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医保〔2019〕103号《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3-28 22:07:42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








闽医保〔2019〕103号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

现将《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省医保药品支付相关规定使用。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1月25日







附件:闽医保2019年103号(汇总).pdf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82761.html

本文关键词: 闽医保,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转发, 基本,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药品, 目录, 通知

相关政策