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政办函〔2017〕13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筹备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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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筹备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云政办函〔2017〕137号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2017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2017商洽会)已于2017年6月18日在昆明圆满落幕。2017商洽会筹备组织工作启动以来,各州、市和有关部门(单位)在执委会的统筹协调和统一指挥下,围绕“共创新机遇、共谋新发展”主题,不断开拓创新,采取有力措施,精心安排部署,确保了展会的成功举办。
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对在2017商洽会筹备组织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昆明市等16个州、市和云南国际博览事务局等71个部门(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州、市和部门(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商洽会在推动与南亚东南亚乃至世界各国经贸合作与人文交流方面的重要平台作用,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步伐,为我省对外开放和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7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筹备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17日
附件
2017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筹备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1.省委办公厅
2.省委宣传部
3.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4.省政府办公厅
5.省政协办公厅
6.省发展改革委
7.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8.省教育厅
9.省科技厅
10.省公安厅
11.省安全厅
12.省司法厅
1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4.省财政厅
15.省交通运输厅
16.省农业厅
17.省商务厅
18.省文化厅
19.省卫生计生委
20.省审计厅
21.省外办
22.省旅游发展委
23.省国资委
24.省政府研究室
25.省工商局
26.省质监局
27.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8.省统计局
29.省侨办
30.省法制办
31.省金融办
32.省招商合作局
33.省民航发展管理局
34.省委省政府信访局
35.云南国际博览事务局
36.省台办
37.省新闻办
38.省接待办
39.省文产办
40.省工商联
41.团省委
42.省妇联
43.省文联
44.省侨联
45.省社科院
46.省知识产权局
47.贸促会云南省分会
48.省公安边防总队
49.省公安消防总队
50.省公安厅警卫局
51.昆明铁路局
52.昆明海关
53.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54.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
55.省通信管理局
56.昆明市人民政府
57.昭通市人民政府
58.曲靖市人民政府
59.玉溪市人民政府
60.保山市人民政府
61.楚雄州人民政府
62.红河州人民政府
63.文山州人民政府
64.普洱市人民政府
65.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
66.大理州人民政府
67.德宏州人民政府
68.丽江市人民政府
69.怒江州人民政府
70.迪庆州人民政府
71.临沧市人民政府
72.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73.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74.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75.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76.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
77.云南电网公司
78.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9.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0.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1.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2.中国邮政云南公司
83.中国电信云南分公司
84.中国联通云南省分公司
85.中国移动云南公司
86.中国铁塔云南省分公司
87.云南骏宇国际展览设计有限公司
筹备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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