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明电〔2015〕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3-12 14:34:35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云府办明电〔2015〕5号
为切实做好201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旅游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和职能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要把《通知》明确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层层分解细化到具体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结合实际,强化措施。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一要抓紧组织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针对发现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要组织旅游、工商、卫生计生、公安、安全监管、消防、物价、质监等部门联合开展旅游市场环境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文明出行、文明旅游”宣传教育活动,维护旅游市场秩序,营造文明旅游环境。三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严格实行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科学、有力、有序、有效处置。
三、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地、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衔接,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假日旅游协调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反应迅速、整体联动,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效保障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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