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政发〔2019〕1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一县一业”示范县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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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一县一业”示范县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指导意见











云政发〔2019〕14号






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提高全省农业产业组织化、规模化、市场化程度,推动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创建“一县一业”示范县提出以下意见:

一、创建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打造“开放型、创新型,高端化、信息化、绿色化”现代产业体系为目标,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模式,聚焦茶叶、花卉、水果、蔬菜、坚果、咖啡、中药材、肉牛8个优势产业,兼顾其他特色优势产业,全面落实“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占市场、建平台、解难题”6个方面举措,在全省择优创建20个规模化、专业化、绿色化、组织化、市场化水平高的“一县一业”示范县,做大做强做优主导产业,构建完善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把小农户引入“一县一业”发展大格局。经过3年努力,“一县一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省建成一批绿色农业产业带,每个示范县培育1个区域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产业规模较大、产业链条完整、经济效益明显、市场竞争力强的主导产业,每个示范县建设10个以上“一村一品”专业村,为推动乡村产业兴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为推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立足特色。统筹考虑县域内资源禀赋、产业规模、市场品牌等方面优势,兼顾当前效益和长远可持续发展,因地制宜确定“一县一业”主导产业。注重规划先行、因势利导,坚持错位竞争、差异发展,避免产业同质化。

市场导向。遵循市场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产业发展、投资建设、产品营销等方面的主导作用,以优质产业资源和良好市场环境吸引社会资本,努力打造开放型产业发展格局。

绿色引领。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主导产业发展全过程,优化空间布局,节约利用资源,保护产地环境,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增强绿色供给能力,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激活农业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推进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

创新驱动。加强科技创新,推动主导产业品种研发、设施装备、精深加工、冷链物流等全产业链创新发展。加强组织创新,加快产加销、农工贸、农文旅一体化发展。加强机制创新,建立现代农业投融资、土地要素合理供给、科技与人才服务支撑、利益合理分配等机制,增强主导产业发展新动能。

三、创建任务

(一)提升“一县一业”规模化水平

建设规模化基地。提高主导产业区域布局集中度,打破乡镇、村、组界限,连片规划、成片推进,建设标准化、规模化基地。提高规模经营水平,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搭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推动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向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集中。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重点实施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工程建设,因地制宜推广节水灌溉、绿色防控等设施,强化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推进机械化生产,提升基地规模化生产能力和水平。

推动规模化加工。大力实施加工提升行动,引导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配套建设烘干、预冷、加工、储存、运输、配送等设施,提升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装备水平,减少农产品采后损耗率,提高商品转化率。鼓励企业开展跨区域精深加工,扩大主导产业产品规模。鼓励支持市场主体引进农产品副产物收集、处理、加工的装备和技术,提升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

(二)提升“一县一业”专业化水平

打造“一村一品”专业村。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围绕主导产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全产业链各个环节,因地制宜建设“一村一品”专业村,重点在推进标准化生产、开展产地初加工、提高产品商品化率、提升组织化程度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参与“一村一品”建设,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带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增收。

推进标准化生产经营。建立完善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全产业链的主导产业标准体系,加大推广实施力度。引导生产经营主体应用国家基地标准、技术规程、产品质量标准,对接国际组织及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有关标准,以标准化建设提升主导产业专业化发展水平。

建设专业化产业园区。充分考虑主导产业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市场需求、技术支撑、环境容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能力和产业覆盖面等基础条件,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及绿色食品加工园,推进发展要素向产业园区聚集,加工产能向县城、重点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聚集,提升生产区域专业化水平。

(三)提升“一县一业”绿色化水平

生产基地绿色化。以县域内主导产业规划为基础,根据气候、土壤、灌溉用水等环境条件,划定绿色有机农业重点发展区域,建立绿色有机农产品产地挂牌保护制度,形成绿色有机基地管护长效机制。以有机为牵引、绿色为主导,引导生产经营主体不断调整主导产业品种结构、品质结构和产品结构。

生产方式绿色化。推动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经营、科学化施用,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全面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废弃农膜回收、病虫害绿色防控等行动,探索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政管理和市场运营机制。

扩大绿色有机认证规模。各创建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主导产业基地和产品认证计划,组织、指导、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计划大力开展有机产地转换,大幅提高绿色有机基地和产品认证规模。加强证后管理,提高认证基地和产品社会公信力。省农业农村厅(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协调引进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有机农业认证机构落户云南。发挥认证认可协会等行业协会作用,发布第三方认证机构推荐名单,满足绿色有机基地和产品认证服务需求。

组建绿色有机联盟。支持引导绿色有机生产主体组建绿色有机联盟,搭建统一服务平台,建立资源共享机制,统一提供生产管理技术、投入品和市场服务,推动生产和产品标准统一、区域品牌统一、包装标识统一,以整体形象对外宣传推广,提高联盟成员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提升绿色有机产品市场增值效应。

(四)提升“一县一业”组织化水平

提高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围绕主导产业发展需要,建设一批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县级示范社创建标准,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示范社,推进“一村一社”、“一村多社”,力争县级以上示范社覆盖所有行政村。大力开展“僵尸社”、“问题社”、“低能社”清理整治行动,提高专业合作社整体质量。鼓励支持专业合作社在县域内组建联合社,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建设县级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为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财务核算、政策咨询、供求信息、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等综合服务。

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围绕市场需求,着力培育一批专业技术强、服务质量高、市场化运营规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服务组织提升装备水平、提高技术服务能力,推动开展农机作业、农田灌排、农资配送、统防统治、烘干仓储等社会化服务,实施跨区作业,培育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选择有条件的地区,整村、整乡推进绿色高效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培育提高农户接受市场服务的意识,构建满足主导产业绿色高效发展和农民生产实际需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重点加大对龙头企业技术改造、产品研发、品牌打造、冷链物流等关键环节支持力度。建立重点扶持培育龙头企业目录,加强认定和运行监测,建立竞争淘汰机制。提升服务龙头企业的能力和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全方位助力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进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品牌知名度高的国内外龙头企业参与主导产业项目投资开发。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进优秀人才和先进技术,增加研发投入。

建立稳固利益联结机制。因地制宜采取订单带动、土地流转、股份合作、托管托养、代耕代种、吸纳就业等方式,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将主导产业从业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新轨道。加大利益联结机制的履约监督力度,督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从业农户签订协议,综合采取法律诉讼、信用曝光等手段,强化合同约束,督促诚信履约,切实维护从业农户利益,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从业农户实现绑定发展。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将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发展成效紧密挂钩。

(五)提升“一县一业”市场化水平

找准市场定位。引导企业把握主导产业发展趋势和消费需求,根据产品特点和技术装备水平,精准定位目标市场和消费群体,围绕目标市场开发满足不同消费需求的产品,培育稳定的消费群体,制定差异化市场营销策略,提升产品品质,改良包装设计,提升产品档次,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影响力和占有率。

培育自主品牌。充分发挥县域内主导产业品类资源、地域资源、自然资源、文化资源等优势,挖掘内在品质和外在形象的差异性,加快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开展区域公用品牌注册登记,积极创建省级以上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加强老品牌传承保护,打造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业品牌。做强企业品牌,培育塑造企业品牌“雁行梯队”。引导企业强化商标品牌意识,建立完善商标注册、使用、许可、转让、质押、投资、维权等管理制度。支持企业积极参与“10大名品”和绿色食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评选,组织开展区域公用品牌、名企、名品公益宣传。

推进产品营销。加大农产品田头市场标准化建设与改造,支持建设具有地方特色、产地依托和区域优势的田头市场。合理布局产地批发市场、销地批发市场和零售农贸市场,建设完备的产品供应链体系。完善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县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初加工冷链设施。支持经营主体扩大产品销售范围,提升外销比例,积极参与国内外各类展销会、对接会、推介会,在省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商务平台、专卖店,与大中型商超开展直采供应。培育县域内农产品电子商务主体,加强与主流电商平台对接,提高农产品电商销售比例。

建立诚信体系。制定区域公用品牌管理规范,完善农业投入品有效监管服务模式,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建立产品质量检测制度,提升品牌公信力。健全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建立质量追溯系统,纳入国家和省级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予以监管。支持有条件的市场主体建设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假、贩假和以次充好等违法犯罪行为,提升消费者对品牌的认可度,为主导产业品牌培育提供有效保护。

四、创建步骤


(一)编制方案。省农业农村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一县一业”创建申报指南,明确申报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统筹考虑县域内特色优势产业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潜力、要素保障等,自愿申报“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在县域范围内选择1个主导产业,结合当地实际,重点围绕规模化、专业化、绿色化、组织化、市场化等5个方面的现状、目标和措施编制“一县一业”创建方案。规模化水平重点突出提升主导产业行业地位、扩大市场份额、挖掘发展潜力;专业化水平重点突出建设“一村一品”专业村、运用专业化生产设施装备、建设专业化产业园区、构建标准体系;绿色化水平重点突出建设绿色有机基地、扩大产品质量认证规模、推广运用绿色生产技术;组织化水平重点突出提高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培育龙头企业、建立稳固利益联结机制;市场化水平重点突出品牌打造、市场营销、质量管控、诚信体系建设。

(二)组织遴选。申报示范县创建的县、市、区创建方案经州、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择优报省农业农村厅(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业农村厅(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审查打分,提出20个“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建议名单,报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并发布。“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名额不搞平均分配。

(三)支持创建。“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期为3年。省财政对纳入“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名单的20个县、市、区,每县每年安排创建补助资金3000万元,连续补助3年。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绿色有机认证补助、物联网示范基地建设、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技术改造提升、品牌打造、产品研发、冷链物流、贷款贴息等环节。纳入创建名单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创建方案,建立县级项目库,整合各方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支持和落实力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按照农用地管理;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优先安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落实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免征流通环节增值税等政策;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信贷支持力度。

(四)动态评价。省农业农村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一县一业”动态评价管理办法,按照“自查自评、第三方评估、随机抽查、综合评价”的程序,实行动态评价、优进劣汰。每年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在创建县、市、区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对创建工作进度和成效等逐一进行独立评估,形成第三方评估报告提交省农业农村厅(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业农村厅(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进行年度综合评价。年度综合评价不合格的,下一年度不再安排补助资金;连续2年综合评价不合格,或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重大疫病疫情瞒报或不报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等“一票否决”情况的,退出创建名单并收回省级补助资金。在第三方评估和综合评价过程中,各州、市可推荐行政区域内“一县一业”创建成效明显、未纳入创建名单的县、市、区参与评估和评价,对创建成效好于20个创建县、市、区的,纳入创建名单并给予支持。

(五)考核验收。省农业农村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核办法,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验收考核,形成验收考核结果,按照程序报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的创建县、市、区作为云南省“一县一业”示范县,并向社会发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一县一业”创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省农业农村厅(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做好“一县一业”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动态管理、考核评价、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加强招商引资。建立省、州市和创建县、市、区联合招商工作机制,强化分工协作,突出产业招商、精准招商、项目招商。省直有关部门要指导创建县、市、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招商引资政策措施,改善发展软环境,促进以企业为主体推进创建工作。

(三)加强督导监测。省农业农村厅(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紧扣时间节点,全力推动创建工作早准备、早开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各创建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逐级定期报送“一县一业”建设进展情况,由省农业农村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全省通报。

(四)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借助各级各类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一县一业”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及成功经验,营造“一县一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各地要组织开展创建县、市、区观摩交流活动,建立沟通联系和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反映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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