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政办函〔2019〕3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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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委员会的通知》
云政办函〔2019〕32号
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于2019年9月8-16日在河南省郑州市举行。为切实做好我省参赛项目各项筹备组织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云南省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筹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和良辉 副省长
副主任:陈建华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四明 省民族宗教委主任
尹 勇 省体育局局长
委 员:宣宇才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正洪 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
胡祖俊 省公安厅副厅长
杨 昆 省财政厅副厅长
和江峰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谢 健 省审计厅副厅长
张晓憬 省体育局副局长
筹委会下设办公室在省民族宗教委,负责办理筹委会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四明兼任,副主任由李正洪、张晓憬兼任,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二、筹委会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筹委会工作职责:负责组团参赛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确定组团参赛重大事项;组织召开筹委会重要会议,研究确定办事机构、职责和人员安排,审定筹备工作总体方案、经费预算、经费管理规定、奖励办法等工作事项;指导部署总体筹备工作;组建云南代表团。
筹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在筹委会领导下开展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各项筹备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起草有关文稿,拟制有关工作方案、管理制度和文件;筹办我省参加运动会有关会议、活动和项目培训;做好与运动会主承办单位和筹委会组成部门的联系协调;督促检查各项筹备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
筹委会副主任和委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筹委会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此项工作结束后,筹委会自行撤销。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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