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政办函〔2020〕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20-03-12 10:40:04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






云政办函〔2020〕11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2019年,各地、有关部门和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总目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推进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着力控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促稳定,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安全生产形势趋稳向好。根据省人民政府与各州、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签订的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昆明、玉溪、保山、楚雄、红河、普洱、西双版纳、大理、德宏、丽江等10个州、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滇中引水建管局、省监狱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15个部门(单位),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考核为优秀等次。

二、昭通、曲靖、文山、怒江、迪庆等5个州、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能源局等4个省直部门考核为良好等次。

三、省交通运输厅考核为合格等次。

四、临沧市人民政府考核为不合格等次。

希望各地、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总结经验,深刻汲取教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抓好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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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关键词: 云政办规, 云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