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明电〔2013〕2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延伸开展2013年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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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延伸开展2013年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府办明电〔2013〕29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要求,决定延伸开展主题为“识别灾害风险、掌握减灾技能”的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延伸开展2013年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13日

 

延伸开展2013年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拓宽传播渠道,广泛普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切实提高全省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

二、时间

5月12-18日为我省延伸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

三、主要宣传内容

(一)防灾减灾日活动开展情况。以开展“5·12”防灾减灾日活动为契机,集中宣传报道全省各地开展防灾减灾活动情况。

(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重点宣传地震灾害,滑坡、泥石流、山体崩塌等地质灾害,干旱、洪涝、低温冷冻等气象灾害科普知识;防灾、减灾、避灾常识,临灾自救互救技能;防灾减灾有关法律法规。

(三)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成果。围绕近年来我省着力推进实施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10大能力建设、地质灾害防治10项重大措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六大工程”、防灾应急“三小工程”等重点工程,宣传各地、各部门取得的经验、做法及成效等。

四、宣传形式

坚持常规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点与面相结合、一般报道与深度报道相结合、近期与远期相结合,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报道。

(一)开设专题专栏。各媒体通过开辟专题、专栏,利用滚动字幕播报、刊发资讯类版面消息等丰富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

(二)集中重点报道。各媒体以“5·12”防灾减灾日活动为契机,根据各媒体传播特点,以消息、通讯、侧记、特写等新闻形式,深入全面报道我省防灾减灾工作情况。

(三)网络宣传。云南网制作专题网页,及时采写并转载重点稿件。

(四)播报公益广告。云南广播电视台全天滚动播报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和公益广告。省工业和信息化委、通信管理局协调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发送3条以上防灾减灾公益短信。

(五)发放科普资料。广泛发放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光碟、图册等宣传资料,并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基层组织、群团组织积极性,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组织观看宣传光碟等,推动宣传工作深入开展。

五、参与媒体

(一)中央驻滇新闻单位:新华社云南分社、中国新闻社云南分社、中央电视台云南记者站、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云南记者站、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二)省级媒体:云南日报、云南广播电视台。

(三)都市类媒体:春城晚报、云南信息报、生活新报、都市时报。

(四)网络媒体:云南网。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筹划、精心组织,迅速掀起宣传活动新高潮。省减灾委办公室牵头,会同省地震局、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省直有关职能部门制作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光碟、图册等宣传资料,尽快发放省直部门和各州、市。教育部门要加大防灾减灾知识教育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开展防灾应急小演练。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乡镇)、社区、社会组织要广泛发动,组织群众认真学习掌握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和临灾自救互救技能,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家家受益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把握导向。紧紧围绕“识别灾害风险、掌握减灾技能”主题,突出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突出我省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成果,突出群众参与防灾减灾活动,确保宣传的广泛性、深入性。坚持客观、正面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三)广泛发动、务求实效。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提供防灾减灾科普知识资料和新闻线索,拓宽信息渠道,增加信息量,丰富宣传内容。各级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将科普知识传递到千家万户,力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媒体宣传报道素材由各地、各部门核准后发至省新闻办新闻协调处公共邮箱(gonggongziliao140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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