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党发〔2016〕14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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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意见







黔党发〔2016〕14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加快建设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建设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重大意义。当今世界,以互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刻影响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的重大决策。我省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是抢占先机、寻找“蓝海”、弯道取直、后发赶超的重大举措,是创造性实现“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的路径选择,是引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引擎。全省上下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强化执行力,按下“快进键”,跑出“加速度”,为国家大数据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二)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为统领,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坚持“345333”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规划、夯实基础、突破关键、推广应用、确保安全、加快立法、集聚人才、深化改革,扎实开展七项试验探索,构建五大支撑体系,实施十大重点工程,推动大数据与各行各业深度融合,把大数据作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手段、服务社会民生的新途径、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动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推动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向质量效益型集约增长转变、发展要素从传统要素主导向创新要素主导转变、产业分工从价值链中低端向中高端转变、产品结构由单一低质低效向多样高质高效转变,提高大数据产品和服务供给水平,加快实现新旧动能转换,把试验区变成示范区、把大数据变成大产业、把大机遇变成大红利。

(三)主要目标。通过5年左右努力,逐步形成大数据全产业链、全治理链、全服务链,走出一条西部地区利用大数据实现弯道取直、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发展新路,在全国形成大数据发展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效应,建成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

——建成全国大数据内容中心。数据资源加快集聚,“云上贵州”系统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公共数据集聚、共享与开放,一批国际级、国家级、行业级、区域级数据资源集聚贵州。建成一批大中型绿色数据中心,数据资源汇聚量位居全国前列,建成中国南方数据中心。

——建成全国大数据服务中心。开发一批大数据产品和服务,实施一批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建设一批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立足西南、面向全国、辐射“一带一路”,为政府、企业和居民提供便捷全面的大数据服务。

——建成全国大数据金融中心。引进一批金融机构,集聚一批金融数据,开发一批大数据金融产品,探索推进数据资产化、证券化,完善数据资源流通、交易结算和投融资机制,形成大数据金融生态体系,建成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中心、离岸金融结算中心和全球性资金管理中心、结算中心。

——建成全国大数据创新中心。营造大数据创业创新良好环境,打造一批大数据创新平台,集聚一批大数据创新人才,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突破一批大数据、云计算关键技术,创新一批商业模式,建成贵阳国家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试验区,建成全国大数据发展实验田和创新中心。

——建成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示范区。着力推进数据开放、应用引领、业态融合、众创共享,发展数字经济,大数据三类业态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基本形成,助推三次产业转型升级。2020年,大数据三类业态产值(收入)超过3000亿元,成为新的支柱产业,建成贵阳·贵安国家大数据产业发展集聚区。

——建成政府治理大数据应用示范区。推进政府服务、监督管理、经济运行等大数据创新应用,探索形成“一网受理、联审联批,数据铁笼、全程留痕,实时分析、精准决策,公众参与、协同治理”的政府治理新模式,全面提升政府服务、管理和决策能力,建成政府治理大数据应用示范区。

——建成大数据惠民便民示范区。推进精准扶贫、智慧医疗、智慧教育等一批民生领域大数据应用,实现省市县乡政府行政事务“一张网”,建立全省“一号一网一窗口”公共服务新模式,打造民生全覆盖、全连通、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公共服务升级版,建成大数据惠民便民示范区。

——建成大数据体制机制示范区。持续推进政策制度突破、体制机制探索和服务模式创新,率先制定一批大数据地方法规、关键共性标准和政策措施,构建统筹联动的工作推进新机制,制定大数据业态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发布大数据发展指数,打造大数据体制机制示范区。

二、积极开展大数据制度创新

(四)建立关键共性标准。1.制订政府数据采集、开放、共享、分类、质量、安全管理等关键共性标准。2.制订企业间数据共享、数据交易、数据安全、数据定价、数据流通、交易所建设等标准,制订各种产品数据交换、交易接口规范。3.探索建立全省大数据统计监测指标体系。4.探索建立大数据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发布大数据发展指数,综合评价区域大数据发展水平。5.建立标准试验验证与符合性测试评估体系,培育标准服务市场,开展标准试验验证与符合性测试评估工作。

(五)创新体制机制。1.推进大数据发展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组织机构,配强领导力量,建立大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和调度运行机制。2.创新政府信息化建设模式,对分散的数据资源集中管理,加快推进共享开放和集约化利用,建立“云上贵州”系统平台运营和政府部门购买云服务的资金保障及投入机制。3.建立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建设督查考评机制。4.制订政府数据资源管理办法,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和开放,建立数据开发和大数据创新应用的市场机制。5.建立公共数据资产登记制度,探索建立数据资源审计和安全监督制度。

(六)开展立法探索。1.认真落实《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适时开展执法评估。2.围绕数据权利及其类型、数据权益及其保护、数据权利归属、数据流通等重点内容,开展数据权益保护地方立法框架的探索。3.围绕个人信息采集范围和方式、个人信息使用和应用领域、个人隐私侵犯管理惩戒等重点内容,研究推动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立法工作。4.围绕数据盗用、数据篡改、数据滥用、数据销毁等涉及数据安全的风险类别、危害程度、保护措施、惩戒措施等重点内容,研究推动数据安全管理立法工作。

三、统筹大数据基础设施集约利用

(七)建设中国南方数据中心。实施数据资源汇聚工程,建设一批云计算数据中心,集聚一批国际国内数据资源,建设中国南方数据中心,探索纳入国家数据中心体系。1.推动形成贵安新区三大通信运营商超大型数据中心为核心,黔西南、贵阳等大中型专业数据中心为补充的数据中心建设布局。2.探索数据中心建设运营新模式,统筹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对各地分散数据中心进行整合,发展第三方服务数据中心。3.按照绿色环保、低成本、高效率要求,开展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建设试点,数据中心能源效率指标(PUE)低于1.5。4.优化应用承载、数据存储、容灾备份等数据中心服务,制定数据资源招商政策措施,开展数据资源招商,大力吸引各类数据中心落户,促进一批国际级、国家级、行业级、区域级的优质数据资源向我省集聚。5.支持贵阳探索建设云计算资源交易中心。

(八)加强关键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信息基础设施会战。1.加大贵阳贵安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申报建设力度,加快提升网络骨干传输和交换能力,力争2016年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获批、2017年建成。2.推动全省城乡光纤网络建设,巩固贵州在中国电信集团网络的骨干节点地位,加快成为中国移动集团、中国联通集团网络骨干节点和广电网络核心节点。3.充分发挥省级互联网交换中心作用,广泛开展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网络本地直联交换。4.拓宽互联网出省带宽,2017年出省带宽能力超过5000Gbps,2020年超过10000Gbps。5.积极争取建设国际通信专用通道和贵阳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6.加快下一代互联网建设,在新建信息基础设施中全面推广应用IPv6,推进已建信息基础设施IPv6升级改造。

(九)推进城乡高速宽带网络覆盖。1.加快建设“光网贵州”,推进“百兆光网城市”建设,试点千兆光纤网络,实施光纤接入网建设或改造,2017年基本实现全光网省。2.加快建设“满格贵州”,推进4G网络全覆盖,加快热点地区的无线WiFi网络建设,2018年全面实现“满格贵州”。3.加快建设“宽带乡村”,推进“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完善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缩小城乡数字鸿沟,2017年力争实现行政村“村村通光纤”。4.加快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双向化改造,开展下一代广电数据网建设,加快建设多彩贵州“广电云”,2016年实现村村通,2017年实现户户用。5.推动电信企业降低流量资费和互联网专线资费。

四、大力推进数据资源共享与开放


(十)建设“云上贵州”系统平台。1.完善“云上贵州”系统平台建设规划。2.加快建设“云上贵州”基础资源平台、交换共享平台、核心工具、基础数据库、双活灾备和安全体系,实现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扩大承载量、覆盖面和开放度,实现全省公共数据“统筹存储、统筹规范、统筹共享、统筹安全”。3.各市(州)在“云上贵州”系统平台上搭建市州级分平台,统筹本级部门及所辖区(县)政府应用系统上云。4.加快打破“数据孤岛”和部门壁垒,促进数据共建、数据互通、数据分享,全省政府部门已建、在建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要基于“云上贵州”系统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不再新建孤立的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不得设置妨碍互联互通的障碍。

(十一)加快推进政府和公共数据资源集聚。1.编制数据采集标准,推动全省政府部门应用系统和数据资源加快向“云上贵州”系统平台集聚,力争2017年省、市两级政府应用系统实现100%迁入“云上贵州”系统平台。2.有序推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重点领域公共数据资源向“云上贵州”系统平台集聚,鼓励其他企业和社会数据资源集聚“云上贵州”系统平台。

(十二)加快推进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实施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工程,推动政府各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共享交换。1.制定政府数据资源共享计划,建立和完善政府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发布政府数据资源共享清单。2.按照“谁拥有、谁定级”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政府数据安全定级和管理。3.建成“云上贵州”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统一政府数据接口和数据交换共享标准。4.加快建设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数据库,实现基础数据共享、开放和应用。5.支持贵阳市率先开展政府数据共享探索。6.力争2017年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各部门信息系统在平台上互联互通,数据资源共享交换。

(十三)加快推进政府和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实施政府数据开放工程,制定政府数据开放计划,推动政府数据安全有序开放,鼓励公共数据加快开放。1.建设“云上贵州”数据开放平台,力争2017年数据开放平台覆盖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支持贵阳市率先开展政府数据开放探索。2.加快制定政府数据开放计划,梳理政府数据开放目录,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地理、文化、教育、科技、资源、农业、环境、安监、金融、质量、统计、气象、企业登记监管等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的政府数据集率先向社会开放。3.推动水务、电力、燃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开放公共管理、公共服务数据资源。4.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依法采集并开放数据,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数据资源开展商业模式创新。

五、全面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

(十四)推进政府治理大数据应用。实施政府治理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加快政府治理大数据应用,用大数据推动推动业务协同、流程再造,促进简政放权,实现“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1.推进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示范。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示范省建设,完善中国·贵州政府门户网站、省网上办事大厅、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等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省市县乡政府行政事务“一张网”,探索形成“一号一网一窗口”的公共服务新模式,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2.实施“数据铁笼”权力监督大数据应用示范。完善大数据监督和技术防腐体系,全面推广“数据铁笼”,让权力运行全程数字化、全程留痕,实现权力运行可视化,切实把权力关在数据的笼子里。3.实施综合治税大数据应用示范。建设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平台,推进电子税务,推动多部门涉税信用信息整合、共享和交换,实现涉税数据的全方位分析与应用,提高征税质量和效率。4.实施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大数据应用示范。建设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系统、产业地图和数据服务平台,推进涉企部门信息的交流、共享,建立完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工业经济抽样调查系统,加强产业专项统计监测和工业大数据挖掘利用。5.实施市场监测监管大数据应用示范。建设物价、市场供应、质量、税务等大数据应用系统,以物价数据为核心,整合市场主体、商品质量、消费投诉、商品价格、行政处罚等日常监管数据,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系统性、区域性的市场异常现象及时预警,提高监管效能。6.实施信用建设大数据应用示范。推进全省公共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与全国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数据交换共享,提供全面、快捷、高效的信用信息服务。7.实施社会治理大数据应用示范。推动政府部门、公共机构和社会企业等社会治理相关领域数据的归集、发掘及关联分析,在公共安全、综治维稳、国土资源、地理信息等领域开展大数据应用,形成一批社会治理大数据应用示范,提高监管和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8.实施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示范。推进环保、水利、林业、气象等领域大数据创新应用,助力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9.实施综合决策大数据应用示范。建设宏观调控决策支持、公共服务、风险预警、执行监督大数据支撑平台和宏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系统,重点强化区域发展、城乡统筹、产业发展、重大改革任务推进等数据信息资源的融合和关联分析,保证经济运行动态监测、综合研判、宏观决策的
前瞻性、科学性。

(十五)推进民生服务大数据应用。实施民生服务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利用大数据洞察民生需求,改善民生服务,推动民生服务普惠化、均等化。1.实施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示范。加快建设健康贵州云服务,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应用系统建设,实施居民健康“一卡通”,推动全员人口、电子病历和居民健康档案三大数据库融合,形成跨医院的医疗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开展远程医疗等健康云服务。2.实施教育大数据应用示范。完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形成覆盖全省的教育资源云服务体系,汇聚整合现有教育信息化资源和各类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推进教育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发挥大数据对拓展公共教育、变革教育方式、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的支撑作用。3.实施旅游服务大数据应用示范。实现全省涉及旅游数据资源的共享应用,建立旅游大数据资源库,推进智慧旅游系统建设,培育和布局一批智慧旅游景区景点,为旅游者提供更好的导航、导游、导览、导购服务,加强旅游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对重点景区游客流量的监控、预警和及时分流疏导。4.实施交通服务大数据应用示范。建立综合交通服务大数据平台,推进跨部门、跨区域涉及交通服务大数据融合应用,鼓励企业利用交通大数据开展出行信息服务、交通诱导等增值服务,实现交通路线实时查询、出行线路规划、路况查询,改善用户体验。5.实施社会保障服务大数据应用示范。建设由城市延伸到农村的统一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大数据平台,促进跨部门、跨机构、跨层级业务融合和信息共享,支撑大数据在劳动用工和社保基金监管、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监控、劳动保障监察等方面的应用,为多险合一、医保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等改革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撑。6.实施新闻出版广电大数据应用示范。建设国家广电+行动和宽带广电战略贵州综合试验区,推进中国文化(出版广电)大数据产业开发项目,建设新闻出版广电监测监管平台。7.推进文化、养老、市政管理、社区服务、劳动就业、消费维权领域大数据应用,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十六)推动精准扶贫大数据应用。实施精准扶贫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精准扶贫云,丰富扶贫数据库,推动扶贫相关部门数据资源广泛交换共享,实现扶贫对象识别、措施到户、项目安排、资金管理、退出机制、干部选派、考核评价、督促检查等8个方面的精准管理,打造成为全国运用大数据支撑精准扶贫的样板。

(十七)推动产业服务大数据应用。实施产业融合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推动大数据与各产业、各企业深度融合,实现信息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1.实施企业大数据融合应用示范。通过实施“千企改造”计划,引导每个企业主动应用大数据,推动大数据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环节应用,促进技术装备更新换代和商业模式创新。搭建大数据企业与传统企业对接平台,加快大数据与传统产业在观念、技术、创意等方面的融合。2.实施现代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推进“互联网+”协同制造专项行动计划,加快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开展网络协同设计与制造、智能工厂或车间、关键工序智能化、智能检测、全产业链追溯、智慧能源等大数据应用。3.实施现代农业大数据应用示范。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专项行动计划,利用大数据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综合、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缩小城乡数字鸿沟,促进城乡协同发展。开展农业大数据应用项目试点,建立三农大数据分析平台,推进各行业、各领域涉农数据资源共享开放。4.实施现代服务业大数据应用示范。推进“互联网+”普惠金融、益民服务、电子商务、高效物流等专项行动计划,研发面向服务业的大数据解决方案,鼓励创新商业模式、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利用大数据扩大商用服务范围、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依托贵州电子口岸平台,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实现口岸管理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大数据与服务贸易融合,加快贵安新区国家级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建设。

(十八)推动金融服务大数据应用。实施金融服务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加快推进大数据在金融发展、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金融风险防范中的应用,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方式探索建立大数据金融发展和生态体系。1.建立基于块数据的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整合经信委、工商、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数据,构建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2.建立大数据债务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关联数据共享的大数据债务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债务主体现金流、综合偿债能力的动态监测,提高债务风险综合管理水平。3.建立大数据市场准入事前风险排查系统。搭建准金融企业市场准入预审平台,引入企业行为数据,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权益类交易场所的市场准入开展事前风险排查。4.建立非法集资大数据预警平台。构建非法集资风险识别模型,深度挖掘非法集资疑似企业关联数据,提高风险预警能力和打击针对性。5.建立大数据金融风险预警系统。探索以“数据权”为导向,利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和金融风控传统管理技术,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权益类交易场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2P、互联网金融企业等金融业态的事中监测,防范区域金融风险。

六、加快推进大数据全业态集聚发展

(十九)建设国家大数据产业发展集聚区。实施产业集聚示范工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发展大数据三类业态,注重“高大上”与“接地气”相结合,做大做强大数据实体经济,推动形成以贵阳·贵安国家大数据产业集聚区为核心,遵义等其他市州错位发展、协同发展的布局。1.贵阳市重点发展大数据采集、大数据加工、大数据交易、互联网金融、跨境电子商务、工业设计和软件服务、呼叫服务等业态,建设大数据软件园、大数据安全产业园、大数据清洗加工基地,打造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试验区。2.贵安新区重点发展数据中心建设运营、智能终端产品制造、芯片与集成电路、北斗卫星导航应用、跨境电子商务等业态,打造中国南方数据中心示范基地,推动形成智能终端产品制造核心区。3.遵义市重点发展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穿戴设备、智能家电、电子元器件、呼叫服务等业态,打造智能终端产品制造集聚区。4.各市州结合自身实际,推进大数据与地方优势产业融合,注重特色化、差异化,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呼叫服务、智慧旅游、智慧能矿、智慧农业等业态。

(二十)全面发展大数据衍生业态。1.发展农村电商、社区电商、行业电商、跨境电商、网络营销、电商大数据分析等产业。2.发展网络金融、移动金融、网络股权众筹、互联网信贷、互联网支付、大数据网贷、大数据信用、数据资产质押、大数据融资等互联网金融新业务。3.发展货运互联网、智慧物流云、物流物联网、物流大数据分析等业务。4.发展医疗健康云、互联网医院、互联网健康、健康医疗大数据、医药电子商务、远程医疗、智能医疗设备等产品和服务。5.发展工业云,工业互联网、智能工厂、智能自动化生产线、工业机器人和工业大数据应用等业态。6.深化智慧旅游云应用,建立互联网旅游信息发布、沟通、交易、支付和积分平台,发展导游机等智慧旅游终端,加快培育和布局一批智慧旅游景区。7.发展农业农村互联网信息服务、农业云、农业物联网、农业大数据、农业信息化解决方案等。8.发展智能电网、智慧矿山、智能分布式能源、能源大数据等业态。

(二十一)加快发展大数据关联业态。1.发展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服务器、液晶面板、互联网电视、教育多媒体机、北斗卫星终端设备和智能家电等智能终端产品。2.推动集成电路芯片设计研发,提升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水平。3.推动电子材料和元器件产业发展,提升智能终端本地配套能力。4.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培育和发展软件研发、信息技术、文化创意、动漫设计等服务外包,扩大呼叫服务建设规模及服务能力,着力打造“贵州服务”知名品牌,推动我省服务外包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5.积极推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等产业发展。6.发展电信、广电增值业务。7.发展北斗位置服务应用。8.建设大数据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和研发中心,发展大数据教育培训产业。

(二十二)大力发展大数据核心业态。1.发展大数据存储,建设数据中心,提供云计算、云存储服务。2.发展大数据采集,丰富数据资源种类。3.发展大数据加工与分析,加强数据清洗、脱敏、建模、分析等大数据挖掘与分析领域企业的引进和培育。4.发展数据运营服务,基于“云上贵州”系统平台,引进和培育从事云平台运营的企业,鼓励企业基于数据进行运营和商业模式创新。5.发展大数据安全产业,引进一批数据安全、信息安全和云平台安全的企业。6.培育大数据交换交易产业,引入和培育一批从事大数据交易、大数据征信和大数据资产评估等业务的企业。7.发展智能语音、自然语言处理、图像识别、生物特征识别、机器学习与智能决策控制等大数据人工智能业。

(二十三)丰富大数据产品服务供给。1.着力提供大数据商用产品和服务,推进企业使用大数据存储、数据加工分析、数据安全、智能硬件等产品和服务,研发生产更多新产品,创造市场新需求。2.着力提供大数据民用产品和服务,加快实现智能互联,在交通运输、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养老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开发一批大数据应用产品,挖掘数字化潜力。3.着力提供大数据政用产品和服务,把分散在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单位的信息平台整合接入电子政务云,推动政府开放数据,推进业务协同,鼓励企业面向政府开发各类大数据应用产品和数据增值服务,鼓励政府部门购买大数据应用服务。

七、加快推进大数据资源流通与交易服务


(二十四)发展大数据资源流通与交易服务市场。实施数据资源流通交易工程,建设全国重要的数据资源流通交易中心。1.引进和培育一批数据资源流通服务机构,推进数据资源开放、流通、交易和应用,向社会提供完整的数据交易、结算、支付、资产管理和融资等综合配套服务,把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打造成为国际一流的综合性大数据交易服务平台。2.组建大数据资源流通联盟,培育数据资源的众创、众包、众采、众爬等创新主体。3.鼓励社会力量创建数据资源服务公司,收集、加工大数据资源,开发数据产品,提供数据服务。4.加快政府数据开放,盘活大数据市场各方资源,丰富各行业各领域的数据流通产品和服务,形成较为成熟的大数据流通产品体系与交易模式。

(二十五)推进数据资产化、金融化。1.建立大数据资产评估中心,推动建立数据资产商品化、数据描述、登记确权、价值评估等服务机制,制订数据交易流程、交易标准和安全规则,规范交易行为,探索建立安全、规范、可信的数据交易运营体系。2.开展面向应用的数据交易市场试点,探索开展大数据衍生产品交易,鼓励产业链各环节市场主体进行数据交换和交易,激发交易需求,促进数据流通,实现数据价值最大化。3.探索开展以数据资产为基础的数据资产银行、数据资产证券、数据资产保险、数据资产信托、数据资产贷款等创新型大数据金融业务,探索数据资产抵押融资、数据资产证券化等发展机制。

八、加快推进大数据交流合作

(二十六)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合作。1.坚持国际化、专业化、高端化、可持续化,办好贵阳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打造成全球大数据领域重要会展交流、高端对话平台和永久性品牌。2.以“1+7”重点开放平台为载体,依托“一带一路”战略合作框架、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中国欧盟合作框架、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等,开展大数据国际合作,探索数据跨境流动的经验、模式和制度体系。3.加强国际科研与技术交流合作,引导国内外企业加强大数据关键技术、产品的研发合作。4.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国际交流合作,开展离岸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离岸软件外包、离岸数据外包、数据资源流通等业务,推动大数据企业“走出去”。5.探索推进数字“一带一路”,构建面向“一带一路”的信息枢纽服务体系。

(二十七)积极推进国内交流合作。1.面向优强企业、高端前沿研发机构开展招商引资、引智活动。2.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积极推进大数据重点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创新资源,促进我省大数据相关技术发展。3.积极参与国内区域大数据合作发展机制,促进大数据基础设施区域统筹共用,促进大数据产业协调发展。

九、加快构建大数据发展支撑体系


(二十八)完善创业创新体系。1.积极推进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与北京市共建大数据战略重点实验室,着力打造一批大数据实验室、研究院、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等大数据技术创新平台,支持参与开源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支持贵阳“数据铁笼”工程研究中心、大数据指数重点实验室、省块数据理论创新研究基地建设,提高大数据研发能力,突破一批大数据、云计算关键技术。2.建设一批大数据众创空间和孵化器,鼓励数字创业,孵化一批大数据企业,精准扶持一批与大数据关联的中小微企业。3.举办大数据商业模式大赛、贵州大数据沙龙等活动,发掘一批大数据优秀创意。4.支持贵阳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试验区加快建成创新要素聚集、创新效率优化、带动性强的创新试验区。

(二十九)完善资金投入体系。1.省级经信、发改、科技等部门的现有专项资金加大对大数据和互联网+的投入力度,通过优化支出结构,以上年投入为基数,连续3年每年增长不低于15%。承担“云工程”建设的部门,每年视项目进度,所需经费从本部门专项资金中优先保障,存在资金缺口的按程序申报。2.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贵州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基金,与天使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共同构建多层次投资体系。有条件的市州设立相应基金。3.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完善金融服务,加大对大数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4.鼓励政策性担保机构加大对大数据产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担保支持力度,对为大数据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的机构给予补贴。5.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企业依法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

(三十)构建人才支撑体系。1.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以“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等重点人才计划项目为抓手,有针对性地培养引进大数据人才,按规定给予奖励或支持,为大数据人才在黔工作提供便利条件。重点培养引进具有统计分析、计算机技术、经济管理等多学科知识的跨界复合型人才。2.采取挂职、任职、市场化招聘和柔性引才等多种方式,引进一批懂管理、懂应用的大数据人才。3.探索“人才+项目+团队”“人才+基地”等人才培养新模式,注重在产业发展中吸引人才、培养人才、成就人才、留住人才。4.加强数字化教育培训,鼓励我省高等院校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深度合作,为我省培养跨界复合型、实用型和创新型大数据人才。5.发挥贵州省大数据专家咨询委员会等智库作用,开展远程人才合作。6.加强干部大数据教育和培训,培养一批懂大数据的干部队伍。7.探索建立大数据人才认证体系,推动各类大数据急需人才的培训和认证。

(三十一)构建安全保障体系。1.加强重要信息系统平台安全的技术防护,推进安全可控和自主可控的数据安全产品研发与应用,开展大数据技术、产品和平台的可靠性及安全性评测。支持“贵阳国家大数据安全靶场”建设,部署安全防护和网络攻击演练,检验大数据安全领域的新技术和新产品。2.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加强安全风险评估、检查和监督,提升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3.深化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和态势感知能力建设,增强网络空间安全防护和安全事件识别能力。4.开展安全监测和预警通报工作,加强大数据环境下防攻击、防泄露、防窃取的监测、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5.开展数据应用综合防范,筑牢保障国家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防线。

(三十二)构建税费优惠体系。1.认真落实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中小企业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大数据企业申报相关认定,确保大数据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2.对大数据企业,符合条件的,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加计扣除,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获得的收入予以免征增值税。3.大中型数据中心用电执行大工业企业电价政策,鼓励使用绿色能源发展绿色数据中心;推进降低大工业企业用电成本,大型数据中心用电价格降至0.35元/千瓦时。4.切实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减免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措施。5.鼓励各市州制定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产品应用、购买服务等政策措施。

十、完善大数据推进工作机制

(三十三)加强组织领导。1.省大数据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更名为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加挂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牌子,统筹推进全省大数据战略行动和试验区建设有关工作。2.建立省政府领导分工负责、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省长统筹抓,副省长具体抓各分管领域大数据发展工作。3.省直各部门、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统筹本系统、本地区的大数据发展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三十四)完善工作机制。1.省委省政府每年召开一次全省大数据战略行动推进大会。2.每季度召开一次省政府常务会议或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重大工作。3.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领域研究推进大数据战略行动和试验区建设。4.推动建立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建设部省联席会议制度,与国家有关部委定期研究试验区建设工作。5.推动建立国家定期听取综合试验区建设情况汇报的机制。

(三十五)营造发展氛围。1.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主动作为、大胆创新,勇于担当、齐抓共管,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形成“大数据大家用、大数据大家干”的良好氛围。2.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大数据、谋大数据、抓大数据,学在深处、谋在新处、抓在实处,营造鼓励创新、包容失败、创业创新的良好环境。3.各级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试验区建设新进展、新举措、新成效,引导和汇聚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试验区建设。

(三十六)争取国家支持。1.积极争取国家促进大数据发展重大工程、国家战略新兴产业云计算示范工程、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国家智能制造重大工程试点示范专项、国家信息安全专项、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等项目支持。2.争取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国家服务外包试点城市、下一代互联网国家工程中心等国家级试点示范。

(三十七)强化督促检查。1.各部门、各系统要制定年度大数据推进工作计划,加大数据共享开放力度,广泛应用大数据改进工作、提升效能。2.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要会同省大数据办,对我省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和建设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各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3.各级督查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办,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如期完成。4.将大数据战略行动推进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参考。5.建立大数据发展评估机制,委托有国家资质的第三方权威评估机构,定期对全省各级各部门信息化建设、数据共享开放、业态发展、应用推广等工作开展评估。6.及时总结建设经验,有效防范试验风险。






附件:【点击下载

1.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大数据制度创新试验实施方案

2.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数据中心整合利用试验实施方案

3.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数据开放共享试验实施方案

4.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大数据创新应用试验实施方案

5.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大数据产业集聚试验实施方案

6.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大数据资源流通试验实施方案

7.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大数据国际合作试验实施方案

8.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建设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工作机制

9.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建设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百项任务分解表

10.大数据有关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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