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委办〔2018〕31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畅通南向通道深化南向开放合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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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畅通南向通道深化南向开放合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川委办〔2018〕31号








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畅通南向通道深化南向开放合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19日








关于畅通南向通道深化南向开放合作的实施意见(摘要)






一、重要意义

四川是支撑“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纽带与核心腹地,是连接我国西南西北、沟通南亚东南亚中亚的重要交通走廊,也是西部地区最大的消费市场、要素市场,发挥着重要的经济集聚、物资集散作用。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大力推动南向开放合作,现已建成南向进出川铁路通道4条、高速公路通道8条,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居全国第四,“蓉欧+”东盟国际铁海联运班列顺利开行,南向通道综合运输格局初步形成。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饮料食品等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壮大,高端成长型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天府新区、四川自贸试验区、国别合作园区等平台加快建设,具备了坚实的产业合作基础。我省与柬埔寨、澳大利亚等国家(地区)建立了经贸合作机制,为深化南向经贸合作创造了良好国际环境。

进一步畅通我省南向通道,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经济区等发达地区,充分利用广西、云南等沿海沿边开放口岸,深化与东南亚、南亚、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南向国家(地区)开放合作,有利于我省主动融入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全面对接“六大经济走廊”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放合作,培育开放新优势,拓展发展新空间;有利于积极探索内陆开放新模式,开辟直达东南亚、南亚、澳大利亚、新西兰等铁海联运通道,打造西部开放枢纽;有利于我省全面参与国际产业分工,建立与南向国家(地区)的新型合作关系和产业供应链,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有利于加快集聚高端要素资源,培育新技术、新经济、新模式、新业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坚持“引进来”“走出去”并重,着力打通内畅外联的南向国际大通道,着力拓展经济贸易合作,着力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着力创新开放体制机制,推进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加快打造立体全面开放格局、建设内陆开放经济高地,努力走在西部全面开发开放前列,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陆海联动、扩大开放。主动融入国家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开放格局,加快建设连接北部湾、畅联粤港澳、面向东南亚、通往印度洋的综合运输大通道,打通衔接“陆上丝绸之路”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南北大动脉,全面提升南向开放水平,引领形成“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新格局。

——坚持互利共赢、务实合作。发挥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市场优势,加强与粤港澳、北部湾、云南等南向重点区域合作,加快与东南亚、南亚、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南向国际市场对接,创新合作机制,推动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在合作中实现共赢。

——坚持市场导向、政府推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遵循国际惯例和商业规则,积极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和贸易环境,提升南向通道互联互通水平,引导要素资源有序流动、合理布局。

——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南向开放的有利时机,利用既有南向综合运输通道,推动路网优化布局、补齐短板、提档升级,推动南向市场货物贸易做大增量、优化结构,形成南向开放合作新优势,为与南向国家(地区)长期合作和我省长远发展提供新动能。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多路并举、互联互通的南向通道格局基本形成,天府国际机场建成投运,南向进出川通道铁路由4条增至7条,高速公路由8条增至12条;物流专业化、现代化、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省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下降到16%左右;国际产能合作进一步加强,南向市场拓展进一步扩大,我省与南向国家(地区)进出口贸易、双向投资、对外工程承包等经贸合作总额3年累计超过1000亿美元。

到2025年,南向通道重点项目基本建成,南向进出川通道铁路增至12条,高速公路增至17条,成都国际航空枢纽航线基本覆盖南向主要国家(地区),我省作为西部开放枢纽地位更加稳固;空铁公水多式联运高效衔接,物流成本进一步降低,运输效率大幅提升,一体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与南向国家(地区)经贸关系更加紧密,市场份额稳步提升,成为“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的重要支撑。

三、重点工作


(四)强化交通互联互通,夯实南向开放基础构建南向综合运输大通道。以畅通南向进出川通道为重点,在充分发挥既有线路运输能力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路网体系,优化通道结构。把铁路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全力打通高铁出川大通道,加快新建成南达350公里时速高铁,打通成都经达州至万州至武汉通往长三角沿江高速铁路大通道;加快建设成自宜350公里时速高铁,建成成都至贵阳铁路,打通成都经宜宾至贵阳连接贵广高铁通往粤港澳大湾区、连接贵南高铁通往北部湾经济区的高速铁路大通道;同步推进渝昆高铁建设,形成成都通往昆明的高速铁路大通道。加快推进攀枝花至大理铁路前期工作,尽快实现开工建设。进一步优化和畅通铁路货运大通道,加快高速铁路建设和实施既有线路扩能改造,把部分较低等级客货运线置换为高等级货运通道;支持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公司建设达州—万州铁水联运港,打造达州秦巴地区综合物流枢纽,开辟经达州至万州港进入长江的货运出海新通道;推进隆黄铁路叙永至毕节段建设、隆昌至叙永段扩能改造,协同推动黄桶至百色铁路前期工作,打通通往北部湾最近出海货运通道;加快推进成昆铁路扩能改造,畅通成都经攀西通往滇中、衔接孟中印缅和中国—中南半岛的铁路货运大通道;启动泸州至遵义铁路前期研究工作。完善高速公路省际通道,加快古蔺至习水、宜宾至彝良、叙永至威信、广安绕城高速渝广支线等高速公路建设,协同推进攀枝花至大理、达州至万州直连高速公路建设,打通川黔、川滇、川渝省际间高速公路待贯通路段,加快实施成都至重庆、乐山、南充等高速公路扩容改造,疏通关键枢纽城市节点,全面解决“断头路”“肠梗阻”问题。加快支线和通用机场建设,完善省内支线机场网络,支持省内机场间开行直飞航班,支持有条件的支线机场开辟国际航线。

全面提升综合交通枢纽服务功能。大力推进国际航空枢纽建设,加快建设天府国际机场,打造西部地区国际枢纽机场和西向南向重要门户枢纽机场。实施双流国际机场扩能改造,推进天府国际机场与双流国际机场一体化运营,构建国际航空客货运战略大通道。大力发展航空货运,支持设立全货运基地航空公司。积极开辟南向国际新航线,加快与东南亚、南亚等区域航空一体化进程。完善省际航线网络和国内大中城市干线网络,新开至南向通道省份客运航点。充分发挥成都铁路主枢纽功能,推动青白江国际铁路港和钦州港联动发展,持续加大“蓉欧+”班列开行密度,加快成都平原经济区铁路公交化改造,率先实现成都市域铁路公交化运营,推动成都南向国际铁路货运班列常态化运营。建设泸州—宜宾、攀枝花南向综合交通枢纽,完善和提升铁路枢纽功能和作用。整合泸州、宜宾、乐山等地港口资源,把川南打造成南向开放重要门户,把攀枝花建设成对接云南、面向东盟的重要门户。

强化集疏运基础条件。加快完善综合交通枢纽集疏运体系,打通连通枢纽的“最后一公里”,完善现代集散转运设施,促进各种运输方式高效衔接。重点构建连通天府国际机场等航空枢纽的综合运输通道。实施“空中+陆上”丝绸之路国际空铁公多式联运。推动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航空等运输方式间无缝衔接,最大程度减少旅客换乘时间。有效引导中长距离货物运输由公路向空铁、铁水联运转变。加快完善宜宾、乐山等内河主要港口疏港铁路、疏港公路,积极支持综合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

(五)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增强南向开放支撑加快发展外向型特色产业。大力实施“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和供应链,全面提升我省在国内外产业分工中的地位,支持各市(州)积极申报、建设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形成具有区域国际影响力的外向型产业平台。大力发展茶叶、果蔬、林竹和中药材等优势特色农业,扩大高原生态农产品、亚热带特色农产品等出口,加快特色农业基地和农产品出口标准化基地建设,带动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产品出口。着力壮大电子信息、汽车制造、食品饮料等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优化供应链,形成产业竞争新优势。构建开放安全的服务贸易体系,鼓励开展双边服务贸易合作,深化金融服务、文化旅游、医疗康养等领域交流合作,鼓励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信息服务等领域服务贸易与服务外包,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和技术转移出口,打造国际化现代服务业高地。

提升“四川造”品牌影响力。实施品牌战略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进品牌创新提质升级。实施孵化、提升、创新、整合、信息等农业品牌建设“五大工程”,开展工业品牌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服务业“三百工程”,协同抓好产业、产品、工程、服务四大领域自主品牌培育创建,打造一批“川字号”拳头产品,培育标杆企业和产业集群。实施精品培育工程,挖掘民族民俗历史文化资源,加强对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等品牌培育保护,打造百年老店和民族品牌。建立品牌培育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实施“互联网+四川品牌”专项行动,提升“四川造”知名度和影响力。

扩大南向国际产能合作。充分利用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和中国—东盟专项信贷资金,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与东盟、南亚等地资源开发利用和基础设施建设,拓展企业发展空间。有序推动冶金建材、机械装备、医药化工、特色农业等行业优势企业到境外投资兴业,带动产品制造、优势技术、行业标准、管理模式等“走出去”。大力拓展南向工程建设市场,进一步发挥总体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建设、运营管理的综合优势,着力提升对外工程承包规模和品牌效应,带动配套产品、成套设备出口。

推动产业合作园区建设。依托现有的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积极搭建国际化产业合作平台,鼓励各地与沿海地区、南向国家(地区)合作共建产业园区,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南向对外合作园区,积极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提升产业外向度。加快建设新川创新科技园、东盟产业园等国别合作园区。推动四川自贸试验区、国别合作园区与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等开放平台合作,共建临港产业园区,发展适铁、适海产业和现代物流业。吸引广东、香港和澳门企业参与产业园区合作,加快甘眉、成甘、广安(深圳)等“飞地园区”建设。

(六)打通物流关键节点,提升南向通达水平优先发展国际航空物流。坚持以客带货、客货并举,加快成都枢纽机场发展全货机航空运输,开辟国际货运航线,建成国际航空货运枢纽。畅通“空中丝绸之路”走廊,加密及增开由成都始发的南向国家客货运定期航班。支持四川航空公司等国内航空公司投入宽体客运机和全货机,提高客机运载和全货机运输能力。

加快畅通陆路物流大通道。大力发展成都国际铁路港和成都公路口岸,重点打造宜宾、泸州、自贡、遂宁、攀枝花、达州、南充、内江、乐山等物流节点,联动广西钦州、凭祥和云南河口、磨憨、瑞丽等沿海沿边“五大口岸”,形成南向“多通道跨境、多口岸过境”的全物流体系,全面打通面向东盟的国际陆海物流通道,积极融入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探索发展高铁货运。以缩小海关监管单元、内外贸箱混装混载、沿途加挂甩挂等创新措施为突破口,推动国际班列集拼集运改革。鼓励采用“互联网+”车货匹配、优化运力等高效便捷的服务模式,支持公路货运平台企业发起联盟,提供“定日达”等成熟稳定的公路货运产品。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充分利用“蓉欧+”、高铁、航空等运输资源,加快集疏运体系建设,形成高效衔接、互动发展的多式联运格局。支持甩挂运输、驼背运输等先进多式联运方式,探索推广多式联运“一单制”。打造成都通往南亚各国的铁路国际联运新通道,推进成都经宜宾、六盘水至广西钦州等铁路联运班列双向稳定运行,推动成都经广西钦州至东盟的铁海联运班列和经广西凭祥至越南河内的国际铁路班列稳定运行,做好开通“泛亚班列”的前期工作。建立多式联运经营人管理制度,支持有实力的运输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变。

积极搭建国际物流载体。以成都国际集装箱物流园区、双流航空物流园区、龙泉物流园区、宜宾长江上游国际物流港、西南(自贡)无水港等为重点,加快各类口岸、无水港、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载体建设,构建高效、快捷的国际物流服务体系。加快中国(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标准化、国际化水平,增强进出口货物集散能力,打造全国大宗货物集散分拨中心和亚欧铁路货物转运中心。

(七)扩大区域协同合作,优化南向开放布局深化省际间交流合作。推广运用“高层带动、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合作模式,进一步夯实与桂渝滇黔等省(区、市)合作基础,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加强交流合作。大力推进川桂合作,加强成都铁路港及有关物流基地与北部湾经济区互联互通,规划建设川桂合作产业园,支持四川航空公司与北部湾航空公司、南宁吴圩国际机场共同打造南向航运基地,积极参与广西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扩大面向东盟的经贸往来。全面深化川渝合作,积极加入中新互联互通合作项目,加快推进成渝城市群互联互通,支持川渝合作示范区、成渝中部产业集聚示范区建设,深化科技、产业、环保、港口等领域合作,联合扩大中欧班列品牌影响力,推动两地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推动与滇黔建立区域合作机制,促进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交通物流等重点领域联动发展,鼓励毗邻地区深化经贸投资合作。

创新与粤港澳大湾区合作。深化泛珠区域合作,提升川粤合作机制,借鉴复制广东自贸试验区成功经验,深化川粤在东西部扶贫协作、优势产业、科技创新、文化旅游、社会事业等领域合作,主动承接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助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好“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机制作用,扩大川港合作会议机制成果,加强现代金融、国际贸易、文化创意、旅游等领域合作,鼓励企业赴港上市融资,参与国际并购和开展国际化经营,推动川港合作互利迈上新台阶。借助澳门作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的特殊作用,建立川澳合作机制,加强与澳门及葡语国家在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生态环保、生物医药等领域合作。

扩大与东南亚南亚国家经贸合作。积极搭建南向经贸产能合作对话平台,主动参与中国—东盟框架合作,有序与东南亚、南亚国家开展经贸人文科技交流,加快融入南向自由贸易网络,助力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建设。大力实施《四川外贸促进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充分挖掘南向国家市场潜力,积极做好与中老、中泰铁路等在建国际大通道衔接,采取直接投资、工程承包、装备贸易和技术合作等方式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扩大适销对路终端消费品出口,不断扩大贸易规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柬埔寨、老挝、印度、缅甸、尼泊尔等国家建设境外产业园区。深化教育产业合作,以成都、宜宾、泸州等地高校为重点,打造东南亚、南亚留学生基地。

加强与澳大利亚等国家合作。发挥驻蓉领事和经贸机构、友城关系等平台作用,推动与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经贸往来、联合研发和人文交流。扩大矿产、棉花、羊毛、乳制品进口,加大电子终端产品和消费品出口,提高进出口贸易规模。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多种方式“走出去”,加强与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在矿产、农业和制造业等领域合作。以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为重点合作伙伴,依托我省在装备制造、工程承包等方面的优势,选准合作领域和重点项目,共同开拓第三方市场,提升国际合作层次和水平。

(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南向开放保障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积极参与中新互联互通合作机制,通过共建南向通道,打造西部地区内外贸易新通道。将省内南向通道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与国家“十三五”规划、“一带一路”建设重大项目储备库、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等有效衔接,争取国家重点支持。加大南向通道专列运价下浮力度,协调降低南向铁路通道地方铁路、合营铁路收费标准,进一步降低运输成本。

加大资金投入。创新交通投融资体制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政策性银行和国际金融机构对南向通道重点项目的支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南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营运。加大对省际互联互通、产业合作园区建设等的资金支持力度。统筹用好省级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整合省、市、县投资平台资源,加大投资力度,提高投资效率。运用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重点支持企业参与南向国家的经贸合作。支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重点产业企业进行适当物流补助,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促进贸易便利化。强化南向口岸大通关建设,深化南向通道沿线海关间合作,协调推进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提高通关效率,降低口岸作业及管理费用,用好泸州港启运港退税政策。加快推动符合条件的地方建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积极争取国家在川增设更多开放口岸,促进口岸通关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大力培育口岸经济。积极向国家争取支持推进中越、中马、中印、中新等南向国家“两国一检”通关模式在川落地并探索开展与越南、马来西亚等南向国家的关际执法合作。

完善投资促进政策。支持外来投资企业依法依规参与我省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农林和社会事业等领域项目建设运营。加大对重点产业、重点地区、重点园区的支持力度,优先保障重大引进项目的水、电、气等生产要素需求,各级政府可给予价格补贴。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支持鼓励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跨国公司在川设立制造基地、区域总部、研发机构、结算中心、采购中心等功能性机构。

鼓励参加信用保险。加大对出口信用保险的宣传力度,鼓励企业投保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出口特险等,在南向市场承揽大型成套设备出口和对外承包工程,带动中外资银行为项目提供长期出口信贷;鼓励投保海外投资保险,防范海外政治风险,带动金融机构为境外投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鼓励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降低出口贸易风险。

四、保障措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南向开放合作,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下,加强研究谋划,积极对接南向通道沿线地区,统筹推动深化南向开放合作重大工作、重大任务,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明确任务责任清单,加强指挥调度,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加强协商合作和沟通对接,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十)细化实施方案。省直有关部门要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工作机制,深入一线调查研究,针对有关专项工作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列出清单、倒排工期、高效推进。要强化上下联动和横向协作,主动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支持,做好对有关市(州)的指导服务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十一)狠抓任务落实。有关市(州)和项目实施主体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认真落实本实施意见和各专项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抓紧制定行动计划,促进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明确具体事项、时间进度和推进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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