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政办发〔2019〕6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芙蓉学校建设的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20-02-24 18:55:01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芙蓉学校建设的意见


湘政办发〔2019〕6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芙蓉学校建设是省政府实施的重大教育民生工程,是深入实施科教强省战略、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加快县域基础教育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为确保到2021年高质量建成100所芙蓉学校,实现芙蓉学校“六好”(好设计、好风格、好形象、好校长、好教师、好学生)建设目标,把芙蓉学校打造成扶贫工程、希望工程、示范工程和精品工程,示范引领新时代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规划建设质量


芙蓉学校项目实施范围重点面向集中连片贫困县和国贫县,统筹考虑贫困人口较多、消除大班额任务较重的其他县市区,以建设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为主,主要面向农村学生,特别是优先招收建档立卡贫困生,确保学校招生划片区域内贫困生都能就近入学。各地要不断优化农村教育规划布局,结合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流动、变化趋势,选择城郊、乡镇或大班额问题突出的区域建设适度规模的芙蓉学校,学校选址应避开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同时严格执行湖南省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保障芙蓉学校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要严格执行国家《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和《湖南省中小学建设指南》规定,同时按照我省统一制定的设计方案和标准设计图集,充分体现生态、环保理念,融入民族、当地文化特点,遵循“安全、适用、实用”的原则,高质量推进芙蓉学校建设,将芙蓉学校建成放心工程、安全工程和廉洁工程。同步配建好教育教学和生活服务设施,并统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善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学校按统一格式命名并采用毛泽东书法字体题写校名,主体建筑悬挂统一标识,确保风格一致、名称统一。


二、配好教育教学设施


各地要适应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对照《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及时配齐芙蓉学校的基本教育教学条件,完善开展共青团、少先队活动及文体活动所必需的场地与设施。要根据课程标准和办学规模,配备音乐、美术、劳动技术等专用教室以及图书室(包括藏书室、阅览室)、体育活动室(馆)、心理辅导室等公共教学用房。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要求,设置理、化、生(小学为科学)实验室,教学仪器配备达到《湖南省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目录》和《湖南省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要求。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及《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配备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器材与设施。按照国家《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规定标准和最新中小学图书馆建设应用工作的有关要求配置图书,图书馆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应当不少于一本。


三、配强校长和教师队伍


各地要根据芙蓉学校教学、管理需要,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按照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熟悉教育教学工作、道德法治意识强、改革创新精神强等要求,通过公开选聘等方式,择优选配校长及班子成员。按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结合学校班额、生源等情况,动态调整芙蓉学校编制和岗位数量。落实“四有好老师”要求,按照编制标准和学科要求,为芙蓉学校配备合格的专任教师,在“银龄讲学计划”、骨干教师培养等方面予以倾斜,确保所有班级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每校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宿管、食堂、安保等工勤服务人员及卫生人员配备要满足学校生活服务基本需要。落实国家和我省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加强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芙蓉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予以优先保障。结合国家、省、市、县各类教师培训,采取送教下乡、集中研修等方式,加大对芙蓉学校校长、教师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教师育人能力水平。


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各地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新时代思想政治课改革创新,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不断提高芙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学生品德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与学校管理各方面,完善所有课程与品德教育、思想政治同向同行的课程育人体系,建立校长负责、党政工团(少)齐抓共管、全体教职工共同承担的德育工作体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德育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各级教研机构的作用,加强教育教学业务指导,树立素质教育理念,建立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和学生发展指导制度,落实教学常规管理,创新教学组织管理。按照国家颁布的课程改革纲要、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我省制订的课程计划等要求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组织开展城区学校与芙蓉学校“手拉手”对口帮扶,建立教研员芙蓉学校联系点制度,建立校本研修制度,发挥教研支撑作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综合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培育积极向上的校风、教风、学风,尽快形成办学特色与优势。


五、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各地要根据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和《湖南省“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2019-2022年)》要求,谋划推进芙蓉学校信息化建设。要对标教育部《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开展数字校园建设,加快提升芙蓉学校信息化水平,实现芙蓉学校校园环境数字化、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用户信息素养提升、学习方式和教育教学模式创新。省教育厅支持芙蓉学校开展教育信息化创新试点,充分发挥“互联网+教育”作用,办好芙蓉课堂,着力将芙蓉学校培育为全省教育信息化“标杆校”。支持芙蓉学校创建“芙蓉学校网络联校体系”,形成“上联名校,下联村小”的芙蓉学校发展模式,加快提升芙蓉学校办学水平与面向所在区域的示范辐射能力,助力推进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六、完善持续发展机制


各地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县级政府统筹,把办好芙蓉学校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沟通机制,落实部门职责,及时解决芙蓉学校经费投入、建设运行、教师队伍建设、校园安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芙蓉学校建设与发展,确保建设一所、达标一所、用好一所。对按要求及时交付使用,招收农村学生尤其是贫困学生符合政策规定并经教育行政部门验收合格的项目,省财政给予奖励。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建立健全学校党的组织,强化学校基层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大力激发广大校长、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学校改革发展良好局面。要坚持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建立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加强教育教学督导并将其作为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省教育厅牵头建立芙蓉学校评估认定与淘汰退出机制,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对各地符合条件的学校予以认定并挂牌,对评估不合格的芙蓉学校予以淘汰。建立和完善后续投入保障、办学能力提升等配套制度,努力打造新时代农村义务教育的湖南品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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