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2018〕18号《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努力把各级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的意见》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努力把各级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的意见
粤发〔2018〕18号
(2018年6月9日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引领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根本保证,是开创新时代广东发展新局面的根本保证。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新的更大作为开创广东工作新局面,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现就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努力把各级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大的政治,作为首要政治责任、最高政治原则、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广东一切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走在全国前列的高度自觉,完成党中央交给广东的各项任务,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履行广东责任、作出广东贡献。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五个必须”,坚决反对“七个有之”,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全面净化政治生态,在广东大地决不允许搞政治阴谋,危害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决不允许政商勾结,形成利益集团。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凡属必须向总书记、向党中央请示报告的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规定。经常、认真、严肃开展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班子自身问题,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营造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社会关系。
(四)发挥政治建设统领作用。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贯穿党的建设全过程。加强党的领导要强化政治上的全面领导,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思想建设要注重政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选人用人要突出政治标准,考准考实干部政治表现。组织建设要强化政治功能,提升各层级各领域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作风建设要坚持人民立场这一根本政治立场,走群众路线,坚定不移转作风改作风,着力解决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纪律检查要紧盯政治问题,巡视巡察要坚守政治定位。领导干部要着力增强政治能力,观察分析形势要把握政治因素,筹划推动工作要落实政治要求,处理解决问题要防范政治风险。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政治建设作为铸魂工程,一把手亲自抓,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政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政治建设抓好抓实。
二、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五)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首要内容和第一议题,作为各级党校的核心课程和第一堂党课,带着深厚感情学,带着使命责任学,带着问题联系实际学,形成制度,形成习惯,不断深化学思践悟。着力深化理解,与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全面系统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着力强化信仰,真正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治信仰和行动指南。着力融会贯通,学习掌握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自觉校正和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六)扎实推进革命性锻造。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坚定共产党人理想信念。坚持在实践中考验和锤炼党性,让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到困难艰苦的地方去、在急难险重的任务中接受磨砺和检验,切实增强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敢于刀刃向内,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品格陶冶,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着力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始终保持革命精神和革命斗志。
(七)学以致用推动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不断取得新的实践成果。对照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和“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要求,聚焦广东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明确方向要求、工作目标和工作着力点,完善发展思路举措。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结合起来,一件一件落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广东大地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三、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八)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全面融入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党委常委会要经常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内容,加强检查考核,对失职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九)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坚持政治家办报、办刊、办台、办新闻网站,在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上立场坚定,把党的声音和主张传播好。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巩固拓展意识形态阵地,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加强意识形态内容建设,注重运用广东改革开放实践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阐释,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使全省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观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拓展方式手段,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健全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处置机制,加强舆情信息采集,及时掌握动态,推动工作关口前移。认真贯彻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确保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始终成为传播先进思想文化的坚强阵地。
(十)打赢意识形态斗争。深入开展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专项行动,持续加强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等重点领域和校园等重点区域整治,依法加强宗教、文化、学术等活动管理,坚决阻断各类意识形态渗透。对攻击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错误言论,对挑战价值底线、践踏社会良知的失德行为,要旗帜鲜明、敢于亮剑。依法管网治网,严厉打击网上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主动权。
(十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增强意识形态自觉,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思想敏锐性。深入研究把握意识形态工作规律,完善上下联动的省市意识形态综合分析研判处置机制,鼓励探索新举措新办法,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加强宣传文化部门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快健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国有文化资产管理、舆情监测、文化执法等工作体系。充实基层意识形态工作力量,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四、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
(十二)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坚持事业为上,强化党委(党组)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全面领导和把关。坚持政治标准第一,贯穿干部选育用管储各环节。把政治表现作为考察干部的首要内容,从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进行政治评价,着重看担当、看行动、看关键时候靠不靠得住。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已在领导岗位的坚决调整下来。
(十三)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持好干部标准,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对个性鲜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符合条件的要大胆使用。坚持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使能上能下成为常态。强化一把手选人用人的工作责任,落实“四必核”“双签字”等措施,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坚决整治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整顿选人用人的山头主义、码头文化,以选人用人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山清水秀。
(十四)突出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的意见,突出政治监督。加强对一把手的教育提醒,健全上级一把手约谈下级一把手常态化机制。完善一把手述责述廉制度,用好述责述廉成果,提升述责述廉成效。发挥民主生活会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推动一把手在领导班子范围内公开个人重大事项。把一把手作为巡视巡察重点对象,加强对一把手的纪律监督,对涉及一把手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处置。
(十五)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围绕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中央重大战略部署和省委重大工作安排,突出教育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帮助干部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加强干部培训阵地建设,发挥各级党校培训教育功能,深入推进大学习大培训常态化制度化。完善机关干部到基层挂职工作机制,优化干部成长路径,组团式选派干部到对口帮扶和艰苦地区挂(任)职锻炼。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区培养锻炼干部,让干部在实践中砥砺品质、增长才干。突出管理监督新要求,把管政治、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统一起来,突出对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紧盯领导班子运行情况,绝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全面客观准确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防微杜渐,及时提醒提示。加强干部在关键时刻的管理监督,具体准确掌握干部表现,考验和甄别干部。聚焦管理监督对象,突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完善管理监督举措,探索创新加强日常监督的有效方式,进一步落实提醒函询诫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等制度。持续治理“裸官”,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党政同审和全覆盖。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完善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加强对监督者的监督,保证监督的公正性。
(十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梳理和系统评估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关键问题、干部人事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和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定若干重点项目以点带面推进改革。完善优秀人才进入干部队伍机制,改革公务员考录具体办法,注重从基层一线遴选,推行直接引进、聘任等办法,实施“公务员蓄水池”工程,畅通优秀社会人才进入党政领导岗位和公务员队伍渠道。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打破干部部门化、地域化,统筹使用干部人才和岗位资源,探索专业化人才的选拔办法。改革干部考察办法,把功夫下在平时,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接触干部,考准考实干部业绩,客观准确给干部“画像”。加强干部队伍情况经常性研判,建立健全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双研判”机制。完善干部队伍合理流动机制,大力推动干部交流制度化,破除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干部流动障碍,加强干部跨系统跨地区跨领域交流,建立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干部定期跨部门交流机制,加大选拔优秀干部到粤东西北地区任职力度,推动跨市选配县级党政正职。
五、激励干部大胆改革创新担当作为
(十七)完善干部考核激励机制。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定期考核、专项工作考核和重大事件考核。统筹考核安排、精简考核项目、简化考核程序,突出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情况的考核。体现客观公正要求,合理设置干部考核指标。将考核评价成果运用到选拔任用、评先奖优、治庸治懒、问责追责、能上能下等方面,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加大正向激励力度,落实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建立即时奖励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发现、宣传、重用一批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先进典型。
(十八)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失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有轻微过失或错误的领导干部及时谈话提醒,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消除负面影响。
(十九)完善干部待遇保障机制。完善和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强日常谈心谈话。更大力度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特别是工作在困难艰苦地区和脱贫攻坚第一线的干部,在政策、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激励他们安心、安身、安业。规范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完善干部体检制度,建立干部健康档案。建立干部特殊困难帮扶机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十)营造干事创业氛围。加强激励政策统筹,及时修订或废止不利于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制度规定,发挥政策引导和保障作用。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为改革创新保驾护航的责任,领导干部要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相关职能部门要增强执行激励政策的协同性。
六、抓好党管人才工作
(二十一)强化人才第一资源理念。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发挥作用的人才工作新格局,把党管人才落到实处。坚持一把手抓第一资源,把人才工作列入一把手抓党建述职内容,实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引导更多高精尖缺人才向创新一线集聚,完善区域人才协调发展机制,加大粤东西北人才发展帮扶力度。加强人才工作地方立法,树立国际化、高端化、市场化、产业化的人才发展导向,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
(二十二)培养造就宏大人才队伍。坚持自主培养和招才引智相结合,提升高等教育水平,建设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理工科大学,推进双一流学科建设,培养一大批支撑引领广东现代化发展的高层次人才,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加快引进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团队。分类推进重点产业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乡村振兴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遵循市场规律和企业家成长规律,完善企业家正向激励机制,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造就优秀企业家队伍,强化年轻一代企业家的培育。更大力度推进实施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扬帆计划等人才工程,支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科学装置等创新平台载体建设,不断壮大提高在粤工作院士、创新创业团队、博士博士后数量质量。
(二十三)改革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大力推进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在人、财、物等方面赋予用人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使人才管理更切实际、更有活力。建立健全市场化人才配置体系,破除人才流动的地区、产业、身份壁垒。健全人才合理分享创新成果收益制度。健全市场化国际化人才服务体系,加快完善人才引进、人才评价和人才服务机制。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在职称评聘、科研项目评审和绩效管理等领域率先突破。打造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广东人才网,完善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实施人才优粤卡制度和人才安居工程,在住房、落户、出入境、停居留、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为人才提供便利化服务,探索实施高层次人才创业、融资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实行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快人才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高层次人才失信惩戒和退出机制。
(二十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协同发展。进一步促进大湾区人才往来便利化,推进人才执业资格互认和跨境就业创业。支持联合招才引智、协同创新,落实科研资金跨境拨付使用,推动科技成果跨境转移转化,全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创新人才高地。
(二十五)加强人才政治引领吸纳。在各民主党派中开展“不忘合作初心、携手继续前进”主题活动,在广大知识分子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精神、建功民族复兴伟业”活动,建立完善高层次人才国情省情研修常态化培训机制。落实各级党委领导直接联系专家制度,完善专家决策咨询、访谈制度和“直通车”机制,积极培育新型高端智库。落实专家定期疗养、考察制度。加大优秀人才典型经验宣传和表彰力度。
七、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十六)发挥党组织在基层各类组织和基层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在基层各类组织中的领导地位,让党组织在基层工作中唱主角,支持带动其他基层组织建设。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健全和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民主议事制度,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发挥党组织在打赢“三大攻坚战”、推动乡村振兴、开展扫黑除恶、建设平安广东等重大工作中的领导作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总结推广非户籍常住居民及党员参选村(社区)“两委”班子试点经验,拓展外来人口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途径和方式。
(二十七)提高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质量。创新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理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隶属关系,扩大重点区域、领域、行业基层党组织覆盖面,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坚强的党组织。全面落实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的制度安排,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扎实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质量。全面开展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达标创优活动,着力提高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在各领域培育和树立一批党建示范典型。全领域精准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行动,持续用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二十八)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拓宽视野和渠道,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以县为单位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全省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轮训和全员培训,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探索建立基层党组织书记常态化晋升机制,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街道)干部队伍。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建设。
(二十九)实施南粤党员先锋工程。创新党员教育方式,增强党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组织党员亮身份、作表率,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又发挥好对群众的引领带动作用。突出政治标准发展党员,注重从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实施农村发展党员“村培镇管”,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从严管理党员,推行党员定期报告、设岗定责、评星定级、量化管理等办法,加强日常监督和考核,完善党内民主和激励关怀帮扶制度。
(三十)实施基层基础保障工程。压实市县镇党委抓基层党建责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健全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理顺行业系统党(工)委抓基层党建体制。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村(社区)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加大各级财政对基层党建的投入力度,加强红色村和省定贫困村等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加强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强乡镇(街道)党校和“五小”场所建设,高起点建设“南粤智慧党建”云平台,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基层。
八、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三十一)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深挖细查“四风”老问题和新表现,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形成整治长效机制。坚决反对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纠治一些领导干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和爱惜羽毛、回避问题、庸懒无为,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持续用力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对“四风”问题多发高发地区和部门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专项督查制度,开展领导干部落实住房、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规定情况专项督查,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修订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制度措施,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重点加强对掌握重要资源、执法司法部门及领导身边工作人员的监管。
(三十二)发挥纪律的治本功能。加强纪律教育,继续办好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新提任厅级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着力在早发现上深化,在分类处置上深化,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在谈话函询上深化,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负责处理谈话函询结果,对予以采信并了结的及时向本人及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反馈,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重或加重处理。被谈话函询的领导干部应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接受组织监督。实行以案明纪,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开展警示教育。
(三十三)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肃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改进调查研究,各级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调研要保证一定时间,注重调查研究效果,多到困难大、矛盾多的地方去,多到情况复杂、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多到自然条件差、工作基础差的地方去,面对面了解基层群众实际情况。坚持领导干部定期下访接访制度,深化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加强县镇两级联动、资源统筹,实打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加强网络宣传,及时办理网上信访,做好网上群众工作。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全面加强群团组织的党建工作,以党建带动群团工作,深化群团改革,着力增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三十四)以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以上率下净化党内风气。深入开展窗口建设、行风评议、文明创建等活动,严厉整治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生态环保、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不正之风,推动培育良好政风,引领积极健康社会风气。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道德模范、南粤楷模、广东好人等正能量,培育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
九、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十五)深化标本兼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突出惩治重点,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紧盯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执法司法、土地出让、审批监管、项目投资、工程招投标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坚持追逃防逃一起抓,严格落实追逃责任,提高追逃追赃能力和成效。深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进一步发挥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
(三十六)严厉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基层正风反腐,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实行零暂存,实现对省定贫困村巡察全覆盖。坚决查处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私分滥发、优亲厚友等问题。把惩治“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提升基层监督执纪问责能力,探索实施分片监督执纪、交叉监督执纪,切实解决基层办案力量分散、能力不足、人情干扰等问题。
(三十七)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深化政治巡视巡察,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细化巡视巡察工作规划,确保一届任期内完成巡视巡察全覆盖任务。统筹安排常规巡视,深化专项巡视,强化机动式巡视,着力提升全覆盖质量。强化巡视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抓好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健全整改督查制度,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按不少于五分之一比例进行抽查,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进行严肃问责、公开曝光。健全巡视巡察联动机制,以巡视带巡察,探索开展提级巡察、交叉巡察,延伸监督触角,建立上下联动的监督网。
(三十八)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构建党委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认真贯彻实施监察法,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优势,加强党对反腐败的统一领导,完善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聚焦监督职责,压实监督责任,提高监督效能,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做到既规范有序又顺畅高效。授予各级纪委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必要的监察职能,把监督覆盖到“最后一公里”。从严管理纪检监察队伍,加强内部监督和警示教育,严查“灯下黑”。
十、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三十九)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始终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体现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地方改革发展稳定的全过程各方面。完善党委(党组)领导机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规定。健全党委书记专题会和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主要领导碰头会等会议机制,完善党委常委会会议议题预安排、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前置审核等工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工作合力。调整优化党委议事协调机构,做实党委专项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决策协调。完善党委工作部门抓落实机制,综合运用监督、考核、奖惩、问责等手段,推动党委决策部署落实。
(四十)扎实推进地方机构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省委职能部门和省政府组成部门总体上同中央和国家机关机构对应,切实转变和优化职责,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着眼于服务方便人民群众、符合基层事务特点,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机制。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严格各级党政机构限额管理,强化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加强对机构改革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构改革,严明各项纪律,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加强对市县机构改革的指导,保证改革期间各项工作连续稳定。
(四十一)加强党委(党组)建设。认真落实党的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党组工作条例,切实用条例规范工作。突出加强政治建设,把对党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把严和实贯穿抓班子带队伍始终,更好发挥领导干部示范表率作用。加强能力建设,着力增强干部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本领能力。抓作风严纪律,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加强党委工作部门建设,打造坚强有力的政治机关。
(四十二)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遵循党中央顶层设计,结合实际,科学编制、严格执行我省党内法规制度制定规划计划。突出针对性实效性,统筹做好党内法规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坚持建设和创新并重,及时把地方创新成果固化为制度。加强党委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确保地方立法始终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建设全过程,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维护党内法规制度权威性严肃性。
(四十三)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各级纪委要发挥好专责机关作用。坚持从严问责追责,对管党治党工作不力的,实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双问责”,使管党治党严紧硬成为常态。强化高校、国有企业纪检机构监督作用。坚决克服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现象,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坚如磐石的意志把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引向深入,以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引领开创新时代广东工作新局面,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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