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政办函〔2019〕12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三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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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三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云政办函〔2019〕126号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的有关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19年三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普查情况。2019年三季度,共开展5轮政府网站普查。截至9月20日,我省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在运行政府网站306个,普查发现丽江市、迪庆州2个网站不合格(因出现单项否决指标有关情形判定为不合格),总体合格率99.3%。省直部门,昆明、昭通、曲靖、玉溪、保山、楚雄、红河、文山、普洱、西双版纳、大理、德宏、怒江、临沧等14个州、市和滇中新区合格率100%。
(二)政府门户网站检查情况。2019年9月1—20日,对全省在运行的142个政府门户网站,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中政府门户网站扣分、加分指标进行检查(另有1个门户网站因单项否决未按扣分、加分指标进行检查),得分100分以上共3个,得分90—100分(不含)共25个,得分80—90分(不含)共22个,得分70—80分(不含)共73个,得分60—70分(不含)共19个。其中,得分前5名的网站分别为:砚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104分,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100分,禄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100分,楚雄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99.5分,文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99.5分;得分后5名的网站分别为:福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62分,华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63分,宜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67分,元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67.7分,华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68分。
(三)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2019年9月1—20日,共抽查全省在运行的政务新媒体171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3个(因出现单项否决指标有关情形判定为不合格),总体合格率98.2%。其中,在运行政务微博68个,发现不合格政务微博1个,合格率98.5%;在运行政务微信公众号90个,发现不合格政务微信公众号1个,合格率98.9%;政务移动客户端13个,发现不合格政务移动客户端1个,合格率92.3%。
(四)网民留言办理情况。截至9月20日,“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共受理网民有效留言205条,超时回复1条;“云南省政府网站曝光台”共受理网民有效留言26条,超时回复3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不规范。检查中发现部分网站存在服务不实用、互动栏目回应差等问题;个别网站因有关备案和注册信息过期,导致网站不能访问。综合扣分情况看,扣分点主要集中在解读关联、统一登录、可用性、一号登录、页面标签、IPv6改造等几项指标。部分网站底部功能区标识完善工作仍未完成。
(二)政务新媒体运维水平不高。部分州、市政府办公室和省直有关部门办公室(或指定处室)作为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对本地本部门开办政务新媒体审核把关不严,部分主办、承办单位投入运维力量不足,导致个别政务新媒体长期不更新发布内容、提供不了有效的互动功能。
(三)网民留言办理不及时。部分州、市和省直部门对网民留言办理工作不够重视,留言处理机制及问责机制不健全,网民留言逾期答复和回复内容敷衍搪塞等问题仍然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政府网站规范化管理。各地各部门要根据通报指出的存在问题,认真对照新的检查指标,积极开展自检自查,认真进行整改。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国办函〔2018〕55号)要求,继续开展政府网站域名清理工作,及时清理注销闲置域名,对不符合规范的政府网站域名按流程申请规范域名。新建政府网站、还未纳入监管范围的政府网站,要及时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申请政府网站标识码,纳入监管范围。
(二)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各州、市政府办公室和省直有关部门办公室(或指定处室)要按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本地本部门政务新媒体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考核。政务新媒体主办、承办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避免信息内容长时间不更新、内容表述严重错误等问题,并进一步完善互动回应功能。
(三)加强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答复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8〕20号)要求,明确工作流程,指定专人负责,收到网民留言后及时核实有关情况,并在办理时限内回复网民留言。
对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分析问题原因,及时进行整改,切实加强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监督和管理。被通报为不合格的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有关州、市人民政府和部门(单位)要认真对待,于2019年10月25日前将整改情况(本地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纸质版1份和电子文档)报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将在2019年10月第二轮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中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对存在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省直有关部门和州、市人民政府进行通报。
附件:1.2019年三季度全省在运行政府网站普查情况
2.2019年三季度普查不合格政府网站
3.2019年三季度抽查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4.2019年三季度网民留言办理超时情况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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