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政办函〔2018〕6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州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考核评价情况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20-03-12 11:28:16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州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考核评价情况的通报》






云政办函〔2018〕66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按照《云南省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17年4月15日以来各州、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开展了1轮试考核、3轮正式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省人民政府决定,对3轮正式考核综合排名靠后的昆明市、丽江市、大理州、保山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情况进行通报。

全省旅游市场综合监管3轮正式考核中,昆明市综合排名倒数第1名,丽江市、大理州综合排名并列倒数第2名,保山市综合排名倒数第3名。

4个州、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旅行社的监管不到位,部分旅行社经营不合理低价游,变相安排旅游团购物;游客投诉发生率高,投诉办理时间过长;负面舆情高发;涉旅安全管理薄弱,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涉旅案件查办不及时,处理不到位;没有完全落实综合监管的有关要求。

4个州、市存在的问题,充分说明州、市人民政府对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重视不够、组织不力、管理不严、工作不实。4个州、市要深刻汲取教训,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原因,向省人民政府作书面检查,并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检查和整改方案须于2018年5月31日前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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