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明电(2013)1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督查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3-12 14:34:44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督查的通知》
云府办明电(2013)18号
为确保2013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省人民政府及时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实施2013年重点督查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3〕31号)。2013年4月10日,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议,省长李纪恒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指出,当前全省经济运行还面临诸多困难和风险,经济形势依然严峻,完成全年经济发展目标任务仍须付出艰苦努力。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定信心不动摇、咬定目标不放松、突出重点不折腾、狠抓落实不懈怠。要及时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重要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实行一月一排队、一月一报表。为认真贯彻落实李纪恒同志重要指示,现将进一步加强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以下简称2个20项)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突出重点抓落实。2个20项是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把2个20项摆在年度工作重中之重位置,集中力量抓好推进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定期听取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要强化责任抓落实。2个20项在年初工作任务分解时,已将具体工作明确到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各地、各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有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责具体推进落实,负有具体责任。各协办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积极主动配合,防止推诿扯皮,在涉及项目审批、用地保障、资金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云政发〔2013〕31号文件已明确,对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实施2个20项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行动迟缓的,给予通报批评;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年度工作目标无法实现的,给予行政问责。
三、强化目标管理,建立月报制度。各主办部门要牵头对所负责2个20项当前进展情况进行1次全面梳理,对照时间节点,对没有按进度完成的工作进行认真排队,逐项分析,认真查找问题的症结所在,切实采取加快推进的具体措施。从2013年5月起,各主办部门在每月15日前,向省政府督查室报送截至上月底前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月进度表(样表附后)。所报情况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迟报缓报将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1.2013年全省重点督查20个重大建设项目完成情况月报表(样表1)
2.2013年全省重点督查20项重要工作进展情况月报表(样表2)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16日
注:《2013年全省重点督查20个重大建设项目完成情况月报表(样表1)》《2013年全省重点督查20项重要工作进展情况月报表(样表2)》详见源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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