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政办函〔2019〕5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3-12 10:56:21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小组的通知》
云政办函〔2019〕52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要求,切实加强对全省城镇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云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治理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工作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苏永忠 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赵德荣 省教育厅副厅长
杨 渝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赵乔贵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成 员:冯 德 省委编办副主任
吕 兵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林 辉 省民政厅副厅长
杨 昆 省财政厅副厅长
施边明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刘光宇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治理工作小组联合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由省教育厅牵头负责。
二、治理工作小组及联合办公室主要职责
治理工作小组主要职责:统筹领导全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制定摸底排查、全面整改方案和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加强督导、评估,确保治理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治理工作小组联合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治理工作小组日常工作;协调成员单位工作,督促落实治理工作小组议定事项;按规定汇总报送我省治理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完成治理工作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治理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治理工作小组联合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此项工作结束后,治理工作小组自行撤销。各地要参照省级做法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治理工作协调,切实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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