4.推进高铁均衡发展。按照苏北突破、苏中提升、苏南优化的思路,以建设全省铁路主骨架、沿江高铁通道和南京到其他设区市15小时交通圈为重点,建成徐宿淮盐铁路、连淮扬镇铁路、连徐高铁、沪通铁路一期、盐通铁路等项目,加快推进南沿江城际铁路建设,开工建设北沿江高铁、宁淮铁路、沪苏湖铁路和通苏嘉甬铁路等项目,力争开工建设沪通铁路二期、盐泰锡常宜铁路、合肥至新沂铁路等项目。
5.提升民航运输能力。按照分类分步的原则,整合机场资源,优化机场布局,推动全省民航业做大做强。加快推进南京禄口机场扩能改造,打造国际航空枢纽。加快打造无锡硕放区域枢纽机场,推动南通新机场规划建设,加强苏州机场规划研究。全力打造淮安淮河生态经济带航空货运枢纽,适度超前建设连云港新机场,支撑“一带一路”战略支点建设,积极推进徐州淮海经济区枢纽机场发展,形成差异化竞争、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6.全力加快过江通道建设。以促进宁镇扬、锡常泰、(沪)苏通经济板块紧密融合发展为目标,推动过江通道建设提速。统筹推进铁路、公路、城市道路、城市轨道等不同功能需求以及桥梁、隧道等不同形式的过江通道建设,节约集约利用岸线资源。建成沪通大桥、五峰山大桥、南京五桥等过江通道,加快建设常州至泰州、南京龙潭、仙新路、建宁西路、和燕路等过江通道,开工建设江阴第二、南京轨道4号线二期等过江通道,力争开工建设上元门、江阴第三、七乡河等过江通道,加快推进苏通第二、润扬第二、张皋、崇海等过江通道前期工作。
(三)着力发展枢纽经济
7.提升南京首位度。以提升空港全球联通、洲际直达能力,建设海陆双向集聚的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为重点,提升南京国际竞争力。以构建直连全国的“米”字形高速铁路网、强化辐射周边的放射状高速公路网、拓展加密至国内重要城市的航线航班为重点,增强全国影响力。以构筑南京都市圈轨道网、完善铁路枢纽布局、加快过江通道建设为重点,放大区域集聚辐射力。
8.构建特色鲜明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提升无锡、徐州、连云港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功能,无锡重点将硕放机场打造成为区域枢纽机场,徐州重点建设国家铁路物流中心和国际陆港,连云港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枢纽港。提升苏州、南通、淮安等综合交通枢纽功能,推进无锡—苏州组合枢纽建设,依托南通港建设江苏新出海口,提升淮安航空货运枢纽功能。支持常州、泰州、宿迁、盐城建设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支持镇江、扬州融入南京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布局。
9.增强枢纽设施功能。提升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水平,依托港口、机场、高铁站等枢纽,吸引聚集资金、人才、技术和信息等资源要素并衍生临空经济、临港经济、高铁经济等新产业类型以及跨境贸易、口岸服务等新型服务功能,为地区现代产业体系重构和创新注入新内涵。积极支持南京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支持连云港申报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支持南京空港跨境电商产业园、连云港欧亚大陆桥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淮安临港经济区等发展。
(四)着力推进运输结构调整
10.完善铁路货运体系。通过既有线路扩能、电气化改造,提高普速铁路通行能力,释放货运功能。加快建设宁芜铁路外绕工程,积极推进京沪铁路南京枢纽货运外绕、新长线扩能等项目。以国家主要港口、具有较强铁路货运需求的沿江沿海重点港区和产业(物流)园区为重点,加快疏港铁路专(支)线建设,实施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专用线、连云港徐圩港区铁路专用线、南京港龙潭港区铁路专用线、西坝港区铁路专用线扩能改造、徐州双楼作业区通用码头铁路专用线、徐州新邳州作业区铁路专用线、苏州港太仓港区疏港铁路、南通港通海港区至通州湾港区铁路专用线一期工程、大丰港铁路支线、滨海港铁路支线、宿迁港铁路专用线等项目,到2020年,连云港港和南京港铁路专(支)线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初步形成以铁水联运为特色的货运铁路网络。
11.完善内河高等级航道网。按照“向江海延伸、向苏北覆盖、向次干辐射、与周边联通”的原则,建设通扬线海安至吕四段、申张线青阳港段、芜申线溧阳城区段、徐宿连航道、京杭运河施桥至长江口门整治等工程,加快推进通州湾和通海港区疏港航道、淮河入海水道、盐宝线航道整治工程、连申线大套至响水段航道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
12.推动港口高质量发展。以“江海联动、错位协同、优势互补、集约高效”为导向,系统推进江海联运港区转型升级,着力提升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和苏州(太仓)集装箱干线港的航运服务能力,巩固和拓展连云港亚欧海陆联运的区域性国际枢纽港功能;在“一区三港”规划布局的基础上,高质量构建苏州、南通长江经济带集装箱新出海口。完善盐城、泰州、镇江、常州、扬州、无锡(江阴)等港口功能,加快淮安、徐州等内河港口发展。深化沿江沿海港口一体化改革,突出抓好港口资源整合,节约集约利用港口岸线资源,推动港口布局优化、枢纽功能强化。
13.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加快发展国际海运,以连云港港、苏州(太仓)集装箱干线港等为重点,加密至欧洲、美西等远洋和日韩、东南亚等近洋航线,到2020年,实现近洋航线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主要国家和地区全覆盖。完善海运直达、江海联运、为长江中上游地区及内陆地区中转联运等三大运输体系,打造连云港港、南京港集装箱铁水联运示范项目,完善太仓港驳运快线航线网络,加密至长江中上游地区的集装箱运输班轮。支持常州综合港务区建设。完善内河集装箱运输体系,打造苏南至太仓港、苏北至连云港港、苏北至太仓港等内河集装箱运输示范航线,推动中长距离公路货运向铁路和水路转移。完善多式联运体制机制,继续推进国家、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加快培育一批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龙头骨干多式联运经营企业。
14.优化完善油气管网布局。以完善苏北苏中输气管道布局为重点,加快推进中俄东线江苏段、青宁线、滨海LNG接收站外输管道(滨海—盱眙)、省沿海输气管道建设,尽快建成海门—常熟过江输气管道。到2020年,实现全省输气管道县县通。
(五)着力推动区域一体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
15.加快建设城市群城际铁路网。以建设“轨道上的扬子江城市群”为重点,加快推进宁淮铁路、宁扬宁马铁路、宁宣铁路、苏锡常都市快线等项目,推进泰州至常州、南通至苏州等都市圈城际铁路规划建设。研究利用既有铁路挖潜扩能改造,开行公交化运营班列。支持地方发展市域(郊)铁路。加强各层次轨道交通网之间以及与城市内部公共交通之间的无缝衔接。
16.优化完善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网。以通道扩容、打通省际“断头路”和完善网络布局为重点,建设宁合高速公路江苏段、宁芜高速公路宁马段、京沪高速公路新沂至江都段、沪鄂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锡宜高速公路、长深高速公路连淮段等扩建项目和溧阳至宁德、溧阳至高淳、高淳至宣城、南通绕城高速公路、连云港至宿迁、盐洛高速宿城至泗洪段、阜兴泰高速公路建湖至兴化段等项目。加快推进锡太、宁靖盐、扬州西北绕城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和南京至盐城、仪征至南京禄口机场、宁滁等高速公路、徐州东部绕越高速、台儿庄至睢宁高速、南通至通州湾高速、兴化至东台高速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优化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推进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与其他运输方式的互联互通,强化集疏运道路建设,增强在综合交通网络中的基础保障能力。有序推进城镇路段快速化改造。
17.深入实施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南京、苏州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长效发展。完成常州、扬州和昆山国家“公交都市”创建,继续推进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有序推进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徐州、南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研究。鼓励发展毗邻公交、微循环公交、通勤班车等特色公交服务。大力推进公交专用道和公交优先信号设置,提高公交运营效率。引导巡游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重视城市慢行交通、静态交通设施的规划和配置。
(六)着力推动乡村振兴
18.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等部署要求,打造“特色致富路”“平安放心路”“美丽乡村路”“美好生活路”,推动我省“四好农村路”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结合农村集中居住点建设,重点推进所有行政村通双车道四级公路,以及特色田园乡村、规划发展村庄、农业产业园区、乡村旅游景区通达等级公路,基本完成现有农村公路危桥改造任务,继续推进撤渡建桥工作。对苏北6个重点片区、黄桥和茅山革命老区、省重点帮扶县的精准扶贫项目优先安排建设计划。加快农村公路与旅游融合发展。到2020年,新改建农村公路135万公里左右、桥梁8500座左右。
19.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加强城乡客运资源整合,优化线网结构,分类分步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推动宜兴、扬中稳步实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建设工作。推进镇村公交持续健康发展。鼓励探索“全域公交”发展模式。完善农村配送服务体系,推进村邮站标准化建设,优化农村快递基础设施布局。
(七)着力推进智慧绿色平安交通建设
20.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推进交通运输全要素数字化和全过程数字化应用,加大电子车牌、移动支付、人脸识别、无人机、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推广应用力度。完成新一代国家交通控制网江苏(常州)试点工程建设,开展自动驾驶、车路智能协同控制、智能化交通基础设施等关键技术研究。支持“满帮”等物流平台发展。
21.打好交通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贯彻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和治理柴油货车污染等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省“263”专项行动。严格实施重型柴油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加快老旧柴油货车车辆淘汰和深度治理。加强港口及船舶污染综合治理,加快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加强船舶洗舱废水等收集处理,加快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建设,沿海港口新增、更换拖船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推进长江干线江苏段、京杭运河江苏段等高等级航道加气、充(换)电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加快建设京杭运河绿色航运示范区。鼓励LNG动力船舶建造和改造,支持LNG码头和加注站审批建设,保障LNG运输船舶进江航行。创建一批省级绿色公路、绿色枢纽场站。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及新能源营运车辆,加强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建立非法码头整治长效机制,推进长江港口岸线资源整合,进一步加强危化品泊位管理。
22.增强交通运输安全保障能力。完成7000公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生命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改造,以及18万公里县乡之间和通镇村公交的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改造。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联动机制。到2020年,道路运输事故死亡人数同比2017年下降15%以上。
(八)着力深化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改革
23.完善大交通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全省综合交通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省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综合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围绕国家关于大交通管理体制改革部署,推进综合交通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体化,加快构建上下对口衔接、左右统筹协调的区域大交通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探索建立区域交通与城市交通一体化管理模式。
24.深化交通建设与运营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国有交通投资企业在全省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领域的主力军作用,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做实做大做强省港口集团并充分发挥其龙头港口企业作用,统筹公用港口资源整合和建设,壮大本省航运企业,提升航运能力。充分发挥省铁路集团的作用,推动铁路项目自主建设、自主运营。积极发挥东部机场集团的作用,提升省市航线发展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航线网络布局。推进城市内部公共交通(包括地铁、公交等)运营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筹协调。
25.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实质化运作铁路发展基金,研究完善资本金出资办法,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加快以省为主铁路项目的建设。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对不跨设区市的干线航道、高速公路项目,鼓励以地方政府为建设主体,省现有出资政策不变。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的农村公路资金保障机制和县乡农村公路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市场化养护机制。根据项目运行成本,鼓励通过交通项目场站等土地综合开发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作为高质量发展最迫切的任务加以推进,结合本地区实际和部门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压实责任,强化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加快民航、铁路等领域立法,制定水路交通运输、农村公路、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法规规章,促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发展。
(二)强化规划引领
在国家规划大框架下,做好全省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上,强化与区域、专项等规划的衔接。环保、水利等规划要统筹兼顾综合交通发展需求,加强与综合交通及各专项规划的协调衔接,提前做好预留控制。加强省、市、县三级规划统筹协调,各市、县协同编制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做好衔接。注重增强规划的刚性约束和执行力,严格依法实施综合交通发展规划。
(三)加大支持力度
构建稳定的资金保障体系。建立“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多元筹资、规范高效”的交通投融资体制机制。强化财政资金保障,积极发挥财政性资金的关键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积极进入交通领域,强化债务风险防控。积极争取国家相关资金和收费政策支持,省级财政要研究组建综合交通建设和发展基金,加大对省级重点项目的支持。鼓励利用收费公路专项债券、企业债券、PPP等方式,拓宽重点交通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着力保障用地用海。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要求,加快推进允许办理用地预审的高铁、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国家高速公路、国道项目和省级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对其他类型交通重点项目及其配套项目的用地用海,省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争取国家支持。对事关全局的重点交通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占补平衡确有困难的,可申请部分使用省统筹补充耕地指标或通过异地补充耕地方式落实占补平衡。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尽量避让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和省生态红线一级管控区,确实无法避让的,在加强环保措施的前提下,需经充分论证,并按程序优化调整相关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方可穿越生态红线保护区。
(四)强化目标考核与监督评估
切实加强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库动态管理机制。省交通运输厅会同有关部门每年要对项目实施情况组织开展评估,及时协调解决交通运输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调整方案和相关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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