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医保〔2020〕1号《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闽医保〔2020〕1号
国家医疗保障局: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部门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2019年福建省医疗保障部门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福建省的实施方案,局领导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福建省医疗保障系统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成立省医保局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推动全局法治机关建设工作。将各业务处室的行政执法行为列入局内部效能考核指标,制定《医保经办机构内控》等制度,规范医疗保障基金内部管理,坚决堵塞风险漏洞,避免经办机构不规范、不到位,有效防范由于自由裁量权过大而有意的吃拿卡要行为。
(二)规范医疗保障行政行为。一是制定《福建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及文书规范文本,规范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行政执法行为,为打击医疗保险欺诈行为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二是制定《福建省医疗保障局涉法事务工作规则》,建立了省医疗保障局在立法、行政复议、应诉、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规范性文件备案等方面的涉法事务工作流程,明确了内部职能分工,制定了相关文书格式,确保机关依法行政。三是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事务所参加法律事务工作,有效弥补医保部门法务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
(三)梳理医疗保障部门权责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一是全面梳理医疗保障部门权责事项,公布《福建省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二是根据国家《医疗保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参照)》,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对全省医疗保障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从设立依据、材料明细、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等几个方面进行全面梳理,形成《福建省医疗保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现“四级四同”的工作要求。
(四)梳理现行医疗保障政策文件。从年初开始,部署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对现行医疗保障政策全面进行梳理汇编,摸清家底,为下一步规范医疗保障政策,落实国家待遇清单制度奠定基础。
(五)梳理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资格。一是梳理执法主体资格,对局机关、下属单位的执法主体资格进行梳理,目前梳理结果已经报送省政府。二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换发证工作。梳理执法人员资格,将执法人员分为三类,根据不同人员类别,实行不同发证、考试政策。12月29日,全省医疗保障系统1200多位行政执法人员统一参加集中考试。
(六)开展“百日专项行动”。为增强专项检查的效率,我局创新专项检查方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专门制定了《福建省打击欺诈骗保“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7月份至10月份,在全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专项行动”。按照医疗保障统筹区,将全省划分为10个检查区,抽调全省140多名经验丰富的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人员,组成10支检查组,随机抽取全省12%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共2110家作为专项治理对象。专项检查实行设区市包干责任制,由分管基金监管的副局长担任领队,负责统筹、协调本检查组的全面工作,由具有长期执法稽查稽核经验的老将担任组长,具体负责本组的现场检查工作;10支检查组全部完成了既定的检查任务,对检查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的1982件问题线索移交给当地医保部门。截止11月底,全省处理违法违规违约医药机构3148家,占全省定点医药机构的21.86%,其中暂停医保服务615家,解除医保服务59家,移送司法机关3家,行政处罚56家;查处参保人违规427人;全省共追回医保基金36109.46万元。
(七)推进医疗保障普法工作。一是开展医疗保障法律培训,邀请知名律师、司法厅领导以及法学专家,为医疗保障干部授课,提高医疗保障队伍依法行政水平。二是结合医保精准扶贫宣传活动,向社会宣传医疗保障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三是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的统一部署,结合宪法宣传周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医保政策法规,提高守法意识。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0年省医保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医保局的工作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医疗保障服务和医疗保障监管现代化水平。
(一)开展全省医疗保障系统行政执法证换发、发证办理工作,提高医疗保障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开展医疗保障信息监管调研,制定《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管理办法》,规范医疗保障信息的管理、开发运用、共享、查询等行为,保护参保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三)加强法治培训工作。认真学习《药品管理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密切关注国家《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条例》的立法进程,及时举办法治培训班,提高医疗保障人员法治工作水平。
(四)积极参与地方立法。目前《福建省女职工保护条例》正在修订,我们将按照国家要求,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改革精神落实到地方立法中。
(五)开展普法工作。依托宪法宣传周、医保精准扶贫等工作,有机结合现代传媒手段和传统宣传手段,采取灵活多样方式,推动医保政策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校园、进机关、进网络,提高医保政策的社会知晓度。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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