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市监综〔2020〕48号《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3-02 12:48:52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闽市监综〔2020〕48号







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省药监局,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9〕1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省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2号)和全省市场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的部署,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制定了《中共福建省委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有关任务分工方案》《2020年省政府工作涉及市场监管有关任务分工方案》和《全省市场监管工作视频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推进方案和工作举措,着力改革创新,注重精准施策,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强化协同配合,牵头单位要积极尽责,其他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推动各项工作落深、落细、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省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2号)要求,落实省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半年、前三季度、全年的情况要定期报送,请各牵头单位分别于7月5日、9月30日、12月25日前将有关情况报送给局办公室(联系人:林桂林,电话:87530900、13705078900),确保按期报送给省政府办公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5日





 




中共福建省委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有关任务分工方案







1.深化商事制度集成化改革,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和行业经营许可办理时间。

责任单位:注册审批处牵头落实

2.实行行业准入、资质标准等无差异监管机制,促进不同行业制企业公平竞争。

责任单位:各相关业务处室按职责落实

3.健全以公平竞争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

责任单位:运用处、保护处、商标处按职责落实

4.全面打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升级版,推动跨部门联合监管,完善信用监管机制。

责任单位:信用监管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5.推进“互联网+监管”。

责任单位:法规处、科信处等处室按职责落实

6.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完善违法严惩制度。

责任单位: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按职责落实

7.完善民营企业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注册审批处牵头落实

8.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

责任单位:省药监局

9.持续深化“餐桌污染”治理,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健全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防止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餐桌污染”治理由食品安全协调处牵头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由食品安全监管各处室落实;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由省药监局牵头落实。



 



2020年省政府工作涉及市场监管有关任务分工方案






一、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的工作任务

1.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和企业开办时间。

责任单位:注册审批处牵头落实

2.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加强信用监管。

责任单位: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按职责落实

3.支持企业拥有更多的标准制定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增强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省市场监管局牵头)

责任单位:标准化处、保护处、运用处、商标处按职责落实

4.完善食品检验检测服务机制。

责任单位:认证检测处牵头落实

5.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管理法,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责任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由食品安全监管各处室落实;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由省药监局牵头落实。

二、省市场监管局配合的工作任务

1.大力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进一步清理涉企收费,大力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

责任单位:价监处牵头落实

2.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努力增加高品质、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改善居民消费能力和预期。

责任单位:消保处牵头落实

3.抓好“米袋子”“菜篮子”,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提升粮食产能,保障生猪等重要农产品供给,打造更多“福”字号优质农产品。

责任单位:商标处、食品流通处、标准化处、价监处按职责落实

4.鼓励自贸试验区大胆试大胆闯,培育发展一批重点平台和重点业态,力争取得更多标识度高、影响力大的制度创新成果。

责任单位:信用监管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5.认真落实、持续完善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建设台胞企业登陆的第一家园。

责任单位:标准化处牵头,省标准化研究院、相关处室及省药监局配合落实

6.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责任单位:省药监局

三、省直各单位和各有关单位需要落实的工作任务

1.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推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迈出新步伐,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责任单位:注册审批处、网监处、反垄断处、信用监管处、运用处、保护处、标准化处、省药监局按职责落实

2.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

责任单位:注册审批处牵头,相关业务处室配合

3.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责任单位:注册审批处

4.深化“最多跑一趟”改革,让“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成为常态。

责任单位:注册审批处

5.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创新发展“晋江经验”,全面落实各项支持政策,真心实意帮助民营企业实现创新发展。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注册审批处、信用监管处按职责落实

6.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歧视性规定和做法,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破除招投标硬性壁垒。完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深化“三个一百”活动,提升“政企直通车”服务效能,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注册审批处、反垄断处、保护处、运用处、商标处、质量发展处等按职责落实

7.围绕推进新时代新福建治理现代化,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部署,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把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等11个方面53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按照省委实施意见有关任务分工方案抓好落实

8.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责任单位: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9.各级政府要带头过紧日子,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有效保障重点支出。

责任单位:财装处

10.高质量编制“十四五”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配合

11.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巩固脱贫成果。完善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对已脱贫但不够稳定的重点帮扶对象,分户造册、单列管理,强化帮扶、防止返贫。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12.办好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责任单位:食安协调处牵头,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特殊食品处、食品抽检处按职责落实。

13.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应急宣传处、认证检测处分别牵头,相关业务处室按职责落实。

14.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责任单位: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15.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责任单位: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16.不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配合

17.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弘扬“四下基层”“四个万家”“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配合

18.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初心和使命变成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原动力。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配合

19.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配合

20.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检察监督,高度重视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更好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作用,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责任单位:办公室、应急宣传处、法规处、财装处、机关党委分别按职责牵头,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配合。

21.持续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履行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的重大职责。

责任单位: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22.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实施“链上政务”工程,加强数据有序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依法保护个人信息。

责任单位:科信处牵头,各处室配合

23.坚持和完善机关效能建设,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责任单位:效能建设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配合;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由注册审批处牵头

24.加强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责任单位: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25.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责任单位:法规处牵头,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按职责落实

26.完善行政立法机制,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

责任单位:法规处牵头,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配合

27.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责任单位:法规处、执法稽查局、人教处等按职责落实

28.坚持权责透明,完善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配合

29.加大全面普法工作力度,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法规处,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按职责落实



 



全省市场监管工作视频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一、构建一流营商环境的市场服务体系

1.逐步扩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范围,继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动行政许可事项“一网通办”,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全面推广个体工商户全程智能化登记,提高准入和注销便利化水平。

责任单位:注册审批处牵头,科信处配合

2.着力精简审批,探索下放部分工业产品、食品等生产许可审批权限,针对低风险食品类别,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

责任单位:注册审批处

3.总结提升“一址多照”、集群注册、“证照同办”等经验做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责任单位:注册审批处

4.加强各级窗口建设,实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服务效能。

责任单位:注册审批处

5.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开展我省“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编制。

责任单位:保护处牵头落实

6.健全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实施产业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提升领航计划,建设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试点省和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

责任单位:运用处

7.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的优势和作用,高效运营“知创中国”“知创福建”线上线下双平台并向全省延伸,推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发挥全国首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最多跑一地”模式示范效应,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综合能力。

责任单位:运用处、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

8.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牵头起草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制定2020—2021年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积极争取设立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构建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机制。

责任单位:保护处

9.加强商标、专利代理行业监管,严查违法违规代理行为,加大高知名度商标和涉外商标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侵权案件高发地、产业集聚区、专业市场和电子商务、展会等重点领域,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商标处、保护处

10.坚持“以质为先”,持续推进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深入实施专利商标质量提升工程,鼓励企业申请专利和商标,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及商标品牌。运用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支持注册区域公共商标品牌,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责任单位:商标处、保护处

11.探索建立地理标志申报、专用标志核准、地理标志运用监管平台,为地理标志监管服务提供支撑。

责任单位:商标处

12.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探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严格增量审查,组织对2019年年底前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反垄断处

13.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严格执行省局支持民营经济发展25条措施,发挥小微企业名录作用,帮助解决企业登记、专利转化、商标注册、质量提升、融资发展等问题,真心实意帮助民营企业实现创新发展。

责任单位:注册审批处、质量发展处、商标处、运用处、网监处等处室按职责落实

14.持续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加强闽台药械监管交流合作,鼓励促进药品第三方物流发展,稳妥推进疫苗生产企业驻派,助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省药监局

15.鼓励广告企业及相关综合性服务部门在广告产业园区内拓展延伸,充分发挥国家级、省级广告产业园区的示范作用,推动我省广告企业加快发展。

责任单位:广告处

16.继续做好“小个专”党建工作,扩大非公党建工作“两个覆盖”,为非公企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责任单位:注册审批处(非公党建办)

二、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质量提升体系

17.组织申报第四届中国质量奖和2020年度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开展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优秀管理经验分享活动。

责任单位:质量发展处

18.继续引导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完成培训5000名企业首席质量官目标。

责任单位:质量发展处

19.充分发挥质量技术机构的作用,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质量技术基础支撑。

责任单位:质量发展处、质量监督处、特种设备处、计量处、标准化处等处室按职责落实

20.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完善专家信息库和企业信息库,强化企业召回的主体责任意识,稳步扩大缺陷消费产品召回工作。

责任单位:质量发展处、省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查中心

21.积极修订《福建省标准化管理办法》,落实《福建省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9—2020年)》,推动在农业农村、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基本公共服务、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构建更加先进适用的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

责任单位:标准化处、省标准化研究院

22.配合开展工业园区标准化试点建设,打好园区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攻坚战。

责任单位:标准化处、省标准化研究院

23.进一步推进农业农村标准化建设,为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发挥标准引领作用。

责任单位:标准化处、省标准化研究院

24.加快台式乌龙茶系列标准的研制,不断拓展两岸“行业标准共通”的新领域、新途径,促进两岸经贸活动更加畅通。

责任单位:标准化处、省标准化研究院

25.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的专业化、高品质、多样性提供标准化技术支撑。

责任单位:标准化处、省标准化研究院

26.完善行政监管、行政审批、行政服务标准化,制定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相关标准。

责任单位:标准化处、省标准化研究院

27.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指导基层政府开展相关的标准化活动。

责任单位:标准化处、省标准化研究院

28.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融合优势,探索建立科技创新、专利申请、标准转化与产业发展协同机制,使“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真正开篇破题。

责任单位:标准化处、省标准化研究院、运用处、保护处

29.完善强检计量器具目录管理,科学规划省、市、县计量检定分工和布局,完成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实施意见各项目标任务和2000项建标任务。

责任单位:计量处、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30.加快光伏产业计量测试等四个国家中心建设步伐,大力推进闽侯科研基地二期、国家质检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基地、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和省级产学研合作示范建设。

责任单位:计量处、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31.落实《福建省计量军民融合实施方案》,充分挖掘我省军民计量资源优势,共享设施设备,扩大技术互补,不断满足国防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对计量测试技术的需要。

责任单位:计量处、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32.探索认证检测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做法,开展无抗水产品、绿色建材等高端认证,扩大小微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范围,鼓励认证机构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

责任单位:认证检测处

33.加大对获证组织的监督检查,增加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频次,继续开展有机(绿色)认证产品风险监测,提升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能力水平。

责任单位:认证检测处

34.突出机动车检测机构、环境监测机构、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重点领域监管,进一步规范认证和检验检测市场秩序。

责任单位:认证检测处

三、构建共治共建共享的安全治理体系

35.落实《福建省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行动方案》和党政同责要求,持续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深入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创建活动,强化食品安全考核评价,以问题为导向,促进地方政府更加重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食品安全形势定期分析制度,发挥食安办统筹作用,形成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合力。

责任单位:食安协调处牵头,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特殊食品处、食品抽检处配合

36.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

37.充分发挥抽检监测和风险隐患排查作用,倒逼企业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达到14.83万批次以上(抽检量达到每千人3.75批次),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加大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抽检力度,着力抓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

责任单位:食品抽检处

38.深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升行动,实现年度普查周期内小作坊建档率100%,核准发证的小作坊年度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食品生产处、食品抽检处

39.以生产日期、保质期的标注为抓手,规范标签标识管理。

责任单位:食品生产处

40.深化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档升级,实施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线上线下联动监管,做好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大幅度提高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实现幼儿园、小学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

责任单位:餐饮处牵头,网监处配合

41.建设“一品一码”追溯体系二期,推动追溯体系建设提质、扩面、增效,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

责任单位:食品流通处牵头,食安协调处、食品生产处、餐饮处、特殊食品处、食品抽检处、科信处等处室配合

42.打造保健食品生产质量受权人示范企业升级版,完成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和部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体系检查,持续抓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和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特殊食品处

43.加大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非法添加及农兽药残留超标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食品流通处、食品抽检处、执法稽查局按职责落实

44.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开展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紧盯乳制品、肉制品、保健食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重点,加强违法严惩,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有关规定,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责任单位:执法稽查局牵头,法规处、食安协调处、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特殊食品处、食品抽检处配合

45.建立食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推进网格化监管和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各处室

46.落实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的规定,建立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按照国家部署建设药品追溯系统,率先实现疫苗“一物一码”。

责任单位:省药监局

47.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加大“双随机”和飞行检查力度,加大高风险重点产品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省药监局

48.完善“两品一械”日常监管、行政执法、社会共治和网络销售等制度,推动智慧监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药品监管实效。

责任单位:省药监局

49.加强药品检验检测、审评审批、审核查验、监测评价等技术支撑机构能力建设,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强化药品监管力量支撑。

责任单位:省药监局

50.紧紧扭住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牛鼻子”,充分发挥生产使用单位主体作用、技术机构支撑作用和社会监督作用,将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安全专家会诊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有机结合,强化重点单位、重点设备的监督检查,加强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治理,全力保障特种设备安全。

责任单位:特种设备处

51.持续强化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和涉及民生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公用燃气管道、油气输送管道、液化石油气钢瓶等特种设备问题整治和执法查处,督促企业消除死角盲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可控。

责任单位:特种设备处

52.贯彻落实《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开展电梯维保运行质量监督抽查,完善维保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和公示制度,按照总局部署试点推进电梯检验检测和维保模式改革,推广“保险+服务”“全包式维保”“物联网+维保”等新模式,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

责任单位:特种设备处

53.试点建设电梯物联网系统,完善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升级全省特种设备信息化监管平台,探索与手机APP对接,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

责任单位:特种设备处牵头,科信处配合

54.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更新全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库,制订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全面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开展省级监督抽查。

责任单位:质量监督处

55.规范监督后处理工作,严格督促不合格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向社会发布监督抽查结果。加快风险监测协作网建设,强化区域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

责任单位:质量监督处

56.深入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加强危险化学品、食品相关产品等重点工业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

责任单位:质量监督处

57.修订我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后续监管办法,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保持生产必备条件和产品质量稳定。

责任单位:质量监督处

四、构建群众放心的消费保护体系

58.突出口岸、银行、电力、教育、医疗、物业、用水用气等企业关注、百姓关心、投诉集中的领域,加强价格监管,落实猪肉和粮油蛋菜稳价措施,持续推进企业降本减负,着力解决民生价费痛点。

责任单位:价监处

59.在泉州试行医疗价格“智能化+监管”模式改革,并逐步推广。综合运用规范指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飞行检查、交叉检查、政策提醒、行政建议等措施,推动价格监管从定价价格为主向市场调节价转变,从线下为主向线上线下并重转变,从传统人工向智能化监管转变,从事后处罚向事前事中规范引导转变,从单打独斗向协同治理转变。

责任单位:价监处

60.强化对侵权假冒高发多发重点领域以及互联网、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防止发生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风险,确保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责任单位:执法稽查局牵头,相关业务处室配合

61.加强原料药、公用事业等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依法查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

责任单位:反垄断处

62.加强授权计量检定机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加油机、民用三表、医疗卫生等在用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严查“缺斤短两”等计量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计量处

63.聚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合同格式条款、网络购物、群体消费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消保处、执法稽查局

64.制定12315投诉举报工作流程规定,有效运用全国12315平台,形成“一个号码(平台)受理、一套流程处理、一个标准统计、一个窗口对外、一个部门负责”的工作机制,建设统一、权威、高效的12315行政执法体系。

责任单位:消保处

65.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作用,深入推进多部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继续培育一批放心消费示范点、示范商圈、示范城市。

责任单位:消保处

66.充分发挥各级消委会的作用,加强消费教育引导,推进消费公益诉讼,探索建立集体诉讼制度。

责任单位:消保处、省消委会

67.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线索摸排,完善与公检法等单位信息共享、线索发现移交、通报反馈制度,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网监处牵头,相关处室、直属单位配合

68.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直销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强化直销企业分级分类监管。

责任单位:反垄断处

69.深入开展无传销创建活动,加大传销监测和查处力度,持续保持传销高压严打态势。

责任单位:反垄断处

70.依法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综合治理。

责任单位:信用监管处

71.扎实抓好查处无照、打击传销、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维护食品安全、打击侵权假冒等综治考评工作,配合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道路安全、打击走私、“扫黄打非”等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市场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信用监管处、反垄断处、广告处、执法稽查局、应急宣传处及食品相关监管职能处室等按职责落实

五、构建维护市场秩序的高效监管体系

72.积极打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升级版,加快公示系统(福建)改造步伐,建设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建成深度融合、功能健全的“两库”,制定抽查实施办法细则,实现全融合、全覆盖、全链条、全流程、全智能、全方位监管,扩大信息共享部门数量和信息种类范围。

责任单位:信用监管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73.建立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更多事项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制度化常态化。

责任单位:信用监管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74.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试点,建立企业信用风险指标体系,建设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加大企业信用信息数据整合归集共享力度,探索构建新形势下具有福建特色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模式和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信用监管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75.强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建设公示系统(福建)信用信息数据使用交换“数据池”,畅通联惩渠道,完善联惩流程,实现从发起、接收、响应、实施到信息反馈的全过程无障碍闭环操作,推进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扩大信用修复试点,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形成诚信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信用监管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76.强化企业年报主体责任,稳妥推进2019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疫苗生产、特种设备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实现100%年报目标。

责任单位:信用监管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77.积极主动对接国家和我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探索研究科学监管体系建设,加强流程管理,努力推进监管智能化,夯实监管的基础工作。

责任单位:法规处、科信处、各相关监管处室按职责落实

78.深入开展在线电子数据取证技术和制度应用试点工作,完善网络经营主体库暨网监平台,开展网络商品和服务信息定向监测,加大对同城快送电子商务平台的规范力度,开展2020年“网剑”专项行动,依法治理网络市场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网监处牵头,执法稽查局、反垄断处、价监处、广告处、消保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特殊食品处、食品抽检处等相关处室、直属单位配合

79.加强广告导向监管,完善广告监测机制,探索互联网广告社会共治机制,指导互联网企业采取“以网管网”的形式开展广告自我审查。

责任单位:广告处

80.以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为整治重点,查办大案要案、不定期通报典型案件,提升广告监管工作效能。

责任单位:广告处

81.细致排查风险隐患,制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食品安全、特种设备、突发舆情等应急演练,提升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水平。

责任单位:应急宣传处牵头,相关业务处室配合

82.加强市场监管工作宣传,争取社会各界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责任单位:应急宣传处牵头,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配合

83.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明确市场主体应当执行的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安全标准、产品标准,制订统一、简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科学合理的规则标准提升监管有效性。

责任单位:标准化处牵头,省标准化研究院、相关业务处室配合

84.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留足发展空间,同时确保质量和安全。

责任单位:各业务处室

六、构建依法履职尽责的制度保障体系

85.开展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配合

86.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廉政教育、纪律建设、监督执纪,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制度执行,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集中整治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配合

87.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治理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严查享乐、奢靡问题,继续精简文件会议,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倡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

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配合

88.坚持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1+X”专项督查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助推作风建设。

责任单位:信用监管处牵头,各处室配合

89.突出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继续办好市场监管大讲坛,着力增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提高担当作为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人教处牵头,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配合

90.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职务职级并行制度,积极探索科学、规范、务实、管用的干部选任办法,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责任单位:人教处

91.加快人才制度和政策创新,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激励各类人才为全省市场监管事业改革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责任单位:人教处牵头,直属各单位配合

92.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充分发挥绩效的引导作用,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按职责落实

93.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老干部作用,积极为市场监管工作建言献策。

责任单位:离退休处

94.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推动《福建省商事登记监管条例》等立法工作,推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动态化管理,落实市场监管权责清单,夯实依法行政的制度基础。

责任单位: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95.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出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制定关于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

责任单位:法规处牵头落实,其中“三项制度”按闽市监法〔2019〕54号有关任务分工抓好落实

96.制订完善综合执法督查督办、知识产权等领域执法规范、行政处罚流程、案件线索核查、线索转办等制度,健全执法稽查协作协查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执法办案会商制度,完善案管系统,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执法稽查局牵头,法规处以及具体承担执法职责的相关处室配合

97.充分发挥系统科研院所的作用,加强科研项目管理,推进科技专家库建设,积极争取更多省部级科技项目立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责任单位:科信处牵头,直属各单位配合

98.做好全系统技术机构检验检测设备技术改造和技术装备工作,进一步提高检验检测能力。

责任单位:科信处、财装处按职责分别牵头,相关直属单位配合

99.积极探索在大型产业园区内共建检验检测计量标准公共服务技术平台。

责任单位:科信处、计量处、认证检测处、标准化处、财装处按职责落实

100.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整合优化各类平台和数据资源,建设高效支撑全省市场监管职能的“统一业务平台”,打造大数据、智能指挥“两个中心”,构建服务、数据、标准“三个支撑体系”。

责任单位:科信处牵头,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配合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79020.html

本文关键词: 闽市监综,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 监管, 重点, 任务, 分工, 方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