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政办函〔2018〕15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参与推进中老经济走廊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3-12 11:14:05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参与推进中老经济走廊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云政办函〔2018〕155号
为加快推进中老经济走廊建设,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云南省参与推进中老经济走廊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张国华 副省长
副组长:杨洪波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蒋兴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
赵瑞君 省商务厅厅长
李极明 省外办主任
成 员:李灿和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云生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马德芳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魏 民 省农业厅副厅长
夏留常 省林业厅副厅长
周学文 省商务厅副厅长
陆 林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杨绍成 省国际区域合作办主任
石 林 省旅游发展委副主任
张 霞 省金融办副主任
王青梅 省招商合作局副局长
马 军 昆明海关副关长
朱 斌 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副行长
乔国新 省能源局副局长
方建军 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副行长
田灿钧 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副行长
李 坚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保健彬 昆明市常务副市长
胡国云 普洱市常务副市长
解仕清 玉溪市副市长
刘俊杰 西双版纳州副州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李灿和兼任。有关州、市人民政府要参照省级做法,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中老经济走廊建设决策部署,统筹研究推进中老经济走廊建设工作中的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提出工作部署和要求,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时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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