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人社办〔2020〕1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促就业助复工保需求有关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3-10 18:17:03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促就业助复工保需求有关工作的通知








豫人社办〔2020〕18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化服务的优势作用,积极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大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动员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各地要加强组织动员,指导公共服务机构切实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引导经营性服务机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激发调动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性主动性,勇担责任使命,迅速行动起来,助力战“疫”保打赢,服务就业保复工。

二、继续加大线上求职招聘服务力度。
深入开展“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线上春风行动等网络招聘专项活动,建立公共服务网站与市场服务网站联盟机制,网站相互链接,开设共享专区,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协同联动。推广视频面试、远程招聘、网上签约等线上求职招聘服务模式,打造更优、更便捷的线上招聘服务平台。公布一批网络联盟人力资源服务网站,发挥工作啦、工立方打工网、打工直通车、智联招聘、前程无忧、猎聘网等线上服务平台作用,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提供精细化就业服务。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就业创业、技能提升等多方面培训需求,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时跟进,积极开发和优化在线学习、直播课堂、热线辅导等服务项目和产品,提供各类实用型、多样化线上培训服务。

三、全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的要求,推动本机构达到条件后及时开工。做好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有序衔接,鼓励线上线下、省内省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作联动,完善人力资源服务链条。加强供求双方信息对接,及时向劳动者推送企业所在地疫情形势、开复工时间、用工需求、到岗要求等信息,引导劳动者合理安排行程。强化劳动者到岗服务,开展“点对点”“包车”运输服务,推行定制出行模式,确保人员流动全程安全可控,劳动者顺利到企及时上岗。

四、强化产业园区协同服务。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在做好自身防疫工作的同时,要统筹把握、稳妥有序安排园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返岗复工,积极发挥园区产业集聚、服务齐全、功能完备的优势,协同开展统筹对接需求、线上专场招聘、全链条服务等活动,努力形成为疫情防控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工作合力。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发挥作用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研究制定减免场地租金、给予奖励补贴等方面的措施办法。

五、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各地要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动对接用人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存在的人员招聘、职位发布、筒历筛选、人选沟通、聘用签约、绩效考核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需求,积极提供人力资源管理咨询、解决方案拟定等服务,助力用人单位经济高效、规范可靠地招到用好人力资源。要通过各类宣传媒介,尤其是在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过程中广泛运用的网络传媒、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对近期人社部门制定出台的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就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深入地宣讲报道,周知人社政策,助力惠企惠民。

六、强化政策支持保障。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面向求职者开展全免费公益服务,为受疫情影响较大或担负疫情防控重点任务的单位减免招聘服务费用。各地对提供免费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按规定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原则上输送到省内企业用工的,由输入地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落实补贴;输送到省外企业用工的,由输出地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落实补贴。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鼓励从事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的机构多策并举稳定企业就业岗位,按规定落实稳岗补贴。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本机构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规定落实吸纳就业扶持政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符合条件的,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纳入就业补贴政策对象范围,按照就业资金使用支出管理规定和审核拨付程序,提高受理审批效率,畅通资金拨付途径,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对在疫情防控和助力复工复产中提供优质服务表现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优先纳入诚信示范典型,优先入驻产业园区,加大表彰、宣传和扶持力度。

各地要及时发现和宣传在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中涌现出的人力资源服务先进典型,深入总结经验做法,适时推介先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各地在工作中取得的成效、经验做法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厅。

联系人:顾小恒  张  迪

联系电话:0371-69690089 69690090



附件:

1.网络联盟人力资源服务网站

2.致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倡议书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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