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政办发〔2019〕6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9〕6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31日
湖南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0—2022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推动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依托我省产业优势,聚焦服务业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突出现代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务商贸、文化旅游、健康养老、居民和家庭服务等8大重点领域,实施领军企业培育、重大项目建设、平台载体提升、服务品牌打造、生产性服务业补短板等5大行动,加快推动服务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大力提升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税收贡献、民生改善的作用,构建优质高效、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体系,建设全国服务业强省。
二、发展重点
(一)现代金融。构建现代金融体系,支持现有金融和类金融机构持续健康发展,加大招商引智力度,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在我省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推动数据中心、研发中心、灾备中心等金融后台服务业在我省集聚发展。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运用多种方式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大力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探索建立科技创新、文化创意、军民融合、乡村振兴专板。积极发展区域产权和技术交易市场。鼓励发展私募股权投资等风险投资。加快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发展,推广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订单融资等供应链融资和“信易贷”、“税融通”、“全民保”等融资。大力发展科技金融,探索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提升金融防控风险能力。推动出台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政策,加快湘江新区区域性金融中心和基金小镇建设,支持农村商业银行上市融资,推动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典当、财务、商业保理、融资租赁、消费金融、资产管理等地方类金融企业发展,实现地方金融牌照全覆盖,提升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
(二)现代物流。加快长沙国家物流枢纽和衡阳、岳阳、郴州、怀化等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及交通枢纽沿线中心城市物流节点建设,完善城乡物流配送网络,强化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围绕铁路、公路、航空、水运、快递、冷链、网络货运等物流领域,培育一批国家、省级物流龙头企业和示范园区。落实《湖南省冷链物流业发展规划》,实施多式联运和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加快绿色物流发展,促进标准化单元化物流设施设备共建共享,整合提升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三)信息服务。加快培育基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的信息服务。实施大数据三年行动计划,促进海量数据、大规模分布式计算和智能数据分析等公共云计算服务发展。推动5G+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完善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和标识解析系统。出台5G产业发展和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加快5G规模组网商用,以长株潭三市以及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等为重点,培育壮大智能网联汽车、智能轨道交通、智慧广电、信息安全等产业集群。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完善农村地区光纤、4G网络覆盖。
(四)科技服务。发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转化、科技咨询、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服务等。出台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支持国际标准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科技服务机构发展,培育壮大科技服务型企业。健全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推动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对外开放共享。立足于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打造“研发+制造+服务”全产业链产业集群。
(五)商务商贸。发展广告、法律、会计审计、咨询评估、信用中介、人力资源服务等。实施数字商务促进工程,加强电商平台建设和引进,培育细分领域领军企业。加快会展业发展,推动湖南国际会展中心、长沙高铁会展新城等建设,做强做大中非经贸博览会、中国国际轨道交通和装备制造产业博览会、中国(长沙)国际工程机械展览会等会展品牌。实施商贸流通“千百工程”,加快出台促进消费政策,促进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积极发展新零售,支持长沙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激发购物、餐饮、旅游、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等夜间消费,重点打造一批夜间经济品牌商圈。
(六)文化旅游。巩固提升影视、出版、动漫游戏、演艺等行业优势,加速5G网络建设,以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为载体,培育发展超高清电视、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虚拟现实等新增长极。促进文化创意与旅游、科技、体育等融合发展,打造特色文旅小镇、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推进湖南全域旅游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培育发展汽车租赁服务、自驾房车营地、低空旅游、特色民宿、体育旅游、户外探险、研学旅行、工业旅游、文化旅游装备等,提升“锦绣潇湘”文旅品牌知名度。
(七)健康养老。发展健康管理、中医养生、医疗康复、心理咨询、体育健身、康养产业等。培育拓展药品流通、医疗器械、中药材和化妆品市场。规范发展社会办医和第三方医疗服务,推进 “互联网+医疗”建设,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加快湖南健康产业园等建设。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和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养老服务设施和示范园区建设,引进社会力量培育一批规模化、连锁化养老机构,加快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建设。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
(八)居民和家庭服务。发展物业服务、婴幼儿看护、护理、美容美发、洗涤、家电维修、摄影等。健全城乡居民家庭服务体系,加快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建设。促进湘菜产业规范化和规模化发展,加强宣传推广,推动湘菜出湘出境。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业,开展家政服务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完善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鼓励家政企业连锁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培育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实施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工程,加大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力度。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领军企业培育行动。壮大重点企业。围绕服务业重点领域,筛选一批营业收入高、税收贡献大、就业人数多的服务业企业,纳入服务业“双百”工程,在资金安排、金融信贷、技术创新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对省内注册、首次进入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的服务业盈利企业管理团队给予一次性200万—300万元奖励。扶持新兴企业。聚焦新兴服务业领域,鼓励省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加大投入力度;培育一批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高的“单项冠军”,对进入湖南500强且经认定的全国“单项冠军”企业由相关专项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引进总部企业。实施“招大引强”和“湘商回归”计划,聚焦“三类500强”、全国重点行业100强、大型央企和湘商企业开展服务业专题招商活动,引进一批服务业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以及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总部。
(二)实施重大项目建设行动。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按照“谋划一批、开工一批、实施一批、竣工一批”原则,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每年筛选100个左右示范效应突出的服务业重大项目,纳入省“五个100”重大产业项目、省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业“双百”工程项目范围予以重点推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对服务业重大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项目、安排省服务业相关专项资金;鼓励市县政府统筹各类专项资金,采取租金补贴、物流补贴、厂房代建、人才奖励等方式,对服务业重大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完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建立服务业重大项目绿色通道,优化项目用地、规划、环评等审批手续,探索引进专业机构,对重大项目实行全程代办和专员负责制,协助企业办理项目建设手续。
(三)实施平台载体提升行动。加快专业平台建设。支持技术交易、移动支付、工业互联网、检验检测、物流共同配送等专业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市州对重点平台企业,按贡献情况给予一定奖励。开展工业互联网APP培育行动,推动成立省工业技术软件化创新中心。加快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体系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线上线下联动的分市场(工作站),逐步构建省市县互联互通的科技要素市场体系。对接期货交易平台,推动生猪、茶油、茶叶、蜂蜜等品种期货上市,争取设立相应品种期货交割库。促进集聚区提质升级。进一步健全集聚区服务功能,增强资源要素集聚能力,加强动态管理,推进省级服务业示范集聚区特色化、规模化发展,省服务业发展专项对新授牌的省级服务业示范集聚区首次给予200万元补助,复核合格后,再给予200万元补助。强化对外开放合作。推进中国(长沙)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服务业开放平台建设,打造中非经贸孵化园、中非经贸合作促进会、中非经贸合作研究院、中非跨境人民币中心、网上中非经贸博览会等交流合作平台。
(四)实施服务品牌打造行动。培育服务业品牌。实施“湖湘服务”品牌培育计划,建立服务业品牌库,每年统筹相关专项培育10-20个品牌。提升质量标准。健全服务质量治理体系,完善服务行业标准体系,开展国家、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每年遴选若干国家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验收合格项目或主导制定发布的服务业国家标准项目由省服务业相关专项给予适当补助。营造良好品牌发展环境。加强服务业品牌宣传,开展地域品牌、老字号系列宣传推广活动,提高“湖湘服务”品牌影响力。加大品牌保护力度,依法打击品牌侵权行为。
(五)实施生产性服务业补短板行动。促进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依托中心城市、工业园区等,建设一批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示范集聚区,在财税、金融、用地和人才等各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统筹相关资金,支持一批科技、信息、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的投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建设一批农产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出台促进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支持政策,探索开展融合试点。围绕先进制造企业共性需求,建设一批检验检测、技术推广、数据处理、人才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业公共平台,给予适当补助。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省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方案推进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各重点领域牵头部门按照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按季度调度分析行业发展情况。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本市州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推进招商引资,建立总部企业招商推进机制,各地要实施“一个企业、一名领导、一套班子”全程跟踪服务,省财政视情况对各地发展总部经济给予适当支持。完善统计监测,推进服务业全行业统计,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加强服务业运行情况分析,定期发布相关统计信息和监测分析报告。强化督导考评,每年由省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各责任部门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定期通报方案实施情况。
(二)强化要素保障。强化财税支持,整合各级各部门相关专项资金,综合考虑产业发展需要、财力等情况,逐步增加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规模。落实支持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开展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保障用地供给,对服务业重大项目、领军企业和集聚区,在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等方面予以倾斜。强化金融支持,建立健全服务业贷款风险财政补偿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推广适合服务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加大对服务业企业的信贷投放。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上市,通过首发、再融资、股权等方式直接融资,并按规定予以一定奖励。强化人才支撑,建立服务业高端人才目录,按年度发布服务业高端人才需求清单。鼓励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补贴。建立柔性灵活的人才激励政策,将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及团队纳入芙蓉人才行动计划,为顶尖人才及团队引进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一事一议”。
(三)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行审慎包容监管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实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探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完善服务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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